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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户口遷移:殘疾證是否需要辦理遷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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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户口遷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

南寧市户口遷移:殘疾證是否需要辦理遷移證明

殘疾人憑原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

新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在殘疾人證備註欄中註明遷移日期並加蓋公章,留存轉來的材料檔案,並將複印件上報市級殘聯歸檔

南寧殘疾人證遺失了怎麼辦

應及時報告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補發殘疾人證編號在原 20 位編號後加印“ B ”,第二次遺失補發加印“ B2 ”,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數據庫中標明作廢。

南寧持有一代殘疾人證如何辦理二代殘疾人證

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殘疾狀況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很多殘疾人在申辦了第一代殘疾人證後,隨着時間的推移,殘疾程度可能加重或減輕,同時,國務院批准的新的殘疾評定標準也有變化,因此,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髮第二代殘疾人證後,殘疾等級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