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人填寫《户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核准表
4、民族變更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3)區、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5、其他户口登記項目變更
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外,還應當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1)在國內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
(2)在國外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及國內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3)在香港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認證;
(4)在澳門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5)在台灣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台灣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證書;
(6)喪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證明、《結婚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變更性別、民族項目。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準備相關材料。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關材料,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填寫《户口項目變更更正審批表》,公示七天並出具調查報告。報分、縣(市)局户政部門批准,將信息一併上載流轉。
3、對不符合户籍政策的,應向羣眾解釋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對材料不齊全、不準確的,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填寫《補充材料通告書》。
4、分、縣(市)局户政部門對審報材料審查後,報市局户政處審核批准。
5、市局户政處審核材料簽署意見後,將材料、信息返分、縣(市)局户政科至派出所户籍室。
6、派出所户籍室憑已批准的材料,辦結並打印户口簿,收回舊户口本、身份證,歸檔保存,並及時通知本人領取。
辦理地點
橋西分局
地址:橋西區興華街9號
聯繫電話:85188888
中山派出所
地址:永安街51號
聯繫電話:87023587
辦理時限
1、姓名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姓名變更需二級審批,核准期限為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2、性別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性別更正需二級核准,核准期限為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3、出生日期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出生日期更正需三級核准,核准期限為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市局10日。
4、民族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民族更正需二級核准,核准期限為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5、其他户口登記項目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