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集體户口轉為家庭户口:
1、到保衞處户籍室借集體户口簿;
2、向派出所出示身份證、遷入地户口簿、住房證明(產權證、購房合同、公房租用證或單位分房證明);
3、提供遷入落户的詳細地址;
4、其它依相關規定辦理。
補辦户口遷移證:
1、交户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説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學校出具何人何時何因遷往何地的證明;
3、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4、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證明和户口遷移證存根的複印件;
5、户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找; 6.學校保衞處不辦理補辦户口遷移證的手續,必須自己憑以上證明補辦。
户口遷移證過期辦理:
1、建議持作廢的户口遷移證,回學校户口管理部門或學校住所地派出所;
2、請求依據作廢的户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徵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户口遷移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