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户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羣體。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跨省小孩户口遷移手續怎麼辦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跨省小孩户口遷移手續怎麼辦理
1、向轉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户口簿、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婚育證明;(户口本首頁及己的那一頁複印在一起)
3、填寫兩份《申請入户登記表》。(注意:填寫申請人是被投靠方,當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兩張,到時候填錯還可以重填。)
經過轉入地的公安局審核批准後,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户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手續,領取《户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户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親屬户口簿到轉入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户口遷移所需的材料:
入户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填寫《申請入户登記表》、夫妻雙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男女雙方的'《婚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1,基礎證件(資料):當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證原件、遷出地的集體出具的同意户口遷出證明、户口遷入地的集體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2,其他證件及資料:當事人的遷移户口申請書(出具遷移的理由)、購房入户(提供房產證)、人才引進(提供勞動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結婚證)等;
3,帶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户口遷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請領取户口遷移證並註銷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帶上遷移證及上述資料,去户口遷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請落户;
5,當事人可以根據本人的户口遷移類型,具體諮詢户口遷入地及遷出地的派出所,以對方的答覆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