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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合作學習中怎樣避免孩子一直當聽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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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老師説:以前教高年級時,進行過小組合作學習的嘗試,一般是以4-6人為小組,推選出一個小組長,小組成員共同協商小組名稱,也暗含着小組的理念。比如這個小組的同學喜歡科學類,一般會給自己的小組名稱命名為‘雛鷹起飛’之類,在平時的學習中或者活動中,滲透一些合作意識。因為他們要完成一項任務必須要團結合作,分工明確。現在教低年級,只是把他們分成學習小組,讓孩子們有小組的意識,具體如何操作需要一步步地進行。五年級的宋老師則強調他們班主要是在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時,採用小組分工合作的形式。首先細化分工,由組長組織進行資料的蒐集、整理,確立彙報人等等。而張老師則談了自己在實施小組合作時的困惑:學生的能力不可能一樣,在小組中如果不有意識地照顧到那些能力較弱的孩子,課堂勢必成為一些表達能力強的孩子的舞台,其他的孩子只能一直是聽眾,沒有或很少有機會去發表看法。

小組合作學習中怎樣避免孩子一直當聽眾

怎樣讓能力弱的孩子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如何去保證他們獲得一些機會表達自己的想法?趙老師則談了自己在平時給學習小組成員編號,設有專門的記錄員,在小組層面請組員按順序發言,記錄員負責記錄。之後小組成員在輪流敍述(藉助記錄),然後老師在全班彙報時,不僅僅是學生推薦,老師會有意識地選擇,以保證每一個孩子有機會發言。為什麼老師也參與選擇發言的對象呢?是要兼顧到每一個孩子,讓小組的每一位成員都有任務感,不至於置身事外。久而久之,不善表達的孩子也敢於當眾説話和表達見解。

“合作學習”這個詞,可以説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也是平時常常使用的。可是當我閲讀《學校的挑戰——創建學習共同體》一書後,才發現這裏“合作學習” 與自己過去的認識有很大的不同。這裏簡單梳理自己學習後的粗淺認識:學習是基於合作的“衝刺與挑戰”,而這種合作是藉助“若無其事的優勢”關係而形成的互學關係。所謂的'學生間的“若無其事的關係”,不是我們傳統觀念中的老師安排好生輔導差生“一幫一,一對幾”活動,而是教師必須對差生作出如何向同學請教的引導,由差生提出問題,其他學生自然而然地解答、再提問、再解答,甚至問題相互交叉的“交響樂式”的關係。課堂中,富有生命獨特色彩的學生,在學力上是必然存在差異的。如果將學生分為“上中下”三層的話,那麼教學組織要針對下層,而教學內容應比上層高,也就是要“保障所有學生的挑戰性學習”,即使是暫時處於低學力的學生,老師也要確保他有挑戰學習的機會,才能激發孩子的學習主動性,這也是合作學習的精髓所在。

合作學習的意義不僅在於課堂、在於學校、在於教育,它還有這樣一種意義:不同的人們彼此信賴與合作,構建多元文化共存的社會,可以説,具有着在全球化社會裏標榜民主主義社會之實現的革新意義。

在佐藤學先生這本書裏,我看到了那樣美好的課堂風景,心嚮往之;我看到了如此精彩的課堂,躍躍欲試之;我重新認識“合作學習”,願實踐之。也希望我們的老師也能靜心去讀一讀佐藤學先生的一系列書籍,感受一些先進的理念,進而去有意識做一些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