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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殘疾人就業補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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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即將到來,氣象台也説北京即將步入“桑拿天”,高温豔陽,烘烤着都市裏繁忙的大多數,心燥、不安,在所難免!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市殘疾人就業補貼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補貼有哪些

崗位補貼

補貼要求:

(1)本市户籍,勞動年齡內;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智能卡)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殘疾人勞動力;

(3)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按月發放不低於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

(5)按規定為殘疾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6)按規定(多安置,多申報)申報了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並申報繳納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補貼標準:在本單位(同一個人)連續就業不超過3年(含)的殘疾人職工,滿一年——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享受崗位補貼;不足12個月——崗位補貼金額=當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資標準×50%×招用殘疾人達到規定條件的月份數。

在本單位連續就業超過3年的殘疾人職工,滿一年——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倍享受崗位補貼;不足12個月——崗位補貼金額=當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資標準×66。7%×招用殘疾人達到規定條件的月份數。

申請時間:按月計算、按年度發放,用人單位可在申報審核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後至保障金申報繳費期截止後一個月內,向地税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領上一年1至12月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未在規定期限內申領的,視為自行放棄,不再給予補貼。

準備材料:(一)《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

(二)《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三)申領對象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

(四)申領招用殘疾人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還應提交殘疾人畢業生學歷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回);

(五)區殘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以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時所提供材料為準;工資發放情況,以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為準,不再提交相關材料。區殘聯在次年一季度內撥付補貼。

社保補貼

補貼要求:

(1)本市户籍,勞動年齡內;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智能卡)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殘疾人勞動力;

(3)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按月發放不低於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

(5)按規定為殘疾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6)按規定(多安置,多申報)申報了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並申報繳納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補貼標準:用人單位招用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勞動力(以下簡稱“三類殘疾人”)——可按用人單位當年為“三類殘疾人”職工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中單位繳費部分總額的50%,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非“三類殘疾人”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未實現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等學校(含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企業舉辦的技工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5年(含)的社會保險補貼,享受補貼時間為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60個月內。

申請時間:按月計算、按年度發放,用人單位可在申報審核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後至保障金申報繳費期截止後一個月內,向地税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領上一年1至12月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未在規定期限內申領的,視為自行放棄,不再給予補貼。

準備材料:(一)《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

(二)《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三)申領對象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

(四)申領招用殘疾人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還應提交殘疾人畢業生學歷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回);

(五)區殘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以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時所提供材料為準;工資發放情況,以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為準,不再提交相關材料。區殘聯在次年一季度內撥付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