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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證簽註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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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可以通過加載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户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深圳居住證簽註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居住證簽註注意事項

1、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一次。新辦居住證後,應當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註,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

2、使用功能中止後可以補辦簽註。補辦簽註後再次辦理簽註的,應當在補辦簽註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簽註。

3、中止功能兩年的居住證會被系統自動註銷。被註銷後再次申領的居住證需要簽註的,持證人應當自再次申領的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簽註。

二、簽註條件

簽註相比新辦證大幅降低了門檻,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註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員,辦理居住登記後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簽註。

三、簽註方式

1、持證人可以持身份證明材料到現居住地街道辦或者派出所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簽註申請;還可登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台”(網址:)自助進行網上籤注申請。後續還會開通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其他網絡申請途徑。

2、用人單位和學校可以為員工和學生代辦簽註,但需要配備二代身份證閲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