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文案寫作>日誌>

律師實習日誌

文思屋 人氣:6.93K

2011年11月17日

律師實習日誌

今天根據上次的庭審筆錄以及這麼多天來所收集的案例、法條的相關材料以及自己對於執行異議案件的思考,終於完成了上次那個執行異議案件的代理詞。同時也明白了,代理詞不僅包括律師在庭審過程中的表述,同時還有概括,以及總結。實踐至今,也明白了代理詞雖然可以在庭審前就準備好,但是還是要根據庭審的實際情況更改,這樣才能更全面、更具體、也更詳細。真是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啊。律師在庭審過程中的字字珠璣是在台下的兢兢業業、不辭辛勞地加班加點努力出來的。所謂厚積薄發大概就是如此吧!

2011年11月5日

今天有一個當事人來到我們辦公室,希望我們能夠幫助他寫一份報告交給公安局,具體的案件經過是這樣的:當事人是一個鋼材公司的負責人,與XX公司系貿易伙伴。後應XX公司的要求,與其簽訂鋼材質押協議書》,其中約定XX公司提供1300噸的鋼材作為質押,讓當事人公司出借300萬元,借期為兩個月。由於當時當事人公司無多少可用的週轉租金,所以將XX公司質押的911.470噸鋼材賣給另外一個公司後,將所得的合同款中的300萬打給XX公司,雖XX公司最終還是還款了卻未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同時向公安局報案稱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當事人雖然未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將鋼材私自買了,但如果説這就構成了合同詐騙罪的話,實在有些牽強,但這些還不能太早下定論,畢竟只是當事人的一面之詞,需要看看證據材料才能真的弄清楚。

2011年11月19日

今天單獨接待了一位當事人,當事人拿出的訴狀是勞動仲裁案件的起訴書。和當事人聊了一、兩個小時,才差不多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楚。當事人的敍述真是讓我無語,很大一部分的陳述都是沒有意義的表述,但是我們作為律師的還是得認真的聆聽,而且不能表現出任何的不耐煩。我現在找到一個技巧,就是要

學會引導當事人簡練、扼要地敍説案件的相關事情,而非毫無意義地亂説一通。我認真地做好了筆錄,並且告訴當事人明天再來律所一趟,辦理相關的委託手續,並且把相關的證據材料準備好明天一起呆過來。

2011年12月2日

今天天氣有點灰,氣温有所下降。雖然天氣有點寒冷,但是也減弱不了我工作的熱情。主任説我的寫作能力水平比較低,都是習慣電腦打字,思維定死了,而法律文書初學者通過閲讀整理過往的案卷,把那些當做範本進行模仿,能夠較快掌握寫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所以,今天上午我還是按要求整理案卷,並且整理出一套關於債權債務糾紛案卷的寫作技巧,等到了下午的時候,我就去請教別的同事,希望在他們身上找到自己更多的寫作缺陷和更規範的寫作技巧。今天我又驗證了那句“實踐出真知”的道理,雖然已經上過了法律文書的課程,但是到了真正下筆的時候,腦袋卻一片空白,無從下手。看來,往後的日子裏,要多多向各位經驗豐富的同事請教請教了。

2011年12月11日

今天接觸的是一個刑事案件。或許説出來都覺得比較好玩。原因是我的當事人在銀行ATM機取款的時候,發現裏面有一張卡了,而且在我當事人進行操作的時候,那張卡居然還能往外取錢。如果沒有太高的思想覺悟的話,很多人都會義無反顧地對裏面的錢作出處分吧?所以我的當事人也不例外,將卡里的錢取出了9000元。於是被逮捕了,雖然後來取保出來了,但是他依然覺得自己非常地冤枉,説自己只不過是撿到錢而已,為什麼居然還要負刑事責任。我耐心地對其進行了解釋,説他的行為其實已經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並且將其中的構成要件及一些重點內容用平常的語言對他加以解釋了。但是在當事人離開的時候,我覺得他似乎還是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獲罪。或許這就是我國法律做得不夠的地方,普法教育勢在必行啊。

2011年12月12日

今天幫助昨天的當事人草擬了一份證明材料,主要是希望當事人所在的村委會能夠幫助證明當事人過去的表現一貫良好,友善鄰里,這次的違法犯罪行為只不過是一時的貪念作祟,以後一定會好好改過自新,希望法庭能夠對當事人輕判。同時,今天當事人在我不懈的努力下,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他會被檢察機關以“信用卡詐騙罪”的罪名控訴。經過我的分析和當事人對當時情形的敍述,當事人表示他一定會好好地認罪,爭取讓法庭認為他認罪態度良好,同時他也已經將非法所得的九千元錢還給受害人了。那麼接下來的就是起草辯護詞了。

2011年12月20日

還是上次那個信用卡詐騙罪的事情。為了做普法教育活動或者別的什麼原因,審理法院給當事人發了一個通知函,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希望把該案審理完畢後產生的判決書發佈在網上。由於當事人是個生意人,而且經過我們的分析及前期的準備工作,這個案子估計判緩刑是非常有可能的。如果在這個時候把判決書公佈在網上,很可能對當事人以後在生意場上的經營活動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甚至會影響他以後的信譽。所以當事人懇請我們幫他寫一個回覆函,請求法院不要將這個案件的判決書公佈在網上。雖然這個請求函我們寫了也交了,但是不知道法院是否肯首肯呢。我知道這樣雖不利於普法教育,但畢竟這事關當事人的隱私,希望法庭能夠慎重一些,接納我們的意見。

2012年1月4日

今天是林XX信用卡詐騙罪開庭,開庭過程很順利。而且當事人的'認罪態度也得到了法庭和公訴人的認可,同時受害人也在庭上表示了對我們當事人的諒解。因為這個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所以過程很簡單,也比較輕鬆,當事人也就不那麼緊張了。看來和開庭前分析的一致,這個案件判緩刑的可能性非常大,這樣我也就放心了,這麼多天的辛苦總算沒有白費。庭後,當事人很激動地握着我的手,感謝我。那一刻,我由衷地感到作律師的自豪!

2012年1月6日

今天是林X人格權案件的庭審。我參加了整個庭審,並且對庭審中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代理意見。我認為被告以商業推廣未目的捏造事實,醜化了林X一家;同時在原告要求被告刪除相關廣告信息的時候,被告消極對待,沒有正確地處理此事,侵權行為一直在繼續等等。我覺得這類的案件應該很常見,但很多當事人會怕麻煩或者怕名譽受損或者乾脆沒有認為這種行為損害了他的個人權益,但相信在普法宣傳日益盛行,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的將來,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將會運用法律手段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這些,我相信也是我們每一個做律師的所希望看到的!

2012年1月9日

快要過年了,發現最近來的當事人往往都會問,是否可以在年前解決。看來在中國人的眼裏,帶着官司過年還是對自己有影響的呀。在律所實習也有一段時間了,對案件,對法律,以及對律師這個職業也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律師事務所作為律師經常辦公的地方,擁有豐富翔實的案例資源和得天獨厚的法律氛圍。通過閲讀案件卷宗,能瞭解律師分柝和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據,還可以檢驗所學知識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準確。而通過接待當事人,不僅可以學習到很多人情世故方面的知識,對自己的法律知識也是一種檢驗,更是對自身應變能力的考驗。所以,好好加油吧!

2011年1月29日

終於過完春節了,因為已經不是學生了,所以按照正常的上班時間回到了律所。看到大家很開心,同事們的臉上都洋溢着節日的喜悦。大家説説笑笑地聊着春節期間的趣事兒。雖然今天還沒能很好地進入工作狀態,但是還是把年前沒有處理完的案子卷宗拿出來熟悉了一下。接下來的日子又會很忙碌了。但是還是會很充實的吧。其實律師同仁們雖然很多都在做自己的業務,但並沒有傳説中的沒有人情味。相反的是,大家經常一起討論案子、發表對某些法律法規的理解、以及對社會生活的一些感慨。這樣的工作同事關係,很是融洽,而且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