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山西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及辦理方法

文思屋 人氣:1.94W

山西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多少?又應該如何辦理呢?今天小編就為您一一解答!

山西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及辦理方法

一、山西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至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職工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作為繳費工資;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作為繳費工資。

用人單位的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政策內生育人數、生育津貼及生育醫療費等費用支出情況確定,並根據經濟發展和基金使用情況適時調整。

第六條 參保單位合併、兼併、轉讓、租賃、承包時,接收或者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原單位職工的生育保險責任,按規定繼續繳納生育保險費。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當自批准成立或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參保手續並按規定繳費。

生育保險費的徵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二、山西生育保險怎麼辦理

在山西省境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所有制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統籌層次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持一致,實行統一參保、統一徵繳、統一管理、分別運行的管理方式。

用人單位欠費期間,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欠費3個月內及時按規定補繳生育保險費的`,可連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超過規定期限補繳的,不得享受中斷繳費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因漏報、少報職工的繳費工資,給職工生育保險津貼造成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償,並按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地方各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生育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設立的社會保險監督組織,要加強對生育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三、山西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生育時,持本人就醫證卡和《生育保險聯繫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醫院審核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資格的,由經治醫生填寫《參保職工生育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告知單》,交女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自費項目或特需服務項目(家庭式產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嬰兒撫觸、嬰兒保健帶、產後訪視、伙食費、出生證等),由醫院書面告知並徵得女職工同意後方可使用。生育女職工出院結賬時,只需支付自費藥品及特需服務項目的費用,其餘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結付。

2、女職工在產後費用結付6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出院記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複印件)和就醫證卡,到單位社保關係所在地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打印《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後領取補貼金額。

3、補償給用人單位的生育津貼,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職工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的次月,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結算表》中列支,並直接撥付至用人單位。

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國家或者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2)不符合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就醫規定的;

(3)不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規定的;

(4)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5)治療生育合併症的費用;

(6)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殘、他傷、打架鬥毆、交通事故等造成終止妊娠的醫療費用;

(7)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8)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等)發生的費用;

(9)按照國家或者本省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四、山西生育保險待遇

女職工懷孕7個月(含)以上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產假期間採取長效節育措施並持有縣以上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相關證明的增加90天。女職工生育符合以上多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天數累加計算,最高不超過180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3個月(含)流產的產假15天;3個月以上4個月(含)以內流產的產假30天;4個月以上7個月(含)以內流產的產假42天。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流產)前一個月的繳費工資除以30再乘以本辦法規定的產假天數計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終止妊娠、輸卵(精)管結紮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手術費、檢查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凡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規定的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