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學校設立研究生培養基金,用於研究生的獎助和培養。研究生基本獎助金是研究生獎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研究生培養基金的主要用途。為做好我校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管理辦法(2010年版),全文如下:
一、申請範圍
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申請範圍為我校全日制學術性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軟件工程、MBA除外),委託和定向培養研究生、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參加基本獎助金的評定。
二、獎助額度
碩士生第一年: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三助津貼(每年) | |
助管、助教 | 助研 | |||
一等 | 30% | 4000 | 可申請擔任,由學校另外提供2000元津貼 | 導師可提供一定助研崗位,並酌情發放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碩士生第二和第三年: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30% | 4000 | 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於4000元的津貼;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或實習單位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或實習單位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於4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注:以上獎助金額為全年的額度,具體分十個月發放,碩士三年級研究生獎助金髮放到按時畢業當年的三月。
博士生第一年: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於3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二、三年級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於5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注:以上獎助金額為全年的額度,具體分十個月發放,博士三年級研究生獎助金髮放到按時畢業當年的六月。
三、評定辦法
基本獎助金採取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院根據全校情況每年制定獎助金名額分配方案,各學院(研究院)根據該方案進行評定,具體評定細則由各學院(研究院)根據本院情況分別制定。
一年級學生主要根據其在入學前所在單位或學校的綜合表現、入學考試成績、潛在的科研素質等進行評定;
二、三年級學生主要根據前一學年的學習和科研工作情況、學習態度、科研素質、思想品德等整體情況及導師考核意見進行評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一、二等基本獎助金:
1、學位課不及格;
2、受到黨、團或校紀通報及以上處分;
3、在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4、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集體活動;
四、獎助金的發放
各學院(研究院)每學年末須將基本獎助金初評結果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會同學生處最終審定後報財務處。學費和生活費的發放由財務處具體負責;助管、助教崗位的設定及津貼發放由學生處和各學院(研究院)具體負責;助研崗位的設定及科研津貼的發放由導師具體負責,研究生院定期檢查發放情況。
五、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地址:_29_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