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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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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精選5篇)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1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衞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脱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2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於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後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台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台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後,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衞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後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後執教和學員酒後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後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並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範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後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採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准。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3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於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於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於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並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4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台帳記錄。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5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範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於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後,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並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後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核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複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佈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