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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华侨国外所生子女随祖父母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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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台州华侨国外所生子女随祖父母户口登记

1、具有华侨身份

2、福建省户籍人口

3、在国外所生子女

4、父母双方户口已注销

办理材料

1、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来闽定居证》;

2、国外出生证明;

3、父母《户口注销证明》;

4、父母结婚证明。

5、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落户人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全市各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