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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合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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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诊所合作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诊所合作合同范本

诊所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将大连市金州区龙王庙的大连龙王庙职工疗养院由乙方易显文负责经营管理独立核算,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伙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10年)。

二、甲方每年分固定红利人民币二十万元整(200000.00元),每年需提前30天交付甲方;其余盈利全归乙方。

三、甲方负责提供房屋、设备及各种证件;甲方负责取暖费、物业费、垃圾费、管理费等。

四、乙方负责投入资金、人员、宣传;并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五、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及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帮助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诊所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名称:

经营地点:

二、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甲方:以现金 70万元出资,占总资本的70%

乙方:以现金30万元出资,占总资本的30%

各合伙人出资的现金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到位,汇入下述专用账户内:帐号: 资金到位后,由执行合伙人甲方为各合伙人出具收据。各合伙人出资到位后,其出资均转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各合伙人按第三条的出资比例享受利润、承担亏损。

2.利润每 分配一次,利润总额的用于分配,作为合伙企业的积累用于合伙企业的发展和弥补亏损。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除本协议约定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的事项外,甲方为了合

伙企业的利益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作出决定,其决定其他合伙人予以认可。必要时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甲方应对其决定作出解释。

2.甲方经营合伙企业,其工资暂定为元/月,乙方工资为 元/月。其他人员的聘任及待遇由甲方根据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和市场行情决定。

3.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各合伙人按其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公历月为计数单位,每月5日前发给各合伙人。各合伙人未收到报表或收到报表后对报表内容有疑义的,应在当月12日以前向执行合伙人书面提出,未书面提出的视为各合伙人收到或者没有异议。对异议由执行合伙人答疑,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表决。

3.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5.按本协议享受利润,承担亏损。

6.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7.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0.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1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3.本合伙协议为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协议,各合伙人均不得泄漏给其他人。

14.合伙人中途退伙的,合伙企业按退伙时清算人评估合伙企业资产市值×退伙人在合伙企业所占份额×70%给付退伙费,退伙费以现金支付。其合伙份额由其他合伙人按投资比例享有。剩余合伙人的新合伙份额:由其所占合伙企业资产评估值÷(合伙企业资产评估值总额-退伙人的资产评估值)。

15、甲方承诺以上两个合伙企业对外无任何债务关系,并愿承担如因不实承诺而由此产生的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⑵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⑶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⑴未履行出资义务。

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八、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各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审理。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⑴合伙期限届满,代表50%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⑵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3.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权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对全体合伙人产生拘束力。

十、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承担万 元违约金。当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大于 万元时,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超出部分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利润、房屋租金、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

十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修改或者补充本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十三、本协议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