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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籍遷移的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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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事情,對於戶口遷移我國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對於戶口遷移政策,很多人還不是非常瞭解,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農村戶籍遷移的新規定,希望大家喜歡!

農村戶籍遷移的新規定

農村戶籍遷移的新規定

1、父母在農村,但是子女已經把戶口遷出:此類家庭的宅基地在父母有生之年子女還有權利,但等到老人百年之後,因爲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就不是集體所有者,也不享有集體宅基地的使用權利,這樣的情況宅基地就會迴歸集體。

2、父母承包的土地,理論上遷出農村戶口的子女也不享有繼承權,但也不是絕對的.。如果經全體村民表決,票數高於三分之二後可以暫時不收回土地,仍由子女繼承。

3、集體分紅。農村的分紅一般都是按人頭計算,既然子女戶口遷出不是村裏的集體成員,相應的分紅也就沒有了資格。

戶口遷回原籍最新政策

1、因讀書遷出,且畢業後找不到工作的。

由於很多人在上大學時,將戶口遷出農村了,但是在城市沒有找到工作,居住場所也不穩定或者想回到農村創業的,提供畢業證明、未就業證明等,申請戶口遷移。

2、夫妻一方是農村戶口,且遷出人在城鎮無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無固定居住場所的如果一方在城裏沒有固定工作等,另一方戶口在農村,並且有宅基地,只要提供結婚證明等,就能申請將戶口遷回了。

3、在農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無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在城裏沒有穩定工作和住所,自己在農村有宅基地,但長期在農村生活的,只要提供房屋和土地的相關證明,經過當地派出所覈實之後,可以將戶口遷回原來所在地。

4、居住在城鎮但無固定工作跟隨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員。

戶口遷移類型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週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外遷出

辦理市外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