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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續簽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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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當事人在該居住證所在地可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憑證。如享用公共衛生服務,就業服務,培訓項目,申請保障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便利。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上海居住證續簽條件是什麼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上海居住證續簽條件是什麼

一、續簽(簽註)條件

適用於《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在證件有效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

二、續簽(簽註)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證》;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根據工作人員指導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

2、工作人員覈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信息;

3、信息系統後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住所、就讀信息是否發生變化;

4、打印簽註信息:

(1)經比對覈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打印簽註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2)經比對覈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