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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居住證簽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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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中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範圍也在日漸擴大。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東莞居住證簽註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莞居住證簽註流程

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辦理材料

1、本人居住證。

2、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3、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工商營業執照;②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2)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房屋租賃合同;②房屋產權證明文件;③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以連續就讀爲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一項即可):

①學生證;②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窗口申請(攜帶相關資料到窗口申請,填寫相關表格);

2、受理(收取資料,受理申請);

3、審批(對資料進行覈查審批工作);

4、出證辦結(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辦理地點:

居住證可攜帶齊資料後前往各鎮街公安分局辦證窗口或各警務區或派出所,在此提供各鎮街公安分局聯繫電話及地址,如附近有派出所或警務室的,也可直接前往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對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不得收取居住證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