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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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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確保節假日期間我市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歡度節日,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佛山市行政區域內在建的建築工程和各施工、監理單位,在春節、五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觀念,切實加強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節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做到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條:節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合理安排節前施工進度,避免盲目趕工、搶工,同時對在建的建築工程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消除施工安全隱患。重點對"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支護、現場臨設(包括圍牆)、起重機械、防火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在節前3天,將工地節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專案部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填寫附表1,並將本單位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一併報該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彙總後報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對於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應儘量避免在節假日期間進行,確需施工的,必須在附表1中詳細註明,並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組織專人對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進行排查,重點對工地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員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特別應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跟蹤整改。各區建設局及市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在節前2天,將本單位的節假日值班安排(填寫附表2)以及節前的安全檢查情況報市建設局。

(五)市建設局將加強對各區建設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節前檢查工作的督查,通過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對外公佈本單位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

第五條:節假日期間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市政府或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執行;

(二)對於節假日期間繼續施工的工地,各施工、監理單位的主管領導和專案經理、總監(或總監代表)必須帶班輪值。上述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帶班值班的',必須事先向工程直管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書面委託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帶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節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記錄,發現"三違"現象必須堅決制止。工地遇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並採取有效的措施,跟蹤處理。

(四)各施工、監理單位值班領導要及時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並按規定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各區建設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建立和完善節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備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堅持對節假日期間不停工的建築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工地現場無值班人員或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其停工整改。

(六)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的節假日值班人員要保持資訊暢通,協調施工、監理單位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當接到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層級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施工、監理單位應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控制車輛帶泥上路、施工揚塵和噪聲擾民現象,並加強安全保衛、防火、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

第七條:在節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執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職責的施工、監理單位值班人員,所在單位應對其進行嚴肅查處。

第八條:在節假日施工中,對於未執行本制度、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按《廣東省建設廳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量化扣分,並按照《佛山市建築行業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將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嚴厲追究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由佛山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確保節假日期間我司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歡度節日,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檔案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行政辦公室、在建的工程專案部和各分公司,在春節、五一、國慶、重大活動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各相關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觀念,切實加強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節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做到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條:節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專案部必須合理安排節前施工進度,避免盲目趕工、搶工,同時對在建的建築工程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消除施工安全隱患。重點對“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支護、現場臨設(包括圍牆)、起重機械、防火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應在節前3天,將工地節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專案部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填寫,並將本單位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一併報公司。

(三)對於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應儘量避免在節假日期間進行,確需施工的,必須在附表1中詳細註明,並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和各施工專案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公司的在建工程進行排查,重點對工地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員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特別應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跟蹤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將在節前檢查工作的督查,通過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各級部門及施工專案部應對外公佈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

第五條:節假日期間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市政府或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執行;

(二)對於節假日期間繼續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領導和專案經理、必須帶班輪值。上述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帶班值班的,必須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組提出申請,並書面委託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帶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節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記錄,發現“三違”現象必須堅決制止。工地遇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並採取有效的措施,跟蹤處理。

(四)公司值班領導要及時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啟動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並按規定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節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備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堅持對節假日期間不停工的建築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工地現場無值班人員或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其停工整改。

(六)節假日值班人員和公司相關責任人要保持資訊暢通,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當接到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層級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控制車輛帶泥上路、施工揚塵和噪聲擾民現象,並加強安全保衛、防火、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

第七條:在節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執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職責的值班人員,公司將依據獎懲制度進行嚴肅查處。

第八條:在節假日施工中,對於未執行本制度、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地,公司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嚴厲追究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確保節假日期間我市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歡度節日,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佛山市行政區域內在建的建築工程,在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期間,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觀念,切實加強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條:各施工、監理單位應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節假日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的職責、值班安排及值班要求,建立節假日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加強節假日期間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確保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的安全。

第五條:節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合理安排節前施工進度,避免盲目趕工、搶工,同時對在建的建築工程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消除施工安全隱患。重點對“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支護、現場臨設(包括圍牆)、起重機械、防火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在節前3天,將工地節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專案部值班負責人及聯絡電話填寫附表1,並將本單位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一併報該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彙總後報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對於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應儘量避免在節假日期間進行,確需施工的,必須在附表1中簡要註明,並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組織專人對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進行排查,重點對工地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員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特別應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跟蹤整改。各區建設局及市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在節前2天,將本單位的節假日值班安排以及節前的安全檢查情況報市建設局。

(五)市建設局加強對各區建設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節前檢查工作的督查,通過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對外公佈本單位節假日期間的值班聯絡電話。

第六條:節假日期間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國務院或上級部門通知的放假時間執行。

(二)對於節假日期間繼續施工的工地,專案經理、總監(或總監代表)必須在工地值班。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有公司質安部門負責人以上的領導輪值帶班,並對各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值班情況進行巡查,形成檢查記錄。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上述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帶班值班的,必須書面委託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帶班管理,並將委託書送工程監管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工地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工地的安全巡查,做好值班巡查記錄,並保留有關的檢查資料於施工現場備查。

(四)各區建設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建立和完善節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備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堅持對節假日期間不停工的建築工地進行巡查,重點檢查工地值班管理人員的到崗情況及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節假日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保持資訊暢通,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當工地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按規定逐級上報,並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層級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七條:施工、監理單位應加強節假日期間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嚴格控制車輛帶泥上路、施工揚塵和噪聲擾民現象,並加強安全保衛、防火、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的工作。

第八條:在節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執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職責的施工、監理單位值班人員,所在單位應對其進行嚴肅查處。

第九條:在節假日施工中,對於未執行本制度、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按《廣東省建設廳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量化扣分,並按照《佛山市建築行業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將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4

為保證所有節假日期間我局對上對下資訊暢通,不影響工作,局領導及全體工作人員實行節假日輪流值班制度。

一、每天有一名局領導和一名值班員負責值班,值班員,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搭配。值班室設在局辦公室。

二、值班員要認真、準確、記錄和處理聯絡工作的內容,包括電話和各種電報、信函,對重要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請示報告,按照領導意見妥善處置,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領導反饋。嚴禁漏事、誤事;嚴禁不負責任或越權擅自答覆問題。

三、值班員對聯絡公務、來客來訪人員要禮貌、熱情,主動詢問來客身份和意圖,根據情況按有關程式妥善處理,處理情況要留值班記錄。

四、值班員必須按時到局辦公室,要堅守崗位、遵守紀律,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準將電話轉移到手機或其他非值班地點的電話上,不準在辦公室娛樂,不準無關人員到辦公室打電話或隨便亂動機關辦公用品和檔案,干擾值班。

五、值班領導也要按時到崗,如有特殊公物短時離開機關要告知值班員,並保證資訊暢通。

六、值班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值班的,應自行調換,並由原值班人員提前報知局辦公室。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5

為規範我校值班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學校在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在學校休假期間安排值班,值班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並服從學校管理。

二、值班教師必須按時值班,值班時間上午7:30下午5:30。有事必須向學校請假,由校長另行安排替補值班教師。

三、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忠於職守,不得隨意離校。須巡視學校教學樓、宿舍等,要提高警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解除,切忌麻痺大意。

四、及時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不留後遺症。

五、熱情接聽和回覆上級有關電話。

六、不準學生在休假期間到校活動(打籃球、乒乓球等),發現有不良行為或不安全現象應及時、嚴肅阻止。

七、若遇大風等惡劣天氣和其它不良事件,所有安排的值班教師應隨時待命,服從學校安排任務,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八、值班期間中途私自離校或半途而廢,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全部值班任務的將予以追究責任。

九、不準帶孩子在辦公室亂翻其他教師辦公用品。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6

為加強我局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工作管理,確保能夠及時妥善地處理機關事務和突發事件,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報、運轉高效、反應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職責。

1、負責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和緊急事務的處理;

2、處理公務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

3、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來訪事件;

4、及時報告和協助上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5、重大緊急事件資訊報送;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實行2人同時在崗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時間為縣政府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值班地點在局辦公樓一樓值班室。

四、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採用輪值的方式,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並由辦公室負責將值班表分發到相關人員。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換班的,必須自行從本單位找人調換,並提前向辦公室說明,不得由與本局無關人員代班。

五、帶班領導值班期間可以不在辦公室,但不得離開縣城,並確保通訊暢通,遇到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指示值班人員迅速處理,並加強督促檢查,必要時須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六、值班人員要按時簽到簽退,堅守崗位,按照“迅速、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處理各類來文、來電;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七、值班人員對發生在本單位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災情等緊急事件,必須在及時做好處置工作的同時,迅速向帶班領導報告,由其逐級上報,值班期間要跟蹤續報。

八、嚴格執行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將發生的事項和處理情況在值班記錄簿上作客觀、準確、及時、全面記錄。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間所承擔的事務原則上要當天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認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嚴格執行外出報告制度。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各股室、單位負責人出縣,要向分管領導請示,領導幹部出縣,要向局長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間,因帶班領導或值班人員未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延誤緊急公務和突發事件處置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節假日值班管理制度7

自20xx年6月份開始,機關實行節假日、公休日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為更好地實施值班制度,及時處理機關內外的緊急事務,保證省政協日常工作正常執行,現將機關節假日值班制度修訂如下:

一、值班室的位置、裝置及物資配備。省政協機關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一層。為便於各種資訊及時地聯絡和傳遞,值班室內配備虛擬直撥電話1部(開通國內直撥),以及值班必需的辦公桌椅、沙發、床鋪、被褥和電視機等。

二、值班人員由機關各處室(不含聯合報社、聯誼服務中心)幹部輪流擔任。每週公休日、節假日晝夜值班,各處室值班次數按實有幹部人數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處室內部自行調劑)。女同志不安排夜間值班。

在機關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職正、副廳級幹部輪流帶班。由行政處保衛科制訂輪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幾項要求

1、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切實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認真接轉電話,並做好記錄,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妥善處理有關事務,作好值班登記。

2、值班人員遇有緊急、重要事務,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不得延誤和擅自處理。

3、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交接值班情況,尤其要把未處理完的事項交待清楚,並在值班簿上登記、簽名。

4、值班人員要愛護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項裝置。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四、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