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制度>

綠化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文思屋 人氣:3.14W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綠化設施裝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綠化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綠化設施裝置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合理使用、精心維護綠化機器裝置,減少突發故障,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特制訂本規程。

2. 適用範圍

全過程的管理。

3 . 部門職責

工程園林部為綠化機器裝置管理的責任部門。

4. 使用要求

4.1 綠化機器裝置實行統一管理,即設專門的裝置管理員對綠化機器裝置進行統一管理。綠化工憑綠化主管開具的《綠化機器裝置借用申請表》到裝置管理員處借用裝置。

4.2 綠化工在操作裝置前,必須經過對裝置的結構、效能、安全操作、維護等技術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才可上崗操作裝置。

4.3 綠化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正確無誤的使用和操作裝置,在裝置操作過程中隨時進行觀察,及時發現故障徵兆。

4.4 每次借用裝置前,應按要求對裝置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裝置異常現象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交由裝置管理員複核和確認,並將檢查情況填入《綠化機器裝置借用申請表》中。

4.5 裝置管理員對裝置故障進行確認核實後,能處理的立即處理,並將處理結果記入《綠化機器裝置借用申請表》,不能處理的填寫《綠化機器裝置維修申請表》及時上報。

4.6 對操作過程中出現的裝置問題,綠化工交還裝置時必須向裝置管理員交待清楚,並如實的記錄在《綠化機器裝置借用申請表》中。

4.7 發生裝置事故時,操作人員按規定採取措施,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通知裝置管理員處理。

4.8 停用裝置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5. 裝置的保養

5.1 綠化機器裝置保養,根據工作量大小和難易程度,分為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

5.2 綠化工必須按綠化機器裝置標準操作規程的要求對裝置認真進行保養,並接受和配合相關人員的檢查和考核。

5.3 裝置使用完畢,交還裝置管理員時,應在《綠化裝置借用登記表》上註明保養情況,並交由裝置管理員簽字認可,裝置管理員認為保養不合格,有權不在登記表上簽字。

5.4 一級保養:

5.4.1 裝置一級保養以綠化工為主,裝置管理員配合並指導,每次操作結束後進行。

5.4.2 為了達到裝置一級保養要求,每個操作人員每次用於裝置一級清潔保養的時間不得低於20分鐘。

5.4.3 保養人員應將保養的主要內容、保養過程中發現和排除的隱患、異常、試運轉結果、以及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

5.5 二級保養

5.5.1 裝置的二級保養工作以裝置管理員為主,綠化工配合。保養後的裝置要按要求認真進行除錯並填寫《綠化機器裝置保養記錄》。

5.5.2 裝置二級保養為每季度進行一次,保養工時按照不同機器型號進行。

5.5.3 除一級保養內容外,需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包括外觀。根據檢查的記錄,對能修

復的零部件進行修復,對必須更換的零部件,應及時申報採購。

5.5.4 二級保養記錄應包括:修復了什麼零部件或更換了什麼零部件,裝置原有效能及保養後的效能。

6.綠化機器裝置維修流程節點概要描述:

7 備品備件管理

7.1 綠化主管和技術員共同對常用的備件根據其歷年消耗量和供應週期,擬製出備件採購計劃,此計劃的制定以滿足裝置維修的需要和不積壓資金為原則。

7.2 行政部根據擬製的備件採購計劃填寫採購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進行採購。

7.3 對入庫的備件,綠化主管或技術員應認真核對備件名稱,規格、合格證書、數量等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7.4 備件入庫前發現問題,由採購人員負責處理,驗收合格後,使用中發現問題,由驗收人負責協調處理。

7.5 備件必須經驗收入庫,方可使用。

7.6 貴重的備件必須妥善保管,按規定存放(入櫃加鎖)。

7.7 對庫存備件要注意防潮、防鏽、防變形、磕碰和破損,並定期檢查。

7.8 回收的配件要與庫存備件分別放置,做好標識。

7.9 庫存的備件要定期盤點,發現盤盈、盤虧或損壞報廢等問題,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做妥善處理。

7.10 領用備件一律以舊換新(特殊情況除外)。

7.11 領用備件由部門領導批准後到倉管員處辦理領料手續,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領取備件。

7.12 備品備件管理流程

8 罰則

員工應按照規程要求,操作、保養、維修綠化機器裝置,未按要求操作,一經發現,扣除績效工資50元。

綠化設施裝置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和意義

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廣“三新”技術,加快產品升級換代,促進高效節能裝置的應用,加強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裝置設施質量監管,提高產品質量,規範採購市場秩序,通過規範市容環境衛生專用產品的市場,防止不合格、不適用、技術含量低、高耗能的`產品湧入我市,對進入我市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實施必要的市場監管,為生產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企業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向政府採購部門和市容環衛部門提供和推薦優質產品,增強產品採購的透明度,提高投資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容環衛部門和園林綠化使用的車輛、設施、裝置、機具、消殺藥械等專用產品的合理配置和政府採購。

第三條目錄管理

《天津市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推薦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正式委託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協會、天津市園林協會、天津市園林學會負責此項工作,其中市容環衛協會負責《目錄》的申報受理、組織審查、日常管理和產品釋出工作。天津市園林協會、天津市園林學會協助市容環衛協會做好產品的技術評審工作。

第四條產品的分類

《目錄》的產品型別分為:

(一)專用車輛:指垃圾車、吸糞車、掃路車、洗路車、灑水車、鏟冰清雪車、廁所車、壓實機、打藥車、草坪車等;

(二)專用裝置:指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運裝置、清融雪裝置、生活垃圾(處置)處理裝置、糞便(處置)處理裝置、除塵除臭裝置、環保廁所裝置、廢棄物容器及節能環保裝置等。

(三)園林機械:指草坪割草機、打孔機、梳草機、草坪滾壓機、樹枝切片/粉碎機、起草坪機、花園開溝機、割灌機、打藥機。

(四)其他專用產品:指環境衛生機具、消殺藥械等。

第五條產品的定性

《目錄》的產品定性分為:

(一) 推薦產品:指產品已規模化生產,工藝技術成熟,經濟性好,實用性強,可廣泛推廣,並已進入市場使用且具有一定時間應用基礎,可直接經過專家和使用者評審,列為本市行業內推薦使用的產品。

(二) “三新技術”:“三新技術”產品是指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不同於本行業以往採用的產品,經試用已穩定、可靠、可操作、提升功能、效能、效率,具有推廣價值。指行業急需的、創新技術的、尚處於試製階段的產品,創新試用產品一般須經本市市容環衛作業單位試用,試用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滿後經過專家和使用者評審批准方可列為推薦產品。

第六條產品的要求

根據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管理要求和作業的特點,進入《目錄》的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和作業規範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技術標準和節能、環保、安全的要求;

(三)符合設計合理、實用、美觀,製造工藝先進,質量、效能可靠的要求;

(四)符合國內外該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要求;

(五)具備國家有檢測資質機構的產品檢測合格證明;

(六)專用車輛必須在國家認證部門釋出的公告產品;

(七)技術性能可靠,在同類產品中有一定的優勢。

第七條對產品生產企業的要求

企業應具備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生產、製造和改裝的技術力量、生產條件和生產能力,並有較完善的售後服務保證體系,在市場上有良好的業績和聲譽。

第八條申報程式

(一)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生產企業向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協會設施裝置專業委員會提出《目錄》的申報報告;按《目錄》的分類,填寫《天津市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推薦目錄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表。

(二)提供企業及產品的下列資料或影印件:

1、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證明(車輛類提供3c認證相關資料);

2、企業制定產品標準;

3、產品檢測報告;

4、產品鑑定證書或生產銷售許可證(車輛類為汽車整車定型試驗報告);

5、國家認證部門釋出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國家免徵車輛購置稅圖冊;

6、國家認證部門釋出的環保達標裝置(車輛)公告;

7、使用者使(試)用產品報告;

8、產品使用說明書;

9、產品維修手冊等相關技術檔案;

10、提供企業簡介、產品介紹和市場應用的音像資料。

(三)按規定交納相應的評審工本費。對因不符合評審條件而暫不列入《目錄》的產品,評審資料和評審工本費不予退回。

第九條評審程式

按以下程式開展評審工作:

(一)由市容環衛協會設施裝置專業委員會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二)對企業的生產規模、工藝裝備和產品的質量、可靠性、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考察、調研、評估;

(三)組成評審專家組,根據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專用產品的發展方向,對企業的技術裝備、生產能力、產品效能、產品技術先進性以及環保、安全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價,作出評審結論;

(四)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協會、天津市園林協會組織評審後上報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批准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