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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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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裝置,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群部門彙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菸、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裡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汙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乾淨,並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儘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1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要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群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菸,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裝置和大功率用電裝置,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後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裝置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後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並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後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後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後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摺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洩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學生宿舍,並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週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並將結果彙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複製、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嚴禁酗酒、打架鬥毆、起鬨,禁止在樓內大聲喧譁、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汙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製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並作登記後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牆、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控、除錯、破壞電錶等用電裝置,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1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為了加強我校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證學生在宿舍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在宿舍內的正常學習生活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人員職責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習結束),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後,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准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併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及時發現並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鍊,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絡,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並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二、 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學生在宿舍內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宿舍公共設施,維護宿舍正常秩序,創造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2、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

3、學生貴重物品和現金,本人必須妥善保管;離校期間應隨身攜帶或交物管代為保管。

4、宿舍無人時,應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攜帶貴重物品出樓要自覺接受物管的檢查、登記。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和酒精爐、煤氣爐、火柴等明火用具;嚴禁私自架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燈頭;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帶入樓內。

6、宿舍內不得傳播、複製、觀看、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嚴禁酗酒、賭博、聚眾鬥毆;嚴禁向走廊內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