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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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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機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機管理制度

農機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縣(含縣)以上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考驗合格,領取駕駛、操作證後,方可駕駛,操作證件簽註相符的農業機械。

2、駕駛各種型別的拖拉機、糞肥播撒罐車,農機運輸車及固糞播撒車的人員,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駕駛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3、不準酒後駕駛、操作。

4、機車起動前按技術要求檢查、保養,達到要求方可起動。

5、拖拉機發動機起動前,必須將變速桿置於空檔位置,動力輸出裝置處於分離狀態。

6、農業機械發動機及座機起動後必須空轉預熱,達到規定的水溫和油溫,待運轉正常後,方可起步或作業。

7、起步或接合動力前,必須環顧四周,發出訊號並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

8、起步或傳遞動力時,離合器要迅速分離徹底,結合要平穩,逐步加大油門,不準猛抬離合器的踏板起步。

9、駕駛室不準超員駕駛乘座,不準放置有礙安全操作的'物品。

10、拖拉機掛接農具時,掛接人員不準站在農具掛接點前方,必須在停穩後掛接農具,並應插好安全銷。

11、拖拉機掛接農具時,駕駛員必須低速小油門,腳不準離開離合器踏板,聽從掛接人員指揮,懸掛的農機具掛後要檢查升降是否靈活。

12、拖拉機運輸車倒車時,駕駛人員必須鳴號、嘹望,確認後方可低速倒車。

13、農具手須坐、站在規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準坐、站人,懸掛式農具升降時,不準坐和站人,農具升起後不準在其下面清除泥土、雜草或保養、調整排除故障。

14、農具作業時,不準用手、腳或用工具清除農具上的泥土、雜草,不準在作業中保養、調整和排除農具故障,需要時必須停車或切斷動力後進行。

15、拖拉機與農具掛接後,應插好安全銷,調整限位鏈,下拉桿後端的橫向擺動不得過大。

16、起步要平穩,轉彎時須減速,不準操作過猛。

17、地頭轉彎或過溝坎時,應將農機具升到最高位置。

18、升起農具排除故障或更換零件時,必須支撐牢靠,農具不準懸掛停放。

19、牽引裝置安全銷折斷後,不準用其它的物品如鋼筋代替。

20、排除故障後,起動或結合動力前須得到排除故障人員的通知並清點人數。

21、作業時發動機排氣管須裝有滅火罩,蓄電池裝有防火罩。

22、保養、加油或排除故障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23、統一調動、目標管理,未經領導同意,任何人或車組不得將機車開出庫房。

24、統一安排作業市場,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作業。

25、每個生產週期結束後,機車必須統一入庫,農機具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將機車開出庫房。

三、農機具維護管理制度

1、對機車農具要按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維修,進行技術檢驗,保證機械技術狀態長年完好,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2、對機車做到“四不漏、五淨、一完好”,四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氣、不漏電;五淨即油淨、空氣淨、水淨、機淨、工具淨;一完好即機械狀態完好。

3、對農具按其效能定期保養。生產週期結束後,統一檢查農具外觀狀態,並搞好噴漆、塗油、墊起以防鏽蝕。

4、駕駛、操作農機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且經過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嚴禁酒後駕駛、操作農機具。

6、對於人為保養、駕駛不當造成的機車、機具損壞。例如:缺機油、缺製冷液造成的粘缸、抱瓦;責任心不強造成的玻璃、燈光、輪胎等的損壞。駕駛員應按損失程度進行賠償。對於故意損壞農機具的,解除勞動合同,並開除。

四、安全防火制度

1、廠區內嚴禁吸菸、嚴禁用火。

2、滅火工具齊全,保持完好狀態,不準拿做他用。

3、保持廠內外衛生,不準堆放其它易燃品。

4、庫周圍50米內不準堆放雜草,不準長時間停放車輛。

5、進入油庫加油的車輛必須熄火加油。

6、安全責任人時刻要注意安全,消除各種隱患。

農機管理制度2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除錯,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後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