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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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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1

一、總則

裝置是企業生產的重要因素,為科學地進行裝置管理,做到合理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生產、適時改造和更新,保證裝置長週期穩定執行的同時不斷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術裝備水平,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內容包括:裝置前期管理、裝置的使用、維護、裝置檢修、裝置檔案管理、裝置的停用及報廢等。

二、裝置的前期管理

1、裝置定購。裝置購置申請的批准程式:全公司所有裝置(包括低值易耗裝置)的購置,均應有批准依據,新增裝置和更新裝置按年度計劃執行,零星購置的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寫裝置新增或更新申請表,報常務副經理同意,經總經理批准後購買。

1)申報,首先分公司先向總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裝置申請,其中包括所需裝置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體費用(包括裝置價格、裝置安裝費用、防腐保溫、新增管材費用、土建費用、吊裝費用等)。待總公司批覆後可按相關程式辦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裝置滿足生產所需的各種工藝引數,然後總公司根據引數選擇製造質量可靠,售後服務好的2-3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裝置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比從選定(裝置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

3)裝置採購合同的簽訂,裝置供應商確定後可簽訂採購合同並建立裝置臺帳,發現有未落實的專案,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補充完善,簽訂合同後應隨時瞭解裝置製做進度並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裝置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4)裝置到廠後,由各分公司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按照訂貨合同,檢查到貨數量、裝置名稱、規格型號,裝箱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及時建立健全各種裝置臺帳(如固定資產和壓力容器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2、新裝置安裝及驗收。

1)由總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具體實施,基礎驗收合格後,進行裝置安裝就位、除錯,總公司同時需負責安裝技術指導。

2)安裝除錯結束後,可由總公司組織分公司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經驗收人員簽字後,正式移交給使用單位(各車間)。車間對該裝置按照本車間裝置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3)隨機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門的操作者保管,隨機備、配件由備件庫負責保管,技術檔案由各分公司生產科統一整理歸檔。

三、裝置使用管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的效能引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並納入操作規程,並對操作工進行培訓,

2、操作者必須經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特殊裝置,須由國家特定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操作證),持證上崗。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 3、裝置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定人定機方式。對於由多人操作的裝置和生產線,實行班(組)制,由班(組)長負責,並由班(組)長包機到人。

4、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特別是開停車需注意的問題,如油位是否合適、盤車是否靈活、連線螺栓是否鬆動、油溫是否正常等),嚴禁裝置超負荷和帶故障運轉。

5、裝置操作人員要按時填寫裝置執行記錄,並保證裝置執行記錄的連續性。

四、 裝置維護保養

1、裝置的維護保養主要由維修工的日常維護保養為主,各分公司根據裝置情況制定包機責任人,並針對裝置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況規定具體維護保養內容,由於保養不當造成的裝置損失或事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裝置維修人員對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裝置故障。

3、裝置包機人員必須每天按時巡檢,不能流於形式,在搞裝置衛生的同時,要切實通過“看”“聽”“摸”,發現裝置存在問題,並針對問題果斷採取措施進行解決,對馬上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並給出解決方案,做好監護執行準備。同時包機人員要做好巡迴檢查記錄,真正做到對裝置瞭如指掌。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包機人員的反饋及自己的日常檢查要做好裝置隱患排查整改臺帳(將裝置存在問題、需準備的材料、檢修工時,需檢修人員及工器具落實到位),以準備好隨時停車檢修而不慌亂。

4、裝置包機人員要嚴格按照潤滑週期表執行加油潤滑,落實 “五定” (指定時、定點、定量、定質、定人)管理,防止裝置因缺油而發生裝置故障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5、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定期組織各車間幹部管理員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下整改單要求車間按要求進行整改,對未按時整改或不整改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 裝置的維修

1、裝置的小修(或臨時修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執行情況對裝置易損件(如軸承、機械密封、多級泵平衡盤和平衡套等)規定小修週期,對執行到期的裝置應倒過進行檢查,通過檢測資料,如果要要求範

圍內可繼續使用,如果超標則更換新配件。檢修時一定通過科學手段進行檢查,用資料說話,而不能靠經驗來裁定。

2)裝置突然發生故障後,分公司應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分析原因,並定製定檢修方案,組織維修人員按檢修方案進行檢修,如果是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需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要求派技術人員協同解決。

3)對於公司現有技術力量無法完成的裝置檢修,應由分公司填寫外協修理申請單,經總公司批准稽核後,進行外協修理。外協修理申請單應詳細註明維修裝置的名稱、故障原因、外協廠家和預計費用。

4)在維修完成以後,各分公司必須及時填寫裝置檢修記錄,同時做好裝置事故臺帳,對發生事故原因認真剖析,並從根本上做好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對主要裝置的還需及時完善裝置技術檔案。

2、 裝置大修、中修的檢查驗收

1)裝置大修、中修完工驗收必須嚴格按說明書或大、中修計劃書中規定的各項檢修內容、技術標準要求進行。

2)對無法修復到出廠標準的老、舊裝置,原製造有嚴重缺陷的裝置,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的裝置,嚴重損壞過的裝置,在保證生產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或根據工藝要求另行制訂大修的標準。凡降低修理專案精度標準的裝置,必須在大修、中修任務書中註明。

3)裝置大修、中修後應及時進行內、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升壓、升溫試驗,負荷執行試驗,試生產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必須達到裝置出廠標準和符合原安裝的生產工藝要求。

4)裝置大修、中修驗收由生產車間、總公司相關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單,一式三份,生產車間、總公司技術部、財務各一份。

5)驗收後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將大修、中修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6)對於國家有特殊規定的特種裝置如壓力容器、鍋爐、超重機械等,各分公司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修和報檢。

六、 裝置改造與更新

1、各分公司可結合工藝改進和裝置技術狀況制訂裝置改造和更新計劃。

1)裝置改造與更新方案的審批

2)一般裝置的改造與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應寫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詳細改造方案、改造費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報總部審批。

3)凡納入新建或技改專案中的重大裝置改造與更新,應由總公司組織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後,各分公司立項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裝置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進行。裝置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裝置,更換技術性能落後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裝置。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更新。

1)經過多次大修,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2)技術性能落後,經濟效果很差的。

3)通過修理、改造雖恢復效能但不經濟的。

4)耗能大或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不經濟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裝置。

七、 裝置的閒置與報廢

1、裝置閒置

1)閒置裝置是指由於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產裝置,裝置閒置在半年以上的應進行封存管理。

2)裝置封存程式

A封存由各分公司進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識。

B裝置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並採取防塵、防鏽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裝置都要達到完好裝置的要求,並列入裝置檢查範圍

3)因生產結構或技術原因長期不用,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閒置裝置,應積極組織外調、出租或轉讓,以提高裝置的利用率。

4)裝置的封存和啟用需填寫裝置封存和啟用表,並報總公司同意。

2、裝置報廢

1)裝置報廢條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災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結構嚴重損壞而無法使用的裝置。

B製造質量低劣,達不到最低工藝要求的裝置。

C生產使用造成損壞、無修復價值的裝置。

D機器陳舊,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且無法改造的裝置。

E耗能高,嚴重汙染環境的裝置。

F超過使用年限的裝置。

2)報損、報廢裝置的處理方法

A按現有價值整件或整機出售。

B拆卸、轉讓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廢料處理。

3)固定資產報廢程式

裝置報廢申請由各分公司使用單位提出(寫明使用年限及報廢原因),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進行專業審查,然後經計財處、常務副總審批後,報總經理審批。

八、 備品備件的管理

備品配件是指裝置維修所用的替換零部件,常用的備品備件應保持一定的庫存。短缺時由各分公司裝置管理人員提出採購申請,報總公司審批後進行購買。

1、備品備件的申報

非急需要的裝置配件,可按月計劃申報程式由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各維修人員提出的採購計劃於每月20日前經各分公司經理簽字後報總公司,經逐級審批後購買。

急需要購買的裝置配件,可填寫裝置配件計劃表,走急件報批程式,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直接報總公司,經總經理簽字後購買。 2、備品配件的驗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後,可由各分公司組織各車間裝置負責人進行驗收,需測量的必須進行檢測,然後按照供貨單檢查到貨數量、規格型號等,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並建立好裝置配件明細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3、保管員應根據維修人員提供配件最少備用數量,確定最低儲備量,做好備品配件定額儲備管理,確保裝置維修需要。

4、備品備件由維修人員提出領用申請,保管員按領料單發放。

5、裝置配件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需調整間隙的安裝時應運用檢測工具進行測量,並記錄好檢測資料。

九、 裝置的基礎管理

1、各分公司應對各車間的所有裝置按照規定逐臺進行統一編號,建立裝置卡片和臺賬,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臺帳建立要將運轉裝置和靜止裝置分開),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進口裝置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

2、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年對所有裝置進行一次複查核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3、 裝置的調撥

1)裝置的調撥必須由總公司統一進行,各部門不得私自進行調撥。

2)調撥出的裝置必須隨帶原有輔機、附件和技術檔案。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計算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使現代辦公裝置在本公司生產和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壽命,確保辦公裝置安全、可靠、穩定的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1.2、計算機等辦公裝置,包括計算機及附屬裝置、網路設施、電話機、傳真機、影印機、印表機、投影儀等專用於公司辦公、開會及培訓所用的資訊裝置。

2、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辦公裝置統一歸口管理部門。

2.1.1、負責公司辦公裝置配置計劃及調整方案的制定。

2.1.2、負責公司辦公裝置採購稽核工作。

2.1.3、負責公司辦公裝置報修、網路故障排除及統一對外聯絡工作。

2.1.4、負責公司辦公裝置相關耗材,如紙張、墨盒、硒鼓等採購工作。

2.1.5、負責公司辦公裝置登記造冊和日常檢查工作。

2.2、 財務部負責公司辦公裝置進帳、折舊及報廢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同時負責閒置辦公裝置的保管工作。

2.3、 資財部負責根據經稽核批准的辦公裝置非生產物料採購申請單對外比價採購。

2.4、 辦公裝置定點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並按本規定的要求正確使用。

2.5、 辦公裝置(主要指計算機、電話)使用人負責該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按本規定的要求正確使用。工作變動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並服從綜合管理部的統一安排。

2.6、 公司部門副經理及以上負責籤核,每月初綜合管理部將統計出各部門上月影印、列印等紙張的消耗量上報至財務部作為該部門管理費用的憑據(詳見附表<四>)。

3、管理規定

3.1、影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3.1.1、 影印機作為公司內部辦公裝置,不得對外開放,更不允許影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檔案。

3.1.2、 影印機的使用和保養,公司將指定專人進行管理(詳見附表<一>)。

3.1.3、 影印機的影印許可權:影印頁數1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負責人(副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5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申請單詳見附表<二>)。

3.1.4、 影印檔案、資料時,必須在指定管理員處登記、簽名,並註明所在部門、所用紙張數和影印內容等(登記表詳見附表<三>);若發現影印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1.5、 影印機故障報修或其相關耗材的更換,由指定管理員負責上報綜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員管理不當出現故障、報修不及時或者登記管理不嚴格,導致紙張及耗材消耗過大,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1.6、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2、 印表機使用管理規定

3.2.1、 印表機作為內部辦公裝置,不得對外開放,更不允許列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檔案。

3.2.2、 與印表機直接相連的電腦使用者為該印表機管理員,負責該印表機的管理(詳見表<一>)。

3.2.3、 印表機的列印許可權:列印頁數1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負責人(副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50頁以上的,需所屬部門經理及以上簽字批准(申請單詳見附表<二>)。

3.2.4、 列印檔案、資料時,必須在管理員處登記、簽名,並註明所在部門、所用紙張數和列印內容等(登記表詳見附表<三>);若發現列印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2.5、印表機故障報修或其相關耗材的更換,由其管理員負責上報綜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員管理不當出現故障、報修不及時或者登記管理不嚴格,導致紙張及耗材消耗過大,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3.2.6、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3、計算機管理規定

3.3.1、計算機使用人員必須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嚴格遵守計算機操作規程,注意安全操作,以防裝置損壞,嚴禁私自拆卸其配置。

3.3.2、計算機使用人員要愛護機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修。

3.3.3、 網路管理員建立公司計算機檔案,對計算機的相關軟硬體裝置的配置、使用及維護等進行統計和登記。

3.3.4、 注意防止計算機病毒感染,定期用病毒防毒軟體進行檢測,一旦發現病毒要馬上進行清理,若不能達到清理效果,應及時向網路管理員報告。

3.3.5、 凡涉祕材料的存貯和計算機作業系統中的有關密碼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任何人員不得竊取和洩露有關密碼、涉祕材料等。

3.3.6、 機房管理人員要注意維持機房整潔,機房內嚴禁堆放雜物和吸菸,經常對機房、機器進行必要的整理清掃,做好防塵、防溼、防高溫工作。

3.3.7、 下班或者外出不回公司者,必須關掉電腦主機和顯示器。

3.4、傳真機管理規定

3.4.1、公司傳真機的使用和保養,公司將指定專人進行管理(詳見附表<一>)。具體的管理細則請參見綜合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公司傳真機統一管理的通知》。

3.4.2、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本公司傳真機裝置。

3.4.3、 發傳真時必須在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發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若發現傳真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管理員應及時把資訊反饋給其部門負責人,並做好記錄。管理員需在每月第一週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記內容整理成報表報至綜合管理部。

3.4.4、 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厲行節約,對違反規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員有權拒絕。

3.5、辦公電話管理規定

3.5.1、辦公室電話是為方便工作,處理公務之用,私事一律不得使用。

3.5.2、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本公司電話。

3.5.3、 凡使用辦公電話者,必須愛護通訊裝置,不準隨意拆卸和移位通訊裝置,因拆卸和移位造成損壞或線路故障,應照價賠償。

3.6、掃描器、優盤、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投影儀等管理規定

3.6.1、 掃描器由公司指定人員進行管理,不得掃描與工作無關的檔案、資料。

3.6.2、 投影儀由公司網路管理員負責管理。

3.6.3、 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

3.6.4、 優盤、行動硬碟、膝上型電腦由領用者保管,應愛惜公司財物,如果丟失或者損毀,自行承擔責任。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各級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2、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辦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3、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充裝單位的氣瓶。必須保證在各環節中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裝置使用車間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持此證在我廠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xx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廠。

3.15、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4

1、特種裝置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2、企業落實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企業、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的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後,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9、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10.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堆積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報告。

12.安全管理員或者車間主任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13.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工程施工企業裝置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通過對裝置進行科學、系統、有效的管理,使裝置功能滿足公司水泥生產全過程的需要。

第二條 運用技術、經濟、組織等措施,對公司生產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精心安裝、正確使用、細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生產裝備的技術水平, 使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增加經濟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部生產裝置(含工業建、構築物)的管理。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對總經理負總責。主管副總經理代表總經理,對本公司裝置管理負全面責任,其職責如下:

1、 認真執行貫徹國家各級領導部門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公司情況,組織審定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

2、 組織審定公司的裝置管理規則,裝置更新改造計劃、裝置的大修理計劃,把裝置管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

3、 協調好生產與維修關係,以及公司各部門與裝置管理,有關的業務橫向聯絡,嚴禁生產中拼裝置。

第五條 維修部為公司裝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裝置管理具體工作,對主管經理負責。其職責如下:

1、 具體執行國家和上級領導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建立健全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

2、 組織推廣現代化裝置管理方法,狀態監測和維修新技術、促進文明安全生產。

3、 定期對全公司生產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做好考核工作。

4、 監督、指導全公司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

5、 組織對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分析,參加一般裝置事故的分析工作和會議。

6、 負責裝置檔案及各種維修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7、負責本公司的技術改造和技措專案的全過程管理。

第六條 各基層單位由一名領導主管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其職責如下:

1、 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裝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維修部的領導.

2、 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裝置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3、 負責對本單位主要生產裝置執行日檢,並做好記錄,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和隱患要及時處理,並上報維修部。

4、 負責提高本單位的大、中、小修計劃,且組織實施,並做好質量驗收工作,嚴把質量關,同時要將相關的技術資料報給維修部。

5、 參加本單位裝置更新、改造和技措專案工作,並做好驗收工作。

6、 負責本單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

7、 負責參與本單位裝置事故搶修工作,組織一般事故分析。

8、對本單位的繼電保護、高壓電氣裝置、各種儀表在執行中有異常現象及時向維修部通報。

第七條 安全生產處、維修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目標

第八條 裝置完好率達90%以上,主要生產裝置完好率達95%以上。

第九條 年度大修理完成率達90%以上。

第十條 固定資產更新與技術改造專案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條 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條 減少故障和一般裝置事故的發生。杜絕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發生。降低裝置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 概念、標準

第十三條 全員裝置管理

是一種全效率、全系統、全體人員都參加的裝置維護與維修的管理制度。其特點是:

一、公司最高領導層、管理人員到生產服務人員等所有與裝置有關的人員和單位全部參加的裝置管理工作。

二、對裝置壽命期進行全面系統地管理。

三、使裝置全效率達到最高水平。

四、裝置維護檢查方面實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

五、在裝置預防修理方面實行狀態維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對裝置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技術能力的培訓教育。

第十四條 裝置命名統計原則

一、命名原則

1、以裝置具有的核心功能作為裝置名稱。

2、裝置分類:一般分為生產裝置、運輸裝置、科研與檢驗裝置、基礎裝置、辦公裝置等。

3、每臺裝置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獨立裝置(包括附屬裝置和附件),在使用上能體現其獨立性,在構成上能體現其完整結構的齊備性,一臺完整的裝置應包括原動機部分、傳動部分、執行部分、控制系統、輔助系統、技術資料等,計算機系統等還包括軟體資料。

二、統計標準

1、達到主機裝置標準的按主機裝置認定。

2、非主機裝置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裝置為主要元件,以及為其單獨提供服務的所有裝置的組合構成單臺裝置。

3、為兩臺及兩臺以上的裝置提供服務的裝置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務物件中。如低壓動力配電盤、中心稀油站、操作檯(盤、箱)等。

4、基層單位低壓配電室的配電盤包括達不到主機裝置標準的變壓器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5、高壓開關櫃、避雷器櫃、高壓功率因數補償櫃等高壓櫃均按單臺裝置認定。

6、各種機床、車輛、30KVA以上電焊機、雙蹤電子示波器及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種試驗機(臺)和測量工具等均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7、控制用計算機系統作為單臺裝置認定。

三、統計辦法

1、裝置分類程式碼:生產裝置—01、運輸裝置—02、科研與檢驗裝置—03、其它裝置—04。

2、裝置由維修部統一編號。

3、單臺(套)裝置統計時,須填寫其附屬裝置,如減速機、電機等。 第十五條 主機裝置

挖掘機、潛孔鑽機、礦用汽車、石灰石破碎機、生料磨機、迴圈風機、窯尾大袋收塵器、迴轉窯、預熱器、高溫風機、羅茨風機(75KW以上)、大型減速機(500KW以上)、選粉機、包裝機、橋式抓鬥起重機(含軌道)、均化庫側取料機、橋式卸料機、入預熱器(生料庫、輥壓機、水泥庫)鬥式提升機、煤粉轉子稱、DCS控制系統、篦式冷卻機、槽式輸送機、空壓機(20m3以上)、變壓器(500KVA以上)、主供電迴路電纜、大型工程機械、大型電動機(500KW以上)。 第十六條 裝置的基礎技術資料由維修部負責收集整理、測繪、存檔。 第十七條 完好裝置標準

一、裝置運轉正常。

二、零部件齊全、完好,磨損及腐蝕不超過規定標準。

三、傳動、潤滑和冷卻等系統正常。

四、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五、無超溫、超壓、超速、超電流等現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裝置達到“四無”(無積灰、無雜物、無鬆動、無油汙),“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不漏風、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術資料齊全。

第十八條 裝置滲、漏油認定標準

一、滲油:油跡不明顯,油跡被擦淨後5分鐘內不出現油跡者為滲油。

二、漏油:油跡明顯,有的形成油滴,油跡或油滴被擦淨後5分鐘內出現油跡或油滴者為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