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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健康檢查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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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於健康檢查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於健康檢查制度(通用5篇)

健康檢查制度1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二、食堂員工必須先到縣疾病控制中心體檢,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經衛生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燙傷、手外傷、咽喉痛等)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查明病因,治療康復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堂經理每天要對每位食堂從業人員做好上崗前檢查,並作好記錄。如發現有第四條所述有關人員時要立即處理。

六、食堂從業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食堂報告,患者與其他知情健康從業人員均不得隱瞞。由校醫對其作檢查治療並確認是否能工作,食堂與從業人員必須服從校醫的決定。

健康檢查制度2

一、新入園幼兒的健康檢查

1、幼兒在入園前必須參加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全身體格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才能入園。

2、幼兒入園時應將健康檢查表和預防接種證交幼兒園。

3、對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幼兒,必須經過醫學觀察,觀察期滿且無症狀再作檢查,正常者可入園。

4、幼兒轉園,應憑原在園的健康檢查表無傳染病接觸史的'轉園證明。幼兒離開園所三個月以上,需要新體檢後方可再入園所。

5、有嚴重先天性心臟病、裂顎、癲癇、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適應集體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兒童未矯治前不宜入園。

6、入園體檢時發現疾病應及時治療,患營養不良、貧血等可以入園後矯治,患傳染病應隔離治療,痊癒後憑醫療單位的證明方可入園。

二、幼兒定期體格檢查

1、幼兒入園後應定期體檢,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規進行全面體檢。

2、幼兒每半年測身高體重一次,每學期查視力一次,所有在園的幼兒每年查血紅蛋白一次。

3、定期體檢後要進行幼兒健康狀況分析評價和疾病統計,發現疾病或缺點及時矯治。

三、幼兒晨間檢查

1、配備必要的晨檢用品(體溫表、壓舌板、電筒、常用外用藥及紗布、棉籤、晨檢牌、記錄本等。

2、日托幼兒每天早晨進班前,由保健做晨間檢查,檢查步驟包括一問二摸三看四查,檢查內容除觀察幼兒精神、臉色、摸體溫、詢問在家健康狀況外,還應根據幼兒的年齡、健康狀況、傳染病發病季節做重點檢查,如咽喉是否紅腫、腮部有無腫大、面板有無皮疹、是否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等,對無異常者發給表示健康的牌子,讓幼兒進班。

3、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並記錄,對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長帶幼兒去醫院求診或留在觀察室臨時隔離觀察。

4、由保健老師收下家長帶來的藥,核對姓名、藥名、劑量、用藥時間和方法,做好記錄,按時給幼兒用藥。

四、幼兒全日觀察

1、保健老師應每日上午、下午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保育員瞭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

2、班內的保教人員應全日注意觀察幼兒的精神、飲食、睡眠、大小便等情況,對有病和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保健老師聯絡並做好全日觀察記錄。

五、教職工體檢制度

幼兒園職工來園工作前必須到大連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體檢,包括胸透、肝功類,以及陰道分泌物檢查,糞便檢查,炊事員必須到市或區衛生監督所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健康檢查制度3

一、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或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⑴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⑶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健康檢查制度4

(一)為促進員工健康加強預防疾病起見,特定本辦法。

(二)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以每年舉辦一次為原則,有關檢查事項由人事室辦理。

(三)x光攝影由人事室與防疾中心接洽時間,請派巡迴車至公司或工廠辦理。經防病中心通知必須進一步檢查者,應前住指定醫院攝大張x光片,以助判斷疾病。

(四)一般檢查由人事室負責與市立醫院接洽時間,分別至該醫院接受檢查。工廠由人事組接洽醫師至廠內檢查。

(五)有關費用概由各部門負擔。

(六)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時,由公司令其停止繼續工作,返家休養或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七)人事室每屆年終,應依檢查表作成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的參考。

健康檢查制度5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生,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的健康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一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面板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後。

6、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7、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8、每天早上上崗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