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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會議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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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會議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會議管理制度範本

會議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中會議指的是,在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因縱向、橫向協調溝通的需要,或者是針對公司運作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而召開的各種會議。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項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產銷計劃會、部門例會、各種專項會議等。

第三條 制訂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導和規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的運作,目的在於改進公司會風,提高會議質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

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和決策委員會等的會議按照公司章程和單項有關制度或條例執行。

第二章 召開會議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會議的召開須遵循下面幾個基本原則:

1 一致性原則。公司的經營管理會議討論的原則或議題須同公司現行制度保持一致性,遵循制度所規定的準則或者同制度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其它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的考評制度、公司的報酬制度、公司的業務運作流程、公司的工作報告制度等以及其它制度和規章。

2 流程化原則。對於特定的會議型別,制定相應的運作流程,按照一定的模式進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以便總經理對所有公司內部所召開的經營管理會議進行有效的指導和控制。

3 有效性原則。每一次所召開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都應該達到的預定的效果,絕對不能“會而不議,議而不果”。在召集會議前,應通知與會者有關會議的議題、是否要求其發言等。每次會議只通知與會議議題有關的人員出席。

4 節約性原則。會議的召開應該遵循節約性原則,時間要安排得恰當有效。會議的主持人根據會議的內容以及重要程度將有關事項在會議召開之前界定好。主持人和發言人的時間也應有所限定。

5 求同存異原則。會議上應該允許不同意見的出現,要讓持有不同意見的人暢所欲言。關於一般的問題,可以採納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但對於事關重大或比較嚴肅的議題,則應採納智者的意見。

6 民主集中原則。會議討論議題,應本著集思廣益的原則, 鼓勵與會者充分參與討論,由會議主持人將集體的意見集中在一起,形成會議共識。

7 會議備檔原則。對於會議過程中所出現的所有重要事情,特別是經營管理的一些原則問題的討論,都應該記錄下來,以備查閱,作為公司日後工作的參考資料。

第三章 會前準備

第五條 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六條 會議召集人在會議召開5日前將會議的主題、地點、時間和對與會者的要求等下發或通知所有與會者。

第七條

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在會議召開3日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記錄人根據會議通知和與會者的會前準備資料在會議召開2日前擬定《會議議程》交會議召集人稽核。

第八條

所有與會者都應該遵守公司的會議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完整地參加會議的與會者,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說明情況,並且將自己的觀點儘量用書面的形式轉達給會議召集人,由會議召集人代為表達。

第九條

會議的基本人員應該包括:召集人,與會者,記錄員。會議原則上應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指定他人代為主持。

第四章 會議組織及要求

第十條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第十一條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 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 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 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許可權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 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 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第十二條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 準確、充分地表達自己的立場,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 會議討論過程中,與會者應注意文明用語。

4 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5 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6 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來電轉駁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7 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第五章 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專

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 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 會議記錄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記錄員應署名;

3 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 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後2個工作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5 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核准;

6 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第十四條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 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並由辦公室存檔備查,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

2 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

3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洩, 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及執行

第十五條 會議跟進

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後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跟進落實,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2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為準;

3 辦公室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定期檢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並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並將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

4 部門會議的跟進落實、督促檢查工作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七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十六條 公司級會議的保密

1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的有關情況向外洩露。

2 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需要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3 故意洩漏、傳播會議有關情況的,視負面影響的大小作出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 管理權責和處罰

1 辦公室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2 會議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 遲到、早退、缺席

(1) 遲到:參會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 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3) 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第十八條 處罰

1 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 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 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4 以上處罰由會議記錄人將召集人簽字確認的會議記錄出勤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從工資扣除。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會議管理制度2

為明確會議內容,規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建立會議考勤制度。部門級的會議,由各個部門負責考勤。

(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席會議者,每遲到或早退三次視為曠會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級部召開的學生會,由教導處和各級部負責考勤和紀律檢查,並公佈結果。其他部門召開的學生會(或學生幹部會)由召集部門負責考勤。

二、會議組織

(一)校級會議由辦公室負責通知,部門級的會議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二)各類會議的召開應事先在校長辦公會上通報,儘量避免召開臨時性的會議,如確有必要需經分管校長批准,並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基本內容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三)校級會議會場安排由辦公室負責,部門級會議會場佈置由各部門負責,必要時可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四)各類會議的召開均須做充分準備,重要的會議由有關部門作會議記錄,建立會議檔案。

(五)需照像、攝像、擴音等裝置的各類會議,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須在會議前一天與辦公室聯絡,統一安排。

(六)會議結束後,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將會場衛生清理乾淨。

三、會風管理

(一)各類會議均應求真務實,以少講空話,多辦實事為原則,會前做好準備,會後抓好落實。

(二)會議召開應緊湊有序,主題明確,會議負責人要事先準備講話稿或講話提綱,切忌閒侃式的講話或發言,重要會議發言稿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審定。

(三)與會人員須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切忌談笑、看書報、雜誌、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會議管理制度3

一、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改進工作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領導會、公司員工大會,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由負責人分別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指公司的工程、技術、業務綜合會(如施工程序分析會、工程質量分析會、設計準備會、工程技術協調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工會、業務會、部門員工會等),由各部門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部門小組長或業務主管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二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務會(如洽談會、座談會等)一律由綜合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作好會務工作。

第三章

會議安排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業務會:總結評價當月施工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業務主管以上幹部大會(或員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全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施工、運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施工、運營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施工質量情況,討論分析施工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設計工作會(含設計準備會):彙報、總結當月設計程序,科研、技術和日常設計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設計工作任務,研究有關技術問題。

(8)工程技術協調會:排程、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業務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部門辦公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2)部門班前會:對頭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准後,分別報綜合辦彙總,並由綜合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綜合辦應將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訂印發到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六條

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計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綜合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七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綜合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八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九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

會議的準備

第十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召集單位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

二、會議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本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會議定期、定時、定人召開。

第二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要,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三條

會議紀要應編號、及時、規範,按分級管理要求分發、存檔、上報(條件允許可通過電子郵件傳遞)。

第四條

與會者到會必須有準備,發言坦誠、有序、嚴肅、精煉。

第五條

與會者必須對會議內容貫徹執行,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六條

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遲到每次罰50元,無故缺席每次罰100元。

三、會議規程

第一條

目的。

本規程旨在明確本公司會議的運營原則,確定會議運營的基本事項,以提高會議的效率與效果。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公司內部的所有會議。

第三條

一般原則。

(1)減少會議次數原則。

①對各類會議是否有必要召開,應嚴格審查,如通過個別聯絡、協商或請示,能夠解決的問題,原則上不召開會議討論。

②嚴格限定出席會議人數。

(2)嚴守時間原則。

①會議主持人會前須向與會者通報有關事項,聽取有關人員意見。主持人和會務工作者須提前進入會場。

②按通知時間準時開會。

③按通知時間準時結束會議。

(3)會議通知的明確性原則。

①在會議通知上,必須明確寫明:日期、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場所、出席人、會議議題和準備事項。

②利用內部通訊系統(廣播、電話等)下達會議通知,須在會前由總務科下達。

(4)缺席、遲到的事前聯絡原則。

①因客觀原因而缺席或遲到時,必須事先與主持人(或召集人)聯絡。

②會前儘量不安排會客和接打電話,以免影響按時與會。

(5)效率性原則。

①事先安排好會場,確定座序,確定會議記錄人。

②事前向與會者分發有關會議資料(一般應提前兩天)。

③必要時需限定發言時間。

④主持人有權中斷遊離會議議題的發言。

第四條

召開會議要領。

決定會議時間與場所。

(1)會議決定。下月會議日程,原則上依照“例會一覽表”,由各科科長向總務科提出申請,每月20日前由部長會議作出最終決定。

(2)公佈月度會議安排。依據會議日程,由總務科編制“月度會議預定表”,在公司公告欄上公佈,並分發各科。“月度會議預定表”需列示會議時間、場所、主要議題和與會人。

(3)會議日程變更通知。當會議時間、地點等發生變化時,總務科必須迅速發出變更公告,或個別通知有關人員。

第五條

會議運營要領。

會議運營的核心是提高會議的效率。

第六條

會議記錄要領。

(1)明確機密事項。會議主持人需向會議記錄人明確機密事項的範圍及處理注意事項。

(2)統一記錄用紙。會議記錄用紙應統一編號,便於裝訂和複製。

(3)會議記錄保管。會議記錄原件應由專人負責保管。

(4)注意事項。會議記錄除記載會議時間、場所、出席人、議事內容外,還要簡潔地記錄會議結論、主要意見和議事過程。

四、例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第二條

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第三條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第四條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人員及裝置的調配。

第二章

會議分類

第五條

總經理辦公會。

(1)會議組織:行政辦公室。

(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副總經理或指定公司高階幹部代行職權。

(3)會議參加人: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

(4)列席人員:視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

(5)會議內容。

①聽取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工作的彙報,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解決辦法。

②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③探討公司經營活動的最佳方案,並對各階段經營業績及時總結,以達到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④對上期工作總結,並部署下期工作任務。

(6)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祕書。

(7)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末5日內。

第六條

管理例會。

(1)會議主持人:各部門經理輪流主持。

(2)會議參加人:各部門經理。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經營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②對涉及部門較多,對公司整體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達成共識時,上報總經理辦公會請總經理裁決。

③追蹤並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5)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祕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週五下午或週一上午。

第七條

公司全體會。

(1)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公司全體人員。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公司外部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公司營運狀況,日常工作進度以及將要採取的重大決策向全體員工宣佈,促使上下資訊的溝通。

②公佈有關員工獎勵或懲處措施,以求公開、公正、合理。

(5)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祕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初5日內。

第八條

部門工作會。

(1)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部門所有人員。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開展,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②所屬工作有進展難度時,提出幫助請求,並集體討論解決。

③明確部門工作在公司整體經營活動中的進展狀況,及時總結工作的經驗教訓並制訂下期工作計劃。

(5)會議記錄:部門文職人員。

(6)會議時間:時間由部長自行安排,每週至少兩次。

第三章

會議記錄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應在一天內整理完畢,送交會議主持人核閱,核閱後應影印分發給各出席人一份,並要求閱者簽字為據。該份記錄最後傳回會議主持人,作為下一次會議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管理例會會議記錄整理完畢後,分發至各出席人一份。

第十一條

公司全體會會議記錄由行政部祕書整理完畢,先請總經理簽字確認,然後分發至各部門,以備查詢。

第十二條

部門工作會議各與會人員均應記錄會議要點,與本身工作相關內容應詳記,以便指導日後工作。

五、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寫出檢討。

第二條

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第三條

會議期間關閉通訊工具或將通訊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第四條

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匯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第五條

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條

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第七條

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第八條

不準洩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會議內容。

第九條

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六、會議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室是公司舉行會議、接待來客的場所,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範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室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會議室只限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行政部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第五條

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後應及時清洗水杯和菸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第六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第七條

會議室內的衛生每週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第八條

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第九條

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第十條

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要賠償。

會議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會議原則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祕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二)討論和決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公司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研究決定幹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定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週和第三週(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檔案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彙報前兩週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週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週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檔案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週工作,部署下週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探討新思路,研究探討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瞭解公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