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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現場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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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港中心港區果園作業區二期工程施工現場會議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會議制度

為了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動態跟蹤監督管理,促進各級質保體系的有效運作,確保宿遷港中心港區果園作業區二期工程建設總體目標順利實現,宿遷市港口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決定建立宿遷港中心港區果園作業區二期工程施工現場會議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會議制度

總監辦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建立施工單位、總監辦、勘察設計單位、業主之間的溝通渠道。各方專案負責人(合同指定的人選)必須參加。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1、業主、總監辦和施工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場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情況;

2、 業主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主要是報建手續、外部環境、設計圖紙到位等);

3、施工單位介紹對本工程施工準備情況(人員、裝置、材料、臨時設施、技術以及開工前相關資料準備情況等);

4、業主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相關意見和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介紹有關監理工作程式的主要內容;

6、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程例會的主要人員,以及工程例會召開的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7、各方簽署檔案許可權宣告;

8、第一次工地會議要進行會議記錄,並形成工地會議紀要,與會代表簽字後,並連同會議記錄一併存檔。

二、監理工地例會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或不定期(每月不少於1次)組織召開工地例會。會議一般應由承包人逐項進行陳述並提出問題與建議,總監理工程師應逐項組織討論,在授權範圍內對一些問題做出決定或決議的意向。將會議情況、請示的問題寫進工程監理月報中。會議一般應按以下議程進行討論和研究:

1、檢查上次會議確定的問題的落實情況;

2、稽核工程進度,主要是關鍵線路上的施工進展情況及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和對策;

3、稽核現場情況,主要現場機械、材料、勞力的數額以及對進度和質量的

適應情況並提出解決措施;

4、稽核工程質量,主要應針對工程缺陷和質量事故,就執行標準、施工工藝、質量控制、檢查驗收等方面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5、討論施工環境,主要是承包人無力防範的外部施工阻擾或不可預見的施工障礙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向總監報告;

6、檢查工程分包情況;

7、根據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動安排,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工序檢查、抽樣驗收、計量測量、缺陷處理等施工監理工作。

8、每次工地會議均要進行記錄,由總監辦形成會議紀要,與會代表簽字後,工地會議紀要分送與會各方,並上報業主,作為下次工地會議執行情況的內容和依據。

三、專題性工作會議

專題性工作會議同工地例會不同,它可以由承包人或業主提出建議,由監理工程師視現場情況主持召開,也可以由監理工程師決定就某項技術或管理專題召開會議,還可以由工地例會授權監理工程師邀請有關人員討論某項專題。

專題性工地會議形式靈活,人數不限,參加會議的人員取決於會議的內容,涉及到誰,就邀請誰參加。專題性工地會議與工地例會一樣,會議召開前,監理工程師要協調各方面按照研究的專門內容準備材料檔案,特別是問題的背景材料。討論的重點一定要事先向與會者交代。會議記錄(或紀要)的要求與工地例會一樣,並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與會各方,存檔備案。

四、現場會辦會

現場會辦會是根據施工現場出現的技術和工程質量問題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召開的一種工地會議。現場會辦會同工地例會相比形式也比較靈活,參加的人員也可視提出問題的嚴重程度、涉及範圍而定。現場會辦會還可就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邀請有關的專家進行專題講座,然後帶領與會人員到現場實際考核。

現場會辦會也是由監理工程師提前明確會議主題,提前準備會議資料。以往的工程管理實踐證明,現場會辦會是一種靈活、有效的工地會議形式,對工程管理與質量管理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會議制度要求

1、各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故意缺席,各與會人員在會議記錄表簽字;

2、各單位彙報工作人員必須提前做好彙報工作內容,不能毫無準備的參加會議。

3、所有參會人員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振動、無聲狀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