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制度>

員工考勤制度(通用6篇)

文思屋 人氣:4.19K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考勤制度(通用6篇)

員工考勤制度1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員工考勤制度2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後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物件: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14年3月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3

指紋打卡考勤制度(行管版)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後

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

3.2.1請假程式

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許可權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資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許可權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籤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15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

5.2《未打卡補籤申請表》

5.3《外出登記表》

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許可權領導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後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4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5

一、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專案部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行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專案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所有工作人員

1.3 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修訂和釋出、員工考勤及統計等工作。專案部負責專案現場人員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將考勤結果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二、員工行為規範

2.1 員工上班應穿著整齊,並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和儀表整潔,嚴禁留鬍鬚、長髮、染髮、剃光頭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 上班時,中午不準喝酒,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發生3次以上者開除工地,並用不錄用 。

2.3 吸菸應在指定區域,並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辦公場所亂扔菸頭、紙屑等。

2.4 為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未經專案管理人員同意。

2.5 服從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間產生矛盾,由專案管理人員解決,工地嚴禁打架、吵架,違者一次罰款200元,違反兩次者開除工地。

2.6 嚴禁在工地賭博及以娛樂為名進行變相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查實無論賭資大小均酌情處罰,處以100元-500元罰款,因賭博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7 上班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打鬧、看電視、手機上網聊天、聚眾賭博等,違者一次罰款200元,出現多次,扣除當月20%工資。

2.8 員工應團結協作,弘揚團隊精神,不得辱罵和惡意中傷他人,不得散佈任何不利於專案部團結的言論;對其他員工和領導有意見,應該當面提出,協商解決或向上級領導投訴,嚴禁當面不說,背後牢騷;嚴禁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和大家鬥毆。

2.9 員工在工作中,應認真履行對同事的監督職責,包括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監督。對同事工作中出現的錯誤或失誤要勇於承擔責任,嚴禁相互推諉扯皮或隱瞞不報,以免給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

2.10作業期間,施工現場員工不在現場的給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以此類推;人工因擅自離開崗位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

2.11專案部員工應作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為公司做好服務,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給專案部造成了停工或誤工,一次罰款200元,扣除當月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嚴重另行處理 2.12專案部員工對待業主、監理、友好單位應態度友善,發現問題應協調解決。嚴禁爭吵,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2.13恪盡職守、刻苦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和各項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同事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規定

3.1 工作時間:

專案部不按具體工作時間計劃制定上下班時間(保證每日工作時間9小時),考勤時間以專案施工時間為準,由專案部考勤員負責每日考勤統計,每日上班及下班時間到考勤員處簽到及簽退,考勤結果每月25日之前報人力資源部。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或為出工者視為曠工處理。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類推,曠工一天扣罰3天工資遲到早退曠工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一個月3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到解除勞務合同。外出辦事人員,外出之前先申請,得到專案經理許可後外出,否則按曠工處理。

3.2曠工:

以下情況未上班者視為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24小時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每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請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不到崗的;以虛假理由或持虛假證明請假的;部門或崗位異動,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拒不上崗的。

曠工半天的,無曠工當日工資;曠工且月累計不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連續曠工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並視為自動離職。

3.3 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實際天數扣發半日工資。病假超過1天以上的需持市級(含市級)以上經公司認可醫院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無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含公休日、節假日。

3.3.2事假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請假處理,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經部門領導、專案部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事假期間不含公休日、節假日,無薪。

3.4請銷假:未向專案部主管領導書面申請請假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向上級領導請假但未通過批准擅自離開崗位者均按照以上罰款曠一扣三加大2倍執行。施工班長以下人員(含施工班長)請假一天的由專案經理批准,兩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

3.5違紀和獎勵處理:

專案部考勤員應認真做好登記、統計、上報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職,經查實後,嚴肅處理。請事假一次扣除當天工資,正常休假除外。人力資源部根據專案部員工的考勤情況,依上述規定,核算員工的工資。

四、加班時間管理規定

4.1專案部應根據專案實際情況規劃專案加班,原則應該是:減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責任工長申請,專案經理批准執行;大量加班應由專案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工程部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按批准方案執行。

4.3加班申請應明確加班需完成的任務,加班時間等事項。

4.4對安排的專案加班,各專業工長應加強巡視、考核,做好詳細的加班錄,登記加班工時審查表。需明確加班人員、加班起始時間、加班計劃完成工作、加班實際完成工作等內容,由施工班組長、專案經理簽字確認後交考勤員處每個月統一做加班時間統計,統計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

5加班費 。

員工考勤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

第2條

第3條

第4條

第5條

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基本定義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公司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一點半,下午二點半至六點。

第6條 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

第7條

第8條

第9條

具體通知為準。

第三章 管理要求

遲到、早退、曠工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第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罰款20元,依次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工資部分,超過十次(含十次)者,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三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及以上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工資部分,且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年累計曠工十個工作日者,不享受當年績效獎金。月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十五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並及時報備。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公司經理根據公司員工考勤記錄,統計罰款情況,並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統一扣罰。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10條 員工出差時應進行審批。

第11條 因公務緊急,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

第12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須經領導審批後,方可按出差處理。

第13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利用火車、汽車

第14條 使用企業交通

第15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

第16條 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員工帶車出差的,往返途中過路費、油費憑有效發票據實報銷。產生住宿費用及伙食費的,按標準執行。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向總經理審批,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第17條 人身安全事項:出差在外有酗酒鬥毆,與公司無關事件導致意外傷害的,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沒有按照出差規定,夜晚遊蕩在外導致意外傷害的,公司不給予任何賠償。出差在外,有搶劫、偷竊、詐騙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期間發生的事件和公司無關。

第18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五章 休假審批

第1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假等。

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請假時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鑑定,可辦理工傷假。

年假: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的年限,公司相應的給予每年給予員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第20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書面向總經理請假。

第21條 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請假者,待請假結束後出具相關證明並補辦請假手續;

第22條 員工休假時,應把工作交接給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進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進行的工作。在休假期間需保持電話暢通,不能與公司中斷聯絡。

第23條 除產假、病假、工傷假外,其他休假合併時,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第六章 事假

第24條 員工經批准可享有無薪事假,但必須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前提,年累計不得超過10天。

第25條 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平均工資(基本工資、浮動工資、補貼、績效)。

第七章 病假

第26條 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1天書面向總經理請假。因病情突發或嚴重不能親自到公司請假者,可向其主管領導電話說明待核實後,由其他同事代辦請假手續。假期結束附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

第27條 有關醫療期的問題: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休息時間為醫療期。醫療期自員工病休之日開始計算,在規定時間內累計病休時間達到規定醫療期限的,視為醫療期滿。連續病休期間,節假日按病休日計算。

第28條 病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下:員工當年(累計)請病假3日以內享受100%基本工資;員工當年請病假10日以內享受80%基本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