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明工作紀律,做到獎懲分明,增強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公司員工的獎懲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總經辦是公司員工獎懲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獎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對有爭議的獎懲決定進行裁決。
第五條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獎懲工作的管理。
第六條 公司總經理對各類獎懲決定進行審批,並擁有最終裁決權。
第三章 獎勵管理
第七條 公司設立如下的獎勵種類:
1.通報表揚;
2.獎金獎勵;
3.提薪升級。
第八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報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有功的;
3.一貫忠於職守,工作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採納;
5.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九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質量優、效率高,不討價還價,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全年無重大質量責任事故;
3.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4.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5.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6.為公司攬取大量營業額並創造了一定利潤的;
7.通過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對提高公司經濟、生產效益做出顯著貢獻的;
8.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經理辦公會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十條 員工有以下表現的給予提薪升級:
1. 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2. 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貢獻,公司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提薪升級的。
第十一條 獎勵的工作流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總經辦稽核;
3.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4. 總經理審批;
5.總經辦實施、下發《獎懲通知單》(受獎當事人)並負責歸檔。
第四章 懲處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設立以下處分種類,視情節輕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評(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