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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師導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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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青年教師導師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青年教師導師制度

為了加快青年教師的成長,加大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力度,充分發揮老教師和骨幹教師的 “傳、幫、帶”作用,使廣大青年教師早日熟悉業務,掌握教書育人的規律,提高教育教學水平,以適應教學改革形勢要求,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證我院人才培養和教學改革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30週歲以下(含30週歲)的青年教師,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在任職期間與導師簽訂“幫學協議”,接受導師的指導和院、系兩級考核。

(一)調入本院不滿三年,講師職稱以下的教師;

(二)從事教學工作不滿三年,講師職稱以下的教師;

(三)雖在學校工作三年且又是講師職稱的教師,但專業水平、職業素養急需要提高的教師。

二、上述所列青年教師未接受導師指導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獨立承擔教學任務,不能晉升高一級技術職務。

三、導師資格

(一)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能給青年教師起表率作用,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態度認真。

(二)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較高教學和科研水平的講師; 四、導師職責

(三)思想上嚴格要求。幫助青年(新)教師樹立敬業愛崗精神,自律自強,積極探索教育規律。

(四)生活上主動關心。經常瞭解青年(新)教師的所思所想,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學院或系裡反映問題。

(五)業務上指導青年教師掌握正確的教學方法,熟悉並基本掌握各個教學環節,具體包括:

1、教學計劃的制定及總結的書寫;

2、備課及教案書寫(第一年新任教師的教案,指導教師要審閱簽署意見);

3、作業批閱及學生學習評價;

4、課堂教學過程的指導(說課、跟蹤聽課、評課);

5、習題選編及命題制卷;

6、瞭解學情及教學輔導等。

經常聽被指導教師課程,並進行課堂教學現場診斷與輔導。

(四)每學期要對青年教師的培養情況寫出書面考核報告,並交所在系(部),並報教務處和人事處備案。

五、青年教師職責

(一)積極主動接受導師指導。

(二)要經常跟導師聽課學習。

六、導師遴選程式

(一)由教研室提名推薦導師人選,報學院稽核批准聘任。

(二)青年教師與指導教師的結對可以雙向選擇,也可由系部統一指派,學院每學期開學前把結對教師名單報教務處和人事處備案。

七、導師任期

(一)任期為一年。如需要,可續聘。

(二)每名導師原則上只能指導1名青年教師。

八、導師與被指導教師工作量的計算

被指導教師指導工作量報酬由學校負責。

九、考核

(一)學院負責定期考核導師以及青年教師執行導師制的情況,對於存在的問題通知責任方及時整改。每學期期末,指導教師和青年教師應將聽課筆記交各教研室稽核並存檔,導師應對其自身輔導情況與被輔導者得者的教學工作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報學院稽核備查,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二)青年教師履行本規定的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和晉升職稱的重要依據之一。每學期末,教務處、院教學督導組對導師與被指導教師的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考核為不合格者,工作量不得計算。

(三)教研室每學期初組織聽一節青年教師教學彙報課,每學期末組織聽一節考核課,指導教師作好安排,且作好評課總結。

(四)學院導師制的考核工作由學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