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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圖書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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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館藏普通中、外文圖書和閱覽室的期刊過刊(即已裝訂成冊的雜誌、報刊)為外借圖書,古籍線 裝書、各種重要工具書均不外借。現刊(當年的雜誌和當月的報紙)僅限在館內查閱,不予外借。確 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借的,須請示教務科主管^領`導,由圖書館館長審批。

學校圖書館的管理制度

二、讀者憑藉書證借書。借書證只限於本人使用,借書時讀者須出示借書證,做到人、證相符,以防假冒。因轉借、代借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原持證人負責。

三、學生借書一般不超過3本,借期為一個月,可續借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要多借書的,須經有關老師證明和館長批准,並視借書數量收取一定押金。教職工可借書5本,小說借期為一個月,專業用書借期為一個學期。所借專業書籍如已過期,仍需繼續使用,可帶原書到借書處辦理續借手續。

四、借書逾期不還者,停止借書,同時予以罰款,逾期每本每日罰款0.10元,寒暑假不在逾期天數內。如書遺失,辦理賠書手續前的超期天數亦按此條款罰款。

五、學生畢業,教職工調離,須還清在圖書館所借圖書,交回借書證,圖書館方可在離校通知單上蓋章。

六、遺失或損壞圖書者,按《圖書遺失、汙損、盜竊處理規定》處理。

七、借書時間:週一至週五。

基本書庫入庫規則

一、基本書庫對教職工實行開架借閱,少數學生經館長批准也可在特定時間進庫借閱。

二、入庫者不得將書包、自帶書刊、打火機等帶入書庫。

三、不得將圖書亂扔亂插,以防亂架。

四、入庫者要愛護圖書,不準撕頁、汙損和毀壞圖書。

五、入庫人員不得在庫內高聲談論或討論問題。

六、讀者按規定的品種、數量取書,取出後,經借書處辦理借書手續,否則以竊書論處。

七、不遵守以上制度者,取消入庫資格,視情節予以罰款。

八、外來人員參觀,須有^領`導批准,並有館內人員陪同方能進人書庫。

九、愛護書庫衛生,嚴禁在庫內吃零食、嬉鬧、抽菸。

教師研修室管理規則

一、本室書刊資料除過刊(已裝訂的雜誌、報紙)外,僅供在室內查閱,概不外惜,凡私自將本室書刊資料攜出室外者,按竊書處理。

二、過刊每人每次可借閱5本,借期不超過一月,逾期不還者,停止借書,並按逾期每本每天罰款0.10元進行處罰。

三、影印資料,須經工作人員同意方可進行,並做好記載。

四、讀者應愛護本室圖書,不得塗抹,撕頁、“開天窗”等,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讀者應愛護室內衛生,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在室內吸菸。

學生閱覽室管理規定

一、讀者憑閱覽證方可進入閱覽室,並憑證借刊閱覽。

二、閱覽室的`期刊僅供室內閱覽,概不外借。

三、讀者要愛護期刊,不得圈點、批註、汙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保持室內安靜、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等,嚴禁在室內吃零食,離開閱覽室請將椅子擺放齊。

圖書遺失、汙損、盜竊處理規定

一、讀者借閱的書刊資料不得在上面加註、塗改、卷折、撕頁、“開天窗”等,讀者在借閱時應當面檢查,如發現有上述問題,當即向工作人員報告,以分清責任。

二、凡遺失書刊資料,限時以版本相同的書刊賠償,並交加工費1元,賠償同種書確有困難者,則檢視書情況按原價2--10倍賠償。絕版書按原價十倍賠償,成套書丟失一冊要賠圖書,如買不到同書則按成套書價賠償。

三、汙損書刊資料,如屬一般汙損,視情況按原價加倍賠償,被汙損的書刊資料經賠款處理後,仍歸圖書館,如汙損嚴重,可按遺失處理。

四、凡對書刊資料撕頁、“開天窗”者,視情節輕重處以10-50元罰款,並寫出檢查,情節嚴重者,報告學校進行紀律處分

五、凡未辦理借閱手續而將書刊私自攜出室外者,以盜竊書刊論處,除寫出檢討處,按所竊圖書價格10倍罰款,並交保衛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