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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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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和保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就愛文祕,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省、市、區政府關於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體系的有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與公務員的年度考核、部門業務考核同步進行。

第三條鄉政府成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考核評議領導小組。由鄉政府法治建設工作辦公室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評議考核的日常事務。

第四條考核內容包括: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學習宣傳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各項制度的建立、執法隊伍建立、執行法律情況、錯案責任追究情況等方面。

第五條評議考核物件為政府各組成部門及其全體行政執法人員。

第六條評議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制

1、對鄉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考評由各部門自評,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考評小組評定,考評以各部門執法職責為依據。

2、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考評,先由個人自評、各部門初評,最後由考評小組評定,考評以“執法人員定期考核評議表”為依據。

第七條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考評採用百分制,按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責任書進行量化考核。考評結果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種,90分以上者為優秀;60分至90分者為稱職,60分以下者為不稱職。

第八條獎懲

1、考評結果作為評選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內容之一,得分低於90分的,不得參加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

2、考評結果與公務員考核掛鉤。

3、考評結果作為幹部政績考核、職務晉升、工資晉級的重要依據。

4、在評議考核過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或者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