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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生產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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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公司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進取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景。

8、在每週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景(安全生產職責區與管理工作職責區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景,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XX、XX)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景。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進取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相應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裝置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效能檢驗: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規範排程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排程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執行提供排程保障,制定本制度。

2 、排程執行

2.1排程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執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執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排程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執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執行。

2.1.2值班排程員進行排程操作時(包括排程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複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執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執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排程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並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排程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排程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排程員值班應按經批准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排程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系統及各變電站的執行方式,執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裝置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事故、異常執行、裝置缺陷情況;

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交接班記錄;

排程執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後立即做)。

2.3排程聯絡彙報

2.3.1值班排程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排程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排程員的執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範圍內裝置異常故障時及時彙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裝置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彙報省調。

2.3.2值班排程員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排程聯絡物件為:各縣(配)調值班排程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絡人,電力使用者指定的電氣聯絡人,聯絡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准或排程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排程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排程業務聯絡和釋出排程指令。

2.3.4各級值班排程員及執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絡、釋出和接受排程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排程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複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執行人員釋出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排程員的業務許可權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排程員的同意後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執行單位之間的排程電話是電網統一排程的重要手段,非排程業務不得佔用,排程業務聯絡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排程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彙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排程業務聯絡時,也應事先彙報所領導、排程班長。

2.3.7發生重大裝置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裝置跳閘時應及時彙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排程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排程班長,裝置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裝置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使用者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排程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排程操作均應使用排程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排程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複審、副值預發;新裝置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複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稽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複審。

2.4.3排程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排程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排程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註明原因,並及時通知。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3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物件:

6.1.1各類機械裝置,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物件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裝置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裝置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裝置管理部門應制定裝置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裝置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裝置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裝置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裝置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定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效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效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鉤。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檔案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蓋章)簽字:日期: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5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幹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幹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製度、裝置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幹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裝置,並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裝置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班組長彙報,在裝置檢查時要設定明顯的檢修標誌牌。

(6)認真做好機械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裝置執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後,應對裝置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裝置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後,向交班人瞭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裝置執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裝置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裝置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並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後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後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範者,不準下井。

(4)下井後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瞭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範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誌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裝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鬆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並設定警戒和照明標誌。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譁、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後,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物件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裝置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絡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訊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絡,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裝置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訊號等標誌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後、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後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並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裝置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裝置上的儀表及訊號標誌(壓力錶、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裝置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週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裝置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後小結安全工作、每週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瞭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採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週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裝置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標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於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後,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標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裝置、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裝置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裝置的安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裝置是否採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採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裝置、鍋爐、壓力容器裝置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裝置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裝置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執行、有無超負荷執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裝置、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築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築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定圍牆和鐵柵門,設定安全標誌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築使用的起重機械裝置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後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線部位是否有鬆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溼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定安全防護欄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並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專案、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裝置的要求。

(2)新裝置的安裝規定。

(3)裝置操作規範。

(4)裝置使用期限。

(5)裝置的更新。

(6)裝置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6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裝置,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登出手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彙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執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於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並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