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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會規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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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高中學生會管理制度

高中學生會規章制度5篇

碧蓮中學學生委員會部門條例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組織的部門設定,明確其職權劃分和幹部配置,特根據《碧蓮中學學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由學生委員會修改,報學代會或團委批准生效。

一、學生委員會及其主席團

第三條 學生委員會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簡稱學委會,委員人數應為奇數,一般為十三人,委員提前離職時由學委會決定替補人選,替補委員不得超過本屆當選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參照學代會一年召開一次,故每屆學委會的任期一年。學委會及主席團組成必須公開,並有效宣傳使廣大師生了解。

第四條 學委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主席一名和副主席兩名,組成學委會主席團,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進行分工,主席團與當屆學委會任期相同。

第五條 學委會在學代會閉幕期間行使以下職權:

(一) 解釋《學生委員會章程》,並監督其實施;

(二) 制定、修改學委會內部的一般性規章;

(三) 根據主席團的任免意見,做出調整下屬各部門的幹部職務的決定;

(四) 討論、決定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劃和重要工作事項,並監督其執行實施;

(五) 監督、指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或活動,組織各班委適當參與學委會的工作或活動;

(六) 分配工作任務給下屬部門,並授權下屬部門;

(七) 學委會對學代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學代會閉幕期間對校團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其他受學校或學代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六條 學委會通過會議的形式行使職能,學委會應每月召開一次正式會議,一般為每月的第一週的適當時間,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召開。學委會正式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並主持,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非學委會委員的其他學生幹部可列席會議。

第七條 學委會主席團負責學委會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職權:

(一)代表學委會對學代會或團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主持學委會的日常工作,對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劃和重要工作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學委會會議,決定會議議程;

(四)督促、領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接受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五)考察、選拔下屬各部門幹部的候選人,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六)其他由學校有關部門或學委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八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努力瞭解我校與學生工作的有關事項,認真督察下屬幹部的工作情況,對學委會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實際的考慮,多聽取老師、下屬幹部、廣大學生的意見,主席團成員之間和主席團成員與主管老師之間應根據需要經常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職能。

第九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接受主管老師和學委會全體委員的監督,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依照規定行使職權,若受到主管老師或學委會過二分之一委員的不信任則可罷免,罷免可由主管老師或三分之一學委會委員聯名提出。

二、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同時對團委、學委會負責,完成團委或學委會交辦的事項。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下屬工作人員若干。其他各部門的人員應接受辦公室的臨時工作調配。

第十一條 辦公室負責的日常工作包括財務、檔案、辦公室管理、部門工作協調、會務安排等方面。

三、下屬部門

第十二條 紀檢部:負責配合政教處進行學校各項學生紀律的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學生考勤、儀表、晚自習紀律等檢查。對內監察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校規校紀和學委會規章制度,向主席團報告。聯絡各班紀律委員。

第十三條 衛生部:負責校園衛生的檢查管理,督促校園衛生保持工作,對校園衛生向學校提意見。並代管

衛生監督團、環保回收站的工作。聯絡各班勞動委員。

第十四條 體育部:負責學校的兩操管理,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等工作。聯絡各班體育委員。 第十五條 生活部:負責對住校生的紀律、衛生的日常檢查管理,維護良好的寢室住宿環境,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問題。向學校報告寢室存在的問題。聯絡各寢室寢室長。

第十六條 資訊處理部:負責綜合處理各班或學校有關部門與學委會的資訊互動工作,對資訊互動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各部門提出意見,必要時向主席團報告。聯絡各部門。

第十七條 社團管理部:負責管理愛好性的學生社團,對社團活動進行監督指導,適當協調解決社團需要,對社團活動情況進行登記管理,負責社團執行證的簽發和收繳。現登記管理的有籃球社、戲曲社、舞蹈社、聲樂社。聯絡直屬各社團負責人。

第十八條 宣傳部:負責學委會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方案策劃和執行。負責公開欄資訊的稽核釋出。日常負責學校廣播站的運營,對有關的通知進行播放,並製作適宜校園的廣播節目。負責校報的編輯印發。並接受委託代管國旗班、主持團、記者團。聯絡各班宣傳委員。

第十九條 文學社:山鳥文學社是學委會直管的重要學生社團,由學校直接安排一名指導老師。負責校園文學工作,出版學校《山鳥》校刊。

第二十條 電影院:負責豐富學生的週末娛樂生活,利用學校階梯教室的裝置,播放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電影,同時收取一定的電影門票,擴大為學生組織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一條 志願者協會:負責我校青年志願者活動,策劃、安排關於環境保護、扶助弱勢群體、開展志願者精神宣傳等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配置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特殊情況副職多配須經主席團批准。各部門幹部候選人應由本部門現任的部長、副部長初步考核,報主席團考察後做出任免意見,由學委會會議決定。任期由學委會視需要決定。

各部部長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各部門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條例。部長臨時缺位時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時間不得超過一週,超過一週須向主席團請假,由主席團決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為副部長或資深成員。各部門須定期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並隨時請示重要問題。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討論部署本部門的工作,部門會議應邀請其他部門幹部列席會議。各部門分工明確,也許要全力配合、協調一致。部門之間的工作調動可由部長協商進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崗位外,均可申請調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補充說明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主席團監督實施,需修改時,應由主席團指示辦公室擬定,經主席團審議後報學委會會議批准修改,並報團委備案。

篇二:高中學生會管理制度

烏魯木齊科信市中學學生委員會部門條例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組織的部門設定,明確其職權劃分和幹部配置,特根據《烏魯木齊市科信中學學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一、學生委員會

第二條 學生委員會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簡稱學委會,委員人數應為班級人數的兩倍(高三除外),原則上每個班選舉兩個人。委員提前離職時由學委會決定替補人選,替補委員不得超過本屆當選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條 學委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副主席兩名,主席由行政老師擔任,組成學委會主席團,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進行分工,主席團與當屆學委會任期相同都為一年一選。

第四條 學委會通過會議的形式行使職能,學委會應每月召開一次正式會議,一般為每月的第一週的適當時間,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召開。學委會正式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並主持,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非學委會委員的其他學生幹部可列席會議。

第五條 學委會主席團負責學委會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職權:

(一)代表學委會對政教處或團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主持學委會的日常工作,對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劃和重要工作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學委會會議,決定會議議程;

(四)督促、領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接受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五)考察、選拔下屬各部門幹部的候選人,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六)其他由學校有關部門或學委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八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努力瞭解我校與學生工作的有關事項,認真督察下屬幹部的工作情況,對學委會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實際的考慮,多聽取老師、下屬幹部、廣大學生的意見,主席團成員之間和主席團成員與主管老師之間應根據需要經常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職能。

第九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接受主管老師和學委會全體委員的監督,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依照規定行使職權,若受到主管老師或學委會過二分之一委員的不信任則可罷免,罷免可由主管老師或三分之一學委會委員聯名提出。

二、下屬部門

第十條 紀檢部:負責配合政教處進行學校各項學生紀律的.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學生考勤、儀表、晚自習紀律等檢查。對內監察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校規校紀和學委會規章制度,向主席團報告。聯絡各班紀律委員。

第十一條 衛生部:負責校園衛生的檢查管理,督促校園衛生保持工作,對校園衛生向學校提意見。並代管衛生監督團、環保回收站的工作。聯絡各班勞動委員。

第十二條 體育部:負責學校的兩操管理,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等工作。聯絡各班體育委員。

第十三條 生活部:負責對住校生的紀律、衛生的日常檢查管理,維護良好的寢室住宿環境,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問題。向學校報告寢室存在的問題。聯絡各寢室寢室長。 第十四條 資訊處理部:負責綜合處理各班或學校有關部門與學委會的資訊互動工作,對資訊互動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各部門提出意見,必要時向主席團報告,聯絡各部門。

第十五條 宣傳部:負責學委會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方案策劃和執行。負責公開欄資訊的稽核釋出。日常負責學校廣播站的運營,對有關的通知進行播放,並製作適宜校園的廣播節目。負責校報的編輯印發。並接受委託代管國旗班、主持團、記者團。聯絡各班宣傳委員。

第十六條 電影院:負責豐富學生的週末娛樂生活,利用學校階梯教室的裝置,播放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電影,同時收取一定的電影門票,擴大為學生組織的經費來源。

第十七條 各部門配置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特殊情況副職多配須經主席團批准。各部門幹部候選人應由本部門現任的部長、副部長初步考核,報主席團考察後做出任免意見,由學委會會議決定。任期由學委會視需要決定。

各部部長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各部門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條例。部長臨時缺位時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時間不得超過一週,超過一週須向主席團請假,由主席團決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為副部長或資深成員。各部門須定期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並隨時請示重要問題。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討論部署本部門的工作,部門會議應邀請其他部門幹部列席會議。各部門分工明確,也許要全力配合、協調一致。部門之間的工作調動可由部長協商進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崗位外,均可申請調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補充說明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主席團監督實施,需修改時,應由主席團指示辦公室擬定,經主席團審議後報學委會會議批准修改,並報團委備案。

篇三:高中部學生會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高中部學生會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高中部學生會是在高中部政教處、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組織,是老師與學生之間聯絡的橋樑和紐帶,是學生利益的維護者和忠實代表。高中部學生會是高中部學生代表的最高執行機構,學生會設主席團、祕書處、宣傳部、學習部、紀檢部、衛生部、文藝部、體育部, 其中祕書處隸屬於主席團。

一、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高中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員工之間的交流與團結,協助學部建立文明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公益勞動等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部與同學的聯絡,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向學部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二、學生會工作職責

(一)在校團委、政教處的領導下,組織學生參與學生管理;開展各項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和諧發展。

(二)完善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學生幹部的自身素質;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部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協助學部加強學生管理,積極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活動,自覺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學習、生活、工作、活動秩序,培養學生法制觀念,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四)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社會活動、生產勞動、公益勞動、衛生掃除等,協助政教處做好班級活動的檢查、監督、考核工作。

(五)組織學生開展文娛體育活動,關心學生生活,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學生情況,維護學生正當利益,幫助學部解決學生的實際問題。

(六)及時向各班主任彙報其班學生的有關情況,幫助班主任做好對其班班委會工作的指導。

三、學生會組織機構

1、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的職責

主席

⑴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和某一階段工作重點,做好

每學期學生會工作總結

⑵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聽取各部工作彙報,及時彙總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學生會成員的思想動態。

⑶指導、幫助、督促各部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並依照學生會各項制度,對學生會各部成員的工作表現進行監督、考核。

⑷推薦學生會幹部候選人及負責與其他學生組織保持橫向工作交流。 ⑸每週一主持學生會幹部會議,搞好一週工作小結及下週工作安排,及時發現培養人才;

⑹負責主持制定學生會組織的相關制度及指導、督促各部開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間的協調工作;

⑺帶領學生會各部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各種工作任務。

副主席

⑴協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據學生會主席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

⑵受主席委託行使各職責:協助人員管理,活動安排及監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2、祕書處的工作職責

⑴隸屬主席團,輔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橋樑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種計劃及規章制度,主要包括會議記錄 檔案起草,存檔、宣傳、調查研究、文書摘制、文書處理,會議記錄。

⑵對學生會工作、思想狀況進行學期和學年的總結監督及評估。

⑶充分發揮祕書處的作用,加強對外聯絡。

⑷配合各部組織大型活動,做好宣傳發動工和並及時報導。

⑸監督考核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對各項決定、制度的執行。

3、紀檢部的工作職責

⑴紀檢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及時收集情況,反映意見,佈置工作。協助學校抓好檢查工作,力創安全、舒適、有序的學習與生活環境。

⑶維持各項活動、會議的紀律及考勤工作及大會秩序的維持,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做好活動的紀律工作,督促同學們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同學們的的組織紀律性。對學校不文明現象進行監督、檢查、制止不文明行為,協助學部有關的紀律檢查工作。在各部門開展的活動和工作中,監督和檢查活動、工作的開展情況,起到公平、公開、公正的作用,使學生會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對教學區進行檢查,及時制止一切違紀事件。星期六晚協助政教處進行清場。協助學部抓好日常紀律和集會紀律。

4、宣傳部的工作職責

⑴宣傳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指導各班搞好班級的黑板報,定期對各班的宣傳委員進行培訓,從而不斷提高班級黑板報的質量。貫徹執行學校對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廣泛進行徵稿、約稿、及時表揚宣傳工作積極分子。

⑶組織各班開展黑板報、班刊競賽,並隨時進行檢查、評比。指導各班宣傳委員工作。定期張貼海報及完成活動室黑板報。

⑷負責學生會內部宣傳活動及內容及協助主席與其他學生組織保持橫向工作交流。

5、文藝部的工作職責

⑴文藝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配合學校搞好大型文藝匯演。利用課餘時間多開展同學喜愛的文娛活動,豐富校園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質量監督考核。

⑷組織、舉辦學部各類文藝比賽,宣傳校內文藝動態,發掘校內的文藝人才,組建校園文藝團體和一些有關文藝的興趣小組。

6、衛生部的工作職責

⑴衛生部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對教室、包乾區、餐廳衛生進行定期檢查,及對餐廳值日人員進行監督考核,要求嚴格按各項規定打分,並及時公佈成績,列入“文明班級”考核中。

⑶設立監督崗,在教學區進行巡邏,對破壞校園衛生者進行勸誡,並可視情況作出一定的處罰。

⑷定期組織學部各班衛生大檢查,並分派幹事檢查、督促各班打掃好教室、包乾區的衛生。

⑸組織開展“教室美化設計比賽”、“衛生日”,“衛生周”等活動,提高同學環境保護意識。

7、學習部的工作職責

⑴學習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直接領導學習委員,指導並幫助他們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瞭解各班學生學習情況及同學的要求,開展優秀作業評選、展覽,分析各班的考試結果,並及時反饋給教務處。

⑶開展學習競賽,經驗交流,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⑷及時總結交流學習經驗,推薦先進的學習方法,引導同學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掌握學習方法,培養同學嚴謹求實的作風。

⑸經常瞭解和向有關部門反映同學的學習情況和對教學工作的意見,配合學校解決同學們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⑹實行晚自習後及課餘時間進行各班學習情況評比,及時公佈進行表揚批評。

⑺組織開展同學喜愛的活動和知識講座,引導學校優良學風的形成,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8、體育部的工作職責

⑴體育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領導各級體育委員,指導、協調、監督並幫助他們開展工作。

⑶召開運動會時,協助體育組及學校的其他相關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⑷組織各類體育運動比賽,倡導良好的賽風,豐富同學課餘生活。召開運動會時,協助體育組及學校的其他相關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⑸組織廣大學生開展校內群眾性體育鍛煉活動,幫助同學活躍身心,增強體質。

⑹負責高中部學生路隊管理及考核記錄

附錄:

一.學生幹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常務主席團提議應免去幹部職務。

A、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及肆意煽動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B、工作中營私舞弊,偏袒或出現內訌及弄虛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門工作無明顯起色者。

D、對自己要求不嚴,多次未及時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積極,對本部工作不夠主動者。

F、工作不認真負責或失誤,造成不良後果或較大損失者。

G、工作問題較多,幹部及成員反映較大者。

H、部門考核分連續幾個星期低於其他部門或者個人考核分連續過低。

二.學生會會議制度

1、學生會主席可根據需要召開部長會議和所有班委成員會議;各部可召開相應的班委會議。

2、學生會每週定期召開例會,相應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會議由主席主持。

3、根據工作需要,學生會主席可臨時召開學生會常委或學生會全體會議。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開本部工作會議,每兩週至少開一次。

三.學生會內部人員制度

1、凡正式成為學生會幹部及成員需嚴格遵守以上相關制度。

2、各班級每月按照學生會人員工作情況相應加分 5-10分每人。

3、學生會內部人員如需調換部門及要求升遷及下調者,需提前一星期先

寫申請書。

4、學生會正式成員及幹部要求退出學生會者,必須有充分正當理由且提前一個星期上交辭呈,經現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 如沒有按照正式程式退出者,一律屬違紀、開除並公佈。

6、 被開除人員班級按照情況進行扣除5-10分每人。

高中部學生會

篇四:高中學生會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陶村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團委領導下,學校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學生會接受政教處的管理、指導,協同學校少先隊大隊開展工作。

第二條主要任務

①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全校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幫助學生培養自學、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強、自立、自愛的精神。

②以各種切實可行、生動活潑的形式,對學生開展德育活動,幫助學生進步、成才。

③做學校黨政領導聯絡同學的橋樑和紐帶,在維護國家、集體利益的同時,積極維護學生的正當利益,竭誠為同學服務。

④開展健康有益的課外活動。加強校際及社會的橫向聯絡,廣交學友,共同進步。

⑤加強同學間的團結,協調各年級和各班同學間的關係。在團委、政教處指導下,積極開展各項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淨化、美化校園做貢獻。

⑥促進學生和教職員工間的團結。協助學校鞏固良好的教學秩序,建設我校富有特色的優良校風。

第二章會員

第三條凡在我校就讀的學生,均可成為學生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本會的各項工作有參與、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②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③對本會各項工作有提出質詢的權利。

④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的義務。

⑤有向本會反映工作情況,幫助收集資料、傳達精神、溝通訊息的義務。

⑥有接受並完成本會委託的各項工作的義務。

⑦有向本會交納會員費的義務。

第三章組織和職權

第五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條本會的權力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屆,每學期開始舉行例會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七條學生代表大會職權

①聽取和審查學生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②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

③制定、討論和修改本會章程。

④選舉產生學生會委員會。

第八條學生會委員會職權

①選舉學生會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

③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④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重大問題。

⑤審批學生會委員會工作。

⑥每學期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學生會主席負責召集。

第九條學生會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為學生會辦公室。其職權:

①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

②負責召集學生會委員會會議。

③協助學生會主席在學生會委員會會議和學生代表大會上報告工作情況。

④辦公室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條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文體部、生活部

、紀律部、女生部、社團部等7個部,各部設正部長1人,由委員擔任,各部設幹事5——7人。

(一)學習部

1、瞭解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及時向教務處反映。

2、組織開展有利於學習的各種活動,如配合各學科進行競賽、學習經驗交流等。

3、定期向學生會主席彙報學生動向和情況。

4、進行專業知識宣傳,促進學生學習。

(二)宣傳部

1、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校刊等宣傳陣地宣傳黨的教育方針,以及黨的路線和政策等。

2、宣傳班級和個人在學習、生活作風、組織紀律、文體活動、文明禮儀、班級日評比活動以及勞動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篇五:高中學生會學習部規章制度

一、總則:

學習部成員必須嚴格遵循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團委學生會集體活動,甘願為學生工作無私奉獻。

二、工作內容:

每週一晚自習第二節檢查各班作業,每班各五名同學;週二上午自習課辦板報。

三.、人員編制:

部員人數:除部長,副部長10人以內。檢查人數11人,辦板報人數2人,男女比例1/3,高一高二人數比例3/1。

四、工作守則:

1、應遵守“務實 高效 廉潔 負責 有素”的管理精神和目標。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一切應以同學們的實際情況出發 在工作中充分考慮同學們的需求,及時向上級彙報,請示,為同學們做實事。

3、團結協作原則,繼承發揚學習部的團結互助精神,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

4、學習部成員無論任何工作會議都要嚴格按時到會,會議中,做好檔案的記錄和整理工作,態度端正認真

五. 檢查制度:

1、檢查中途有事需先離開,必須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

2、檢查過程中,保持紀律,不可交頭接耳。

3、通知作業時,出現失誤需及時上報,不能當面頂撞老師,學長,學姐。

六. 懲罰制度:

以上制度,違反一次寫600字檢查,違反兩次女生寫600字檢查加20個蹲起,男生600字檢查加跑步兩圈,違反三次開除學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