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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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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目的

招標師考試《法律法規》大綱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對招標採購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招標採購實際問題的專業工作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1. 招標採購

1.1 採購的目標和原則

1.2 採購的任務

1.3 採購的分類、方式與實施

1.4 招標投標的特性

1.5 招標與採購的關係

1.6 招標與拍賣的區別與聯絡

1.7 招標採購與合同

1.8 招標採購知識體系

2. 招標投標制度

2.1 招標投標制度的發展

2.2 依法必須招標制度

2.3 招標投標的監督體系

3. 招標採購中的經濟學和管理學

3.1 招標採購過程中的成本分類及控制

3.2 招標採購中的委託代理關係

3.3 博弈論在招標採購及其合同履行中的應用

3.4 招標採購價格的形成

3.5 招標採購中的資金時間價值

3.6 巨集觀經濟效應和市場失靈相關理論在政府採購中的應用

3.7 公共選擇理論在招標採購中的應用

3.8 尋租理論與制止尋租的對策

3.9 招標採購中的質量、數量、時間、價格等管理要素

4. 招標採購主要法律法規

4.1 法律規範的結構和分類,法律的實施,法律責任的分類

4.2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的構成和效力層級

4.3 《招標投標法》的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及基本原則

4.4 《政府採購法》的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及政策

4.5 公共採購的主要國際規制

(1)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

(2)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公共採購示範法》。

5 招標採購相關法律法規

5.1 民商法

(1)民事法律關係、民事權利、侵權責任和訴訟時效制度。

(2)公司設立的條件和程式,公司的'組織機構,公司的合併、分立、破產、解散與清算。

(3)擔保的設定和效力,擔保方式的種類和應用。

5.2 行政法

(1)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和監督檢查。

(2)行政處罰的種類、實施機關、管轄和適用,行政處罰決定及其執行。

(3)《建築法》中關於建築許可、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等規定。

(4)《環境保護法》中關於建設專案的“三同時”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施工中的環境保護要求。

(5)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安全培訓,從業人員的安全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5.3 經濟法

(1)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

(2)價格形成的基本形式,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政府的定價行為,價格監督檢查。

(3)產品質量的監督,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及責任。

5.4 程式法

(1)行政複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行政複議申請的提出、管轄、受理和決定。

(2)行政訴訟的當事人、管轄、證據,行政訴訟程式,行政訴訟的侵權賠償責任。

(3)民事訴訟中的兩審終審制度,民事訴訟的管轄、證據、程式。

(4)仲裁協議的內容和作用,仲裁的申請和受理,仲裁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