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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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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從為人服務這一“功能的基石”出發,需要設計者細緻入微、設身處地地為人們創造美好的室內環境。因此,現代室內設計特別重視人體工程學、環境心理學、審美心理學等方面的研究,用以科學地、探入地瞭解人們的生理特點、行為心理和視覺感受等方面對室內環境的設計要求。

室內設計要注意的事項

一、室內設計與建築設計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就曾經提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完善和再創造。但大多數人都只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完善,而對於“再創造”這一點提的很少。其實,室內設計的獨立性和價值,也就在於室內設計對原建築設計的再創造,沒有“再創造”,室內設計的價值就不大了。

事實也正是如此,現在的室內設計已不僅僅是對建築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對於室內功能、空間形態的改善。從功能上說,建築設計提供了一個既定的空間,此空間的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確的,也可以是不明確的。對明確的空間,需要在微觀方面進行再深化、完善,對不確定的空間則要先確定其功能,而後再深入細化設計。有些建築雖然功能確定,但後來由於業主的更換或者經營內容、生活形態的變化,其功能也會發生很大的改變。比如辦公樓變成娛樂場所或者餐飲場所,娛樂場所或餐飲場所改變成辦公場所,像這種改造功能的情況,在室內設計中約佔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態而言,室內設計對空間、色彩、材質、燈光以及陳設的要求與建築設計都是大相徑庭的。比如內牆和外牆的塗料有著不同的特性,應用起來有很大的差異;建築設計與室內設計的燈光照明設計的側重點又是不一樣的。從表現內容上說,建築設計是表現即將建成的建築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間狀態,室內設計是既定的空間表現介面和環境的狀況,他是對於原形態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說室內設計是對建築設計的延續,主要有以下原因:

1. 室內設計是在建築設計基礎上進行的延續創作,原有的建築空間對室內設計的創作起到了制約作用。

2.室內設計所遵循的技術標準,大都是建築設計的技術標準,比如說是建築設計規範、消防規範、衛生表準等等。

3.室內設計對建築空間的改造、創造,都必須建立在對建築知識的瞭解之上。一個對建築知識乏的很難創造出很好的空間形態來。在我最近編寫的《室內設計師辭典》一書,共收集了將近6000條詞條,涉及了建築、工藝美術、傢俱、建築物理等各個領域,其中有關建築知識的詞條大約佔有2300多條。由此可見,室內設計與建築設計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對於出學者來說,掌握好房屋建築學的知識尤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來的,它由哪些元素構成,其結構要求是什麼等,這些都是必須瞭解和掌握的。建築設計中的設計規範、標準以及一些有關形式美的法則以及建築物理的基本知識也是應該有所瞭解的。

二、裝修與裝飾

對於裝修裝飾,我的理解是:裝修是指對建築界面的修飾、美化,而裝飾則是指用傢俱、陳設品對建築空間進行美化。

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我國幾乎沒有什麼裝飾裝潢公司,經常談的是“裝修”二字,實際上它是指對介面的維護、修飾。80年代以後,我國的裝飾業得以迅速發展,但大多不是裝飾,而是裝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無論是設計還是施工大多在介面上做文章,因此有人戲稱是“貼一張皮的工作”。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的。 試想一下,一個室內空間,由於戶主的變化或者戶主本人審美觀念的變化,其裝飾式樣也隨之產生變化,如果在裝修設計上投入很多,後來在改造時又要把原介面上的飾面改掉,這樣既貴錢費工、又勞民傷財。而如果根據“簡裝修,重灌飾”的原則,把介面做得較為簡單,室內風格、個性卻通過後來的陳設品來表現,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內陳設設計》的一書中,原室內設計分會會長曾堅先生為該書所寫的序言中提到:“……我本來把室內設計分成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六個面加門窗,第二層次是固定傢俱(如壁櫃等),第三層次是活動傢俱,第四層次是陳設。最近與歐洲室內設計專家們討論,他們認為我們所謂的第一、第二層次的設計越少越好,以便業主自己去發揮……”我認為,曾先生的這段話,非常具體地說明了裝修與裝飾之間的關係,同時也指明瞭我國室內設計的發展方向。

當然,我並不反對裝修在某些高檔的建築空間如酒店、賓館、寫字樓等中的作用,在這些建築空間中,介面是表現風格和個性的重要內容,介面上的裝修對於烘托室內的氣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既裝飾與裝修並重。

三、空間與場所

空間是指以介面和構件圍合或提示構成的三度空間。場所指由空間和環境共同構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內涵的區域。

空間和場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場所包含空間,但空間不等於場所。我認為在建築設計中,由介面構成空間具有場所性,可產生場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間都能很好地表現場所精神的。場所精神中的核心問題是除了要有空間外,還要有環境特徵,而環境特徵的產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室內設計。我們並不否認像猶太人紀念館、郎香教堂、流水別墅等建築具有很強場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築都能做到這一點,而任何一個稍加設計的室內設計都會產生一種場所精神。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戲劇舞臺,它的空間是確定的,但一旦佈置了佈景、道具、燈光等,這空間就會 一個場所,那麼這種場所會由於佈景、道具、燈光的不同,形成各種各樣的具體的場所,可以是北國風光,也可以是江南水鄉。在這裡,相同的是空間本身,不同的是佈景、道具、燈光等構成的場所。因此,我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場所是由室內設計深入完成的。場所中構成場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間的因素,建築的因素,也可以兩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內設計師是學平面設計或繪畫、傢俱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內設計方法中缺少或沒有建築的語言,而我們不能說他不是室內設計師。

建築空間的構成主要依賴建築設計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築設計的知識,對空間設計和改造將會帶來各種使用困難。而設計的目的、任務以及其所長,應充分體現在對場所精神的表現上。

四、個性與共性

個性與共性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在任何一個作品中(包括室內設計與建築設計作品),都同時反映了個性和共性。個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關於個性問題,恩格斯曾非常精闢地指出:文藝批評的最高標準是“這一個”。“這一個”說明了作品的創作在表現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說一個優秀的作品,它只能適合於一個特定的時間、地域、環境、人物,而離開了這些具體因素,作品所表達的語言就不適合於其它地方。無疑,作品應表現個性,當作品的個性具有時代性、社會性時,它就同時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對於個性與共性的理解,我想談談自己的兩點看法:

1.設計的個性是作品的個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現個人的個性。現在很多室內設計師往往把設計只當作藝術品,表現自我意識,而不顧絕大多數人的審美傾向。剛畢業就想做出一鳴驚人的作品,大談創造的個性。有些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誕的作品,我覺得這不是在做創新,而是在做鬼臉,想用一張不同的臉來引起別人的注意。以我之見,對於一個出學者來說,雖然需要了解“個性”在藝術創作中的價值,但首先要了解設計的共性問題,如大量的技術規範、功能的基本要求、設計的普遍規律、正確的表現方法,特別是大眾的審美情趣等。這是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遊戲規則,不能越過這一問題來談個性、談創造。室內設計跟其它學科一樣,都應該厚積薄發,對年輕人而言,先了解共性問題,後談個性、談創造,對成長來講是有好處的。

2.相對於建築美術等學科來說,室內設計是個年青的學科,所以目前我們要大力提倡、鼓勵並解決好基礎教育問題,解決好審美中的共性問題。比如說如果連基本的人體工學知識都不知道,那傢俱的創新也就無從談起。我們不是在畫一張畫,而是在生產一些供人們生產、生活、工作的產品,當這產品用都無法用,又 何談個性、創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礎問題,瞭解共性,才有利於提高專業技能。

五、 理論與實踐

室內設計從80年代到現在已經發展了20年了,設計人員有55萬多,裝修裝飾的產值在2003年達到了7000多億,這是一個隊伍龐大、產值巨大的行業,但它卻還只是一個二級學科,有待於完善、發展。大家想想,室內設計在全國眾多的學科中能排第幾位?能排到50位嗎?對此我表示疑問。這裡就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這一專業的獨立性如何?一般來說,獨立性表現在理論和教育上的獨立性。但是無論是理論上還是教育上,室內設計沒有形成體系的理論,我國的室內設計理論仍處在發展、健全階段。我認為室內設計的理論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技法類、資料集階段;第二:方法類階段;第三:哲學層次階段。我認為目前我國現在正走到了第二個階段,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都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比如張綺曼、鄭曙 的《室內設計資料集》、來增祥的《室內設計原理》等對室內設計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這些人相對於55萬多人的龐大隊伍來說,實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對個人來說,室內設計是實踐性非常強的專業。有些剛畢業的學生問我:高老師,我現在要不要學理論?我說:要學理論,但重要的是參加實踐,積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識後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論問題。理論對出學者來說不要學得很深,特別是不要學習一些誇誇其談、與別人聊天用的知識。而對畢業很久的學生,我經常會跟他們說:你們最好回學校再度兩年書。因為他們需要更多的理論知識來指導他們的實踐。對一個設計師來說,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論上提高所花費的時間多的多。比如,一個人用兩年時間來看書學習,可以把理論講得頭頭是道,天花亂墜,但用在創作水平上要有極大的'提高則是很有限的。設計師後期要注意理論知識的提高和全面的修養,就像畫畫要提高畫外功夫,演員要練就臺下功夫一樣,室內設計師則要充實設計外延的知識,後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體現在見解、見識上的高低,理論水平上的高低,各方面的知識在作品中都能體現出來。

六、典雅與通俗

建築設計、室內設計與藝術創作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的地方。藝術設計可以是大眾的,也可以為少數人,它在服務物件上比較靈活。特別是公共建築,其本質上是為他人創造一種學習、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環境,是為大多數人服務的。因此,室內設計者應考慮好自己設計作品是否能適合使用者的審美情趣。我們要知道,設計者的審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審美情趣,而使用者要在此環境中長期工作、學習、生活,如果他感覺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設計作品,他都不一定會樂意接受。

在我們這個社會中,儒雅之士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人在審美上都是通俗、隨意的。通常所說曲高和寡,這就說明了,雖然設計作品非常優雅,而認同、常識它的人卻寥寥無幾。我曾經做過一個酒店的設計,自己覺得設計得很雅緻,完工後同行們也認為不錯。可是半年以後,我再次光顧這個酒店時,發現酒店的主要部分作了調整,給我的感覺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覺。因此我去詢問酒店老闆,他告訴我說:“你設計的作品雖然雅緻,但是顧客覺得太清淡了,覺得不氣派,帶朋友到這裡來沒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後來我改了,在室內加了許多裝飾品,感覺熱熱鬧鬧的,於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歡了,現在的生意倒還很好。”這件事對我的觸動很大。我想,室內設計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對於我們這些接觸過所謂高雅文化的人而言,應該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眾的審美情趣和生活形態。最近我再做酒店設計的時候,我的助手問我如何表現文化,於是我跟他們談了文化的多樣性,文化有設計者的自我文(這或許就是雅文化),有老闆的經營文化、有顧客的消費文化(這或許是俗文化),而我們在設計中就要考慮俗文化的因素,並用形式美的規律去體現它,貌似俗氣,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從頭到尾都是俗,我們要在為他們服務的同時有責任有必要引導大多數人的審美觀念,這就是我們室內設計師需要做的工作。我覺得,在大多數室內設計作品中如果能夠做到“雅俗共賞”大概可稱為上乘之作為吧。

七、文化的地獄性與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類程序中一切精神和物質的產物的結晶,具有歷史和地域特徵文化的。文化的核心是觀念,觀念一旦形成就有相應的穩定性與延續性。由於地域特徵、歷史狀況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徵,這些特徵是動態的、發展的。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國門打開了,各種文化對中國文化進行影響、滲透,以至產生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了兩種現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種各樣的外部文化。就現在中國建築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樣、歐陸風、東洋風、後現代的建築思緒吹遍了祖國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現了類似城隍廟、明代一條街等仿古的中國傳統建築樣式。這兩種現象反映了文化在演變中的一種規律,即文化像一個綿體,一方面需要吸收外來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彈,充分表現本民族的特點。目前,中國出現的多元文化正是這一規律的反映。

俗話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深深植根於中華兒女體內的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始終會影響著本國設計師的設計思想,併為他們提供源源不斷地創作素材。例如,很多優秀的留洋畫家,在國外所作的畫洋味就少了,這說明了環境對他的影響。因此我認同中國文化是大多數中國知識分子在文化上的歸屬。

讓我們橫向地看國外,如日本、印度、俄國等國,都曾受到過外來文化的影響,可最終還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隨著中國經濟的復甦、發展、繁榮,中華民族的子孫會反思、認同、發揚本民族的文化,這是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然而現在中國所呈現的文化是多元的,與傳統的文化形態有著很大的區別。但我相信,若干年後,建築設計、室內設計必然會用新觀念、新意識、新材料、新工藝去表現全新的中國建築文化。這一天遲早會到來的,設計師應有這樣一種認識和準備。

八、功能與形式

上世紀50年代,我國對建築設計提出了“實用、經濟,在可能情況下注意美觀”的原則。這是在經濟水平低下的情況下,適合當時國情的一個方針。雖然它不太適合現在的建築設計情況,但反映了一個事實,即對於一般性的建築,實用和經濟是建築設計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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