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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城市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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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都市計畫建設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含義,即都市計畫和城市建設。所謂都市計畫是指根據城市的地理環境,人文條件,經濟發展狀況等客觀條件制定適宜城市整體發展的計劃,從而協調城市各方面發展,並進一步對城市的空間佈局、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進行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的一項具有戰略性和綜合性的工作

青島新聞網2月26日訊 2016年1月8日,國務院正式批覆《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該規劃為城市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將創造優美人居環境作為中心目標,建設“青山綠水碧海藍天”的美麗青島。

規劃將青島的都市計畫區劃分為13個功能區,引導青島發展。這13個功能區包括了中心城區(東岸城區、北岸城區、西岸城區)、近岸海域、嶗山風景名勝區、空港組團、董家口港城組團等市民關注的生態區。

可以說,總體規劃為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空間資源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定依據。下一步,結合規劃的組織實施,青島將加強膠州灣、大沽河生態中軸、城市水源地、城市生態間隔帶、生態溼地等重要生態資源要素的管控,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將青島打造成為生態良好、和諧宜居的美麗家園。

13個功能區 有序引導城市發展

依據發展現狀、發展潛力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的綜合分析,將都市計畫區劃分為13個功能區,並結合各功能區的特點,制定相應管控要求,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有序引導城市發展。

大沽河地下水源地保護區:加大水源管理力度;加強水源涵養林的建設與管理;改變種植結構,限制農藥使用,禁止工業發展,在不影響水源安全的前提下適度發展觀光、休閒農業和旅遊業;保障水源安全。

大沽河河口溼地保護區:嚴格控制溼地保護區周圍區域建設用地規模,實施膠州灣灣底鹽田生態修復工程,恢復自然溼地。

嶗山風景名勝區:加強城市建設與村莊發展的管控,有效促進城市、村莊、風景區之間的協調發展。風景區的核心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範圍內的保護、利用和建設,要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為依據;風景區的三級保護區、外圍保護地帶範圍內的保護、利用和建設,以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為依據。編制三級保護區及外圍保護地帶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二級保護區界線的座標,完善森林防火通道、環山旅遊觀光路。

大珠山、小珠山風景區:嚴格劃定山體保護控制線,建設環山綠道,預留並控制與濱海聯絡的生態廊道,打造西岸城區的“綠心”。

鐵橛山自然生態區:改善區內鄉村的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保護山體資源,強化山體綠化,建設成為西海岸新區自然生態腹地。

近岸海域:堅持陸海統籌,依據《青島市海岸帶規劃管理規定》開展海岸帶綜合管理;依據《青島市海洋功能區劃》嚴格保護近岸海域;貫徹海島保護法,完善海島管理體制。

中心城區(東岸城區、北岸城區、西岸城區):依據《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保護膠州灣岸線;劃定山體綠線、河道藍線,保護中心城區的自然生態環境;嚴格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膠南組團:加強生態基底保護,劃定山體綠線、河道藍線等生態控制線,保護好大小珠山、鐵橛山等山林生態資源;統籌資源配置,控制好濱海專案,保護好濱海岸線資源;按照國家級新區的標準和要求,依託膠南老城區,突出海洋產業主題,整合現有的'工業產業園區;預留小珠山隧道建設條件,確保東西向主幹交通聯絡的暢通。

空港組團:按照機場淨空控制線要求,控制機場周邊區域的建築高度;加強機場周邊區域用地功能控制,高效配置土地空間資源;控制城際鐵路、市域快軌、高速公路等與機場銜接的綜合交通廊道的建設用地空間,增強機場的集疏運能力。

膠州濱海區域:落實膠州灣生態保護控制線,保護大沽河、洋河入海口生態溼地,重點發展高階科技、教育研發產業等現代服務業,建立嚴格的產業准入審查制度,在實現職住平衡的基礎上,嚴格控制住宅房地產開發比例。

藍色矽谷核心區及田橫地區:按照《青島藍色矽谷核心區總體規劃(2013-2030年)》要求,嚴格控制山體及濱海岸線,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嚴格控制鰲山灣北部田橫地區(田橫鎮、金口鎮)的建設,除農村新型社群以及支撐全域的交通、綠化、市政工程以外,給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董家口港城組團:優先保證國際第四代物流貿易港的建設用地空間;加強港口周邊區域用地功能控制,確保實現職住平衡;加強產業用地生態防護廊道的建設,嚴格控制山體及濱海岸線,保護自然生態環境;控制疏港交通廊道的建設用地空間,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

王臺組團:重點保護五河口生態溼地資源,對接中德生態園,統籌建設國際合作與交流的先行示範區。

明確生態管制要素 構建城市安全格局

依託青島市生態本底,以保護好城市基本生態網路為目標,明確城市生態管制要素,構建城市安全格局。

風景名勝區

保護嶗山風景名勝區、青島海濱風景名勝區、琅琊颱風景名勝區和天柱山風景名勝區4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薛家島風景名勝區和大澤山風景名勝區2處省級風景名勝區。以整體保護髮展為指導思想,按照“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嚴格保護風景名勝區範圍不受侵蝕;劃定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核心區內不得進行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

自然保護區

保護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澤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艾山地質遺址省級自然保護區。嚴格保障各類自然保護區空間地理界限不受侵蝕,確保實現生態保護和資源保護目標。各自然保護區與居民稠密區、重大基礎設施之間建立隔離防護帶,其內部管制以生態保護為主,生態修復為輔,嚴格控制旅遊、休閒、觀光等設施的建設,嚴格防止各類汙染。

海洋生態保護區

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嚴格按照重點保護區、生態與資源恢復區和適度利用區的劃分,對青島西海岸國家級海洋公園進行保護與利用。嚴格保護膠州灣、靈山灣、鰲山灣海域及海島資源。

森林公園

保護嶗山、小珠山、靈山灣國家森林公園和大澤山、大青山省級森林公園。做好植樹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工作。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採砂、採土以及其他毀壞行為。在保護森林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合理適度開展旅遊服務活動。

河湖溼地

加強大沽河等主要河流的保護,完善河流兩側綠化建設,防治水土流失,嚴禁非法佔用灘塗溼地。在各級城鎮規劃中,落實城鎮河段的具體保護範圍和要求。嚴格控制開發佔用自然溼地,禁止開墾佔用或隨意改變用途。對已違法開墾佔用或改變溼地用途的,應採取各種補救措施,恢復溼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態特徵。

濱海防護林

以濱海公園、遊園和山林為主體建設濱海防護林體系,恢復和營造生態環境,建設城市生態通廊。嚴格保護濱海公路沿線區域的濱海防護林,重點建設環膠州灣及濱海公路一線濱海防護林。

基本農田

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市域範圍內不少於47.9萬公頃基本農田。嚴格保護劃定的基本農田,選擇城市發展用地要儘可能的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

水源保護區

將水庫水源地匯水區及重要河流水源保護區的周圍劃為青島市級保護區,作為青島市重要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嚴格保護。水源保護區內嚴格限制各種建設活動,現有的生產企業和住宅要儘快遷出,農田退耕還林、退耕還草。

加強環境保護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加強環境保護,科學確定規劃期末的環境保護目標,分類制訂大氣、水、海洋、固體廢棄物等方面的環境治理措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環境保護六大目標:

水環境保護目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力爭達到95%,保證近岸海域水質狀況較2010年不降低,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力爭達到90%。

大氣環境保護目標:環境空氣中各汙染物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二級標準要求及以上。

聲環境保護目標:環境噪聲達標覆蓋率達到95%以上。

固體廢物綜合整治目標: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95%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處理率達到100%,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城市工業園區目標:環境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園區環境監控體系、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建成,突出環境問題、園群關係妥善解決,第三方環境服務、綠色供應鏈全面推廣。

企業環境應急目標:預案編制率和備案率達到100%,未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