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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一級建造師資格稽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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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一級建造師資格稽核時間為8月8日至12日,各位考生要注意相關的時間哦,更多最新的資訊請繼續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福建一級建造師資格稽核時間

【現場稽核】

新考生須於2016年8月8日-12日攜帶下列申報材料到所屬報名點現場稽核確認:

(1)《報名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學歷證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印件,此影印件需包括髮證機關用印頁面(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及工作業績證明》(以下簡稱《業績證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業績證明》在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管理中心網站“下載區”下載,報考增報專業考試人員無需提供;

(5)申請免試兩科的,需提交《建築業企業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並根據免試條件提交相應材料:

①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業績證明》需能體現從事建設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的工作經歷(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6)申請一級建造師增報專業考試的,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此影印件需包括證書編號頁面(7位數流水號)和個人資訊頁面(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需核對原件);

(7)報考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分公司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交該分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一份);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須以總公司報考。

以上申報材料要求採用A4紙列印或影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對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並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列入資格考試重點審查名單。對考生所在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並根據《福建省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將其不良行為記入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

【考試有關事宜】

(一)今年採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逾期無法補報名,將視為放棄本次報考。

(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週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三)2016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依據《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年版)命題。

(四)《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專案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訊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程式設計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考生不得攜帶行動電話、電子手錶、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裝置進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及鬧鈴),並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