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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公司宿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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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的

如何管理公司宿舍員工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住宿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 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員工宿舍的分配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並根據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作息時間的制定,制定完畢後統一報於綜合管理部。

 第四條 管理細則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及衛生環境;

注意個人衛生,髒衣、髒物或有異味的衣物必須及時清洗或清理;

保持宿舍整潔,床鋪必須保持清潔、整齊;衣物、行李、日用品或雜物必須按指定位置存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或亂掛;

嚴禁隨地吐痰、大、小便,亂扔菸頭、紙屑、果皮、雜物等;

嚴禁在宿舍範圍內追逐、打鬧或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保持宿舍安靜,嚴禁休息時間在宿舍範圍內高聲喧譁、閒談、說笑、大音量播放音樂或發生其他不必要的噪音;

嚴禁以任何藉口在宿舍內爭吵、打架、酗酒、謾罵、侮辱或中傷他人,嚴禁散播謠言、煽動鬧晤或進行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活動;

嚴禁在宿舍範圍內進行封建迷信活動,或傳閱、傳播淫穢刊物等宣傳品;

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帶進宿舍範圍內;

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存放在宿舍範圍內;

嚴禁在宿舍範圍內飼養任何動物;

嚴禁將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懸掛雅圖畫、掛曆或擅自塗改公司張貼的有關管理規定及排更表等;

未經批准,非本公司員工不得在宿舍範圍內逗留或留宿;

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搬進、搬離宿舍;私自調換床位或搬挪床鋪位置;

自覺愛護宿舍公共設施,裝置,嚴禁擅自更改或挪用原配套的設施、裝置;

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隨手關閉水龍頭、隨手關燈、及時關閉電熱毯等;

注意用電安全,嚴禁擅自拆除、更改供電線路、亂拉亂接電源線、或在床鋪內加裝照明及電源插座(包括:電源拖板插座等);宿舍範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裝置;

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坐、躺他人床鋪;不得翻閱、擺弄、使用他人物品或侵佔他人財物;

晚上外出,必須自覺向舍長或其他管理人員請假,並於當晚10:30時返回宿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在外留宿。外出人員必須注意安全;

男女同事不得互串宿舍;

除必要的日常用品外,其餘行李必須統一在行櫥櫃記憶體放,不得隨意亂放;

做好防盜工作,進出宿舍隨手關門。個人貴重物品必須自行妥善保管。否則,後果自負;

不得在床位範圍私自存放拾獲的客人遺留物品,拾獲物品必須如數上交上級領導或管理處;

按時按質完成宿舍衛生值日工作,並由舍長或當值領班負責驗收。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輪值安排。如確有需要,應報舍長審批;

按時參加宿舍大掃除活動,不得無故缺席;

離職人員必須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一併退還訂位並立即搬離宿舍,不得無故拖延。離職後,不得返回宿舍範圍;

宿舍管理人人有責,任何人均有有權制止或糾正違章、違紀行為,違章者必須自覺接受批評及糾正,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或對抗管理;

自覺服從舍長監督及管理, 不得頂撞上級領導;

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舍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處罰規定

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批評教育無效者,視情節嚴重給予50-200元罰款處罰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開除處分。

第六條 其他

以上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將視情節輕得,按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規定的修改及解釋權在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原有關規定與本規定如有衝突,則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