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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職業技能補貼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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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的參保人先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稽核,稽核通過後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失業保險職業技能補貼怎麼辦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失業保險職業技能補貼怎麼辦理

1、失業保險職業技能補貼辦理程式和方法:

(1)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稽核。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式對申請稽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2、失業保險職業技能申領條件:

(1)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3、失業保險職業技能的補貼標準:

(1)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

(2)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

(3)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

(4)職工取得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5)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可在規定的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200元。

4、注意事項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完成職業培訓後需進行職業技能鑑定的,由職業培訓機構向失業人員失業前參加失業保險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稽核同意後,進行職業技能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