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京離婚證辦理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離婚登記所需材料:
1、身份證
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戶口簿
集體戶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或加蓋派出所或人才市場專用章的影印件;
現役軍人應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及軍人證件,
退伍軍人處於待安置期間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安置部門的待安置未分配證明和入伍證明材料等。
3、結婚證
南京結婚證損毀、丟失怎麼辦理離婚
4、證件照
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同版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協議書
A4白紙,一式三份,要素齊全、格式規範。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簽名須在登記員的監誓下完成。
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