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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因死亡戶籍登出公證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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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登出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包括因失蹤而宣告死亡戶口登出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登出登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瀋陽市因死亡戶籍登出公證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瀋陽市因死亡戶籍登出公證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遼寧省瀋陽市瀋陽公證處可以受理其申請:

①申請人的戶籍在本處所在地;

②非本地戶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證明;

2、申請人與死者有利害關係(如死者的`親屬、生前所在單位等)。

3、公證書用於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會自動為您新增該事項。

事項說明:戶籍登出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自然人因不同原因登出戶籍的法律事實的真實性的活動。

申請流程:

①申請:您可到公證處進行相關諮詢,公證員會根據您的申請要求,告訴您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到受理視窗後,公證員通過預審相關證明材料,決定是否受理。

②受理:公證員受理您的申請後,請按照公證員要求交齊證明材料及填好《公證申請表》。承辦公證員會審查您提供的證明材料,並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讓您填寫、簽署相關表格、檔案。

③繳費:承辦公證員向您傳送《收費通知單》後,您可持該通知單到收費處繳納公證費,領取公證發票。

④領取:在公證書製作完成後,由公證處通知您到場領取,您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到本處領取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