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租房補貼>

上海戶口無房有租房補貼嗎

文思屋 人氣:2.56W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其實租房是有一定的補貼的,這是屬於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不過申請租房補貼有一定的條件限制,那麼在上海申請租房條件是什麼?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上海戶口無房有租房補貼嗎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戶口無房有租房補貼嗎

上海戶口無房有租房補貼嗎

可以申請。

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本市市區居民戶口;

2、申請家庭申請當月前連續12個月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6850元;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所以在申請之前,應該要準備好這些條件,才能夠將各種材料都準備好,進一步到相關的部門提交申請。

注:未婚者應與其父母共同申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無直系親屬的未婚者,可以單獨申請廉租住房。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實際居住人口分攤面積,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條件,無房一方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實際發放金額在扣除分攤面積後實行差額租金補貼。

申請材料

(一)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二)家庭戶口簿;

(三)家庭成員上年收入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定期撫卹金領取證》、《特困救助卡》等相關證件;

(四)現住房有關材料;

(五)其他特殊情況提供相應證明。經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初審、區(縣)房管局和民政局稽核、區(縣)房管局公示、市國土房管局複核後,區(縣)房管局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具《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辦理上海市戶口的條件

一、關於來上海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家屬申報戶口手續。

1、凡出國留學人員(含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及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符合國家規定,經批准來上海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以及原國內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或本人護照影印件,若隨遷人員系外省市常住戶口人員,則必須持戶口遷移證),到定居地公安部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2、出國留學人員隨遷的配偶、子女系農村戶口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報戶口證明和"農轉非"通知單,在辦理落戶的同時予以"農轉非"。

二、關於應聘來上海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申報臨時戶口手續。

經批准,應聘到浦東、漕河涇、虹橋、閩行四個開發區和上海其他市區或郊縣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事)業的出國留學人員及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或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內其他省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子女,憑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由本人到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指定的回國留學人員浦東中轉站、漕河涇開發區中轉站、新村路中轉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有關申報暫住戶口手續。

三、上述申報暫住戶口人員免繳城市建設費。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其他回國探親、旅遊的出國留學人員。

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的的通知各區、縣人事局、各公安分局、縣公安局、浦東新區公安局:

為了鼓勵出口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促進上海經濟和社會發展,加強本市戶籍管理,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一、留學人員及其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樣張附後)和護照(影印件)等檔案,辦理落戶手續,其國外出生的子女,應提供國外出生證明。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上述人員出國時如未登出國內常住戶口,在辦理上述手續時,還應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區、縣公安部門申領《准予遷入證明》。留學人員雙方或其中一方可從國外隨帶子女來滬定居。

二、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其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經批准來滬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及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准予遷入證明》等檔案,到入戶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留學人員子女隨遷如超過規定年齡,可照顧隨帶一名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從外省市隨帶子女來滬落戶(離婚、喪偶除外)。

三、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的,憑經上海市人事局批准並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證明。本人外國護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國人在滬居留手續,居留期限一般為一年,但不得超過留學人員在滬居留期限。

來上海應聘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業的留學人員,憑蓋有上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到指定的公安部門辦理暫住戶口手續。其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在滬居留辦理手續同上。

四、本規定不適用於回國探親、旅遊的留學人員。

五、原有檔案規定與本通知規定有牴觸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