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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敦煌莫高窟南區洞窟補編窟號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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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敦煌莫高窟南區洞窟補編窟號的說明


  論文關鍵詞:敦煌莫高窟;南區洞窟;補編窟號
  論文內容摘要:
曾被敦煌文物研究所漏編而現存需要補編的33個窟龕,雖然大多數無壁畫,無塑像,殘破程度不同,但是作為古代遺蹟,它們仍有一定的考古學價值,有必要全面地、客觀地予以編號公佈。本文便是對這些窟龕的編號和相關說明。 
  
  1997年初,敦煌研究院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協議,合作整理、校對、編輯、出版俄羅斯藏奧登堡考察隊敦煌莫高窟考察資料——《俄藏敦煌品》一書。擬在本書第六冊增加“敦煌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以方便讀者使用。因此,我們對以往莫高窟各家編號及各家編號對照表進行了詳細和梳理,重新修訂編制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
  在重訂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的過程中,我們查閱了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得知在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之前,就目前已經公佈和我們掌握的來看,先後有斯坦因、伯希和、奧登堡、敦煌官廳、高良佐、張大幹、史巖等諸家對莫高窟實地現場進行過程度不同的編號。其中斯坦因編號主號16個,附號4個;伯希和編號主號183個(其中南區主號為171個,附號230多個);奧登堡編號使用伯氏編號而略有增加;敦煌官廳編號(或周炳南編號)為353個;高良佐編號為207號;張大幹編號主號為305號,附號120餘個;史巖編號為589個(其中南區為420個,附號42個,北區169個);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493個(其中北區5個),敦煌研究院北區編號243個。關於莫高窟各家編號的特點、原則、方法、洞窟數量等詳細情況,我們已有專文說明。
  在莫高窟各家洞窟編號中,到目前為止,仍有少數現存洞窟其他各家有編號而敦煌文物研究所未曾編號,也有敦煌文物研究所有編號而其他各家無編號的情況。有鑑於此,我們對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中未曾編入的這一部分洞窟進行了補編窟號。
  2003年5月,時逢“非典”肆虐全國,前來觀光的人數銳減,在窟區工作比較方便,我們在現場確定曾被敦煌文物研究所漏編而現存需要補編的窟龕有33個。這些窟龕,雖然大多數無壁畫,無塑像,殘破程度不盡相同,學術價值不是最高,但是作為古代遺蹟,它們仍有一定的考古學價值,有必要全面地、客觀地予以編號公佈。對這些未曾編號的洞窟進行補編窟號,以便於石窟記錄、石窟保護和石窟考古調查研究。
  這次補編窟號,我們在參考各家編號的基礎上,最初提出四種擬案:1.接著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第493窟(號)繼續編下去,如494、495、496……。2.作為附號編次。其中有兩種情況:第一。作為主窟之附窟或附龕進行編號,如第22窟甬道南壁附窟,編為“22附窟”,第130窟甬道南、北壁二龕,分別編為“130附窟一”和“130附窟二”,第220窟甬道南壁附窟,編為“220附窟”……。第二,並非主窟之附窟,但作為就近編號洞窟的附窟給予編號,如第142窟北側一窟,編為“142附窟”,第263窟北側一窟,編為“263附窟”·第206窟北側一龕,編為“206附窟”……。3.採用前述二者合一的編號法,即是附窟者,編作“附窟”;是獨立窟者,另編新窟號。4.參照莫高窟北區編號法新編窟號,並在編號前加阿拉伯字母“N”,表示南區,如NI、N2、N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