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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以音樂為中心的聲樂教學方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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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

摘要:傳統的聲樂教學幾乎總是圍繞著解決開喉嚨、呼吸、喉頭等技術問題來進行。文章結合聲樂教學實踐,總結出了不同的教學方法——以音樂為中心的聲樂教學方法,即通過“有內涵的發聲練習”與“以情帶聲”的歌唱訓練來培養學生的音樂感知與表現,從而整體提高歌唱技能。

關鍵詞:音樂;聲樂教學;情感
  
  一直以來,聲樂教學總是圍繞著解決開喉嚨、呼吸、喉頭等技術問題來進行。傳統教學中過於強調肌肉運動的技術能力,忽視了人的情緒性格等因素,造成技術的不全面,使專業的學習較為艱難。聲樂學生整天努力練習的不是如何進步,而是忙於解決各種聲音的毛病。許多聲樂前輩和老師說。學習聲樂就是建立好的“歌唱樂器”,就是“發聲機器”的訓練過程。然而這種單一的將發聲技能作為聲樂教學的全部的教學方法,是不能真正達到聲樂教學效果的。聲樂是技術和音樂的結合,它需要一個整體協調的狀態,包括情感控制、咬字狀態、心理穩定等方面,僅僅練習發聲技術不但學不好技術,還會影響歌唱的美感。實際上聲樂就是正確的說話,歌唱最終是表達感情的。歌唱的內容是歌曲的音樂情感和音調,其他的練習都是輔助性的。而且每個人對聲樂技術的感受都是不一樣的。而教師最終的責任就是幫助學生穩定狀態,建立起學生個人的演唱技術狀態。優秀的教師是不拘於某種教學模式的,而是通過合適的教學方法達到教學目的。結合多年的教學實踐,筆者得知以音樂中心,通過表現音樂形象來調整發聲技術的聲樂教學方法事半功倍。
  
  一、建立以音樂為中心的整體教學觀念
  
  聲樂是音樂、詩歌和演唱技巧完美結合的藝術。好的演唱必須建立在科學的發聲技巧、豐富的情感體驗和濃厚的文化底蘊基礎之上。因此,作為教師必須從“重技輕藝”的誤區中走出來,使自己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史學修養、語言修養、美學修養和音樂理論修養,建立以音樂為中心的整體教學觀念。作為藝術的一個分支,音樂是聲樂藝術中的重要內容,教師應從培養學生音樂內心聽覺與音樂意象人手,在聲樂教學實踐中,通過長期刻苦的音樂藝術訓練,融入練習者的創造性,並依靠練習者的情感、經歷、修養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不斷促進聲樂藝術的表現。技與藝,即聲與情,一向是歌唱中血肉相連的兩個部分。發聲、咬字、吐字和隋感的表達構成歌唱的整體,二者不可分割。歌唱的人聲是以人身的`整體作為樂器從事歌唱的,絕非只靠嗓子、氣息或共鳴就能單獨完成。歌唱是全身心都參與的一種表演藝術,歌唱應成為諸種因素融匯於一個整體中的扣人心絃的完美藝術。換言之,只有聲情並茂,技藝結合,才能使歌唱達到感人的境界,產生沁人肺腑的藝術效果。聲與情辯證統一,相輔相成。不論是專業歌唱者還是業餘愛好者,在平時的訓練中,要加強整體歌唱的意識,使歌唱發聲與情感表達同時進行,使聲、字、情成為一體,養成用心靈歌唱的習慣。由於每個人的生理條件不同,嗓音也有差異,在聲樂教學中整體訓練尤為重要,它不僅包括歌唱呼吸的整體訓練、歌唱語言處理,歌唱心理的訓練等,更重要的還是歌唱的魂——音樂的訓練。從開始練聲起,就要同音樂結合起來,即練聲也要有良好的樂感。音程、音階的練習中,一方面是肌肉、音準、氣息、共鳴等方面的技術練習,同時它們又都是樂曲的組成部分,要給它們以音樂的活力和生命。因此練聲一開始,要求每個歌唱者把音程、音階、練聲樂句也唱得悅耳、動聽。以上我們可以領悟到,在歌唱發聲的過程中,呼吸、共鳴、吐字、表現缺一不可,它們是相互聯絡、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這就是我們所要求的“整體歌唱”的含義。
  
  二、有內涵的練聲
  
  歌唱發聲練習的目的,簡言之,就是將歌曲演唱中對聲音所需求的各種技術環節,通過有規律、有步驟的發聲練習,逐步提高歌唱發聲的生理機能,調節各歌唱器官的協作運動,養成良好的歌唱狀態,使歌唱發聲的技術成為歌唱表現的有力手段,為達到聲情並茂的演唱效果服務。發聲練習大多因為沒有歌詞的原因,被認為是沒有情感內容的,屬於純粹技術練習,如單個音素、音節的發音練習,擴充套件音域的練習,提煉音質的練習等等。其實不然。即使是單個長音,假使我們用不同的情緒來表達,也將出現多種聲音音色、音質的表達方式。在歌唱中“聲和情”永遠都是緊密聯絡的。例如:我們在心情愉快時發出的聲音是甜潤、溫暖的,而板著臉孔則會發出冰冷、乾澀的聲音,即便符合練習要領,聲音效果也是差強人意的。發音正確基本方法的掌握,是為了利於更大程度地表情達意,而不是單純地追求聲音。愉快、溫暖的發音應是歌唱時的最基本聲音色調,它可以使聲音柔和悅耳,聲隨情走,充分做到有聲有情,情託聲,聲含情。 在聲樂教學中,練聲過程是整體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如何讓學生從枯燥的練聲技能中擺脫出來,就需要運用音樂的魅力,發揮練聲曲的作用。在練聲前,首先要求學生在思想上作好準備,藉助發聲練習曲調的旋律,訴說自己的心情和願望,抒發內心的情懷。例如:5 4 3 2 | 1——這一短小的練聲曲,可以引導學生想象這個練聲曲的旋律是對“彩虹”的描繪,提示學生用聲音來描繪彩虹的形狀,以及用“雨後見彩虹”的欣喜心情來進行發聲練習。如此,簡單枯燥的練聲曲就被賦予了新的意義,學生會用愉快的心情去完成,最終達到練聲目的。同時,在發聲練習過程中,結合字聲練習(帶詞練習)要求根據詞意思維有想象、有意境、有畫面、語氣有表現、聲音有樂感、有感情地去唱。力求做到字正腔圓、以情帶聲、聲情並茂,慢慢地向歌唱歌曲作品過渡。
  
  三、“以情帶聲”的歌唱訓練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藝術,更是人類心靈對世界感應的產物,是以歌唱聲音為物質材料的人類精神喚醒及生命昇華的展開形式,它以獨特的藝術表現形式展開其價值,充分體現了人類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追求,是情感的美化和昇華。在歌唱的諸多環節中學生在跳躍生動的音樂指引下,自然而然的就能運用光彩明亮、流暢生動的高位置聲音來演唱,無須過多的聲樂術語做解釋。同樣在教授歌曲《黃水謠》時,首先讓學生了解音樂的背景,以及音樂所要表現的三個截然不同的層面,力圖讓學生從音樂中感受三種不同的情感,而後的演唱比單從聲音技巧來訓練、要求學生要有效果。如此的“以情帶聲”的歌唱訓練,充分發揮了音樂的作用,讓學生展開了想象的翅膀,使他們從複雜的歌唱技巧中解放出來,從中真正感受到所帶來的強大的藝術感染力,體現了歌唱的本質。
  
  四、結束語
  
  當然如果只重視情緒、心理等方面的訓練,忽視肌肉的訓練也是不對的。任何情緒、心理的變化都將通過肌肉等具體的變化體現出來。所以技術訓練的本質就是通過肌肉等物質方面的訓練實現情緒和心理的調整,達到提高技術能力的作用。聲樂講究的是用感情來奏響音樂,不是讓“身理”技巧來表達感情。有些歌唱者憑著對音樂的酷愛,花大量的時間去努力學習發聲技巧卻沒能取得預期的效果。歸其原因,就是離開了“歌”的本原——音樂。所以,無論歌者還是教育者都應本著音樂的根本來進行歌唱技能的提高和完善,真正體驗歌唱的本質魅力。
,“情”是最重要的,在歌唱中起主導作用,是聲音的靈魂。匈牙利音樂教育家柯達伊指出:“藝術的精髓並不是技術而是心靈,一旦心靈可以毫無障礙地自由表達,便能創造出完整的音樂效果”。義大利著名的歌唱家卡魯索認為“歌唱是一種樂趣,而不是為了追求一種效果而作的技術掙扎。”他在歌唱時聽從心靈的支配,超越技術對他的影響,他的感情是他歌唱中唯一的導師。北京曲藝界也有著“說書一股勁,唱曲一段情”的藝諺,要求演唱者以充沛的內在情感統領、調動聲音,以顯示情真意切、優美動人的雙重藝術魅力。因此,筆者認為在聲樂教學中將學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歌唱的情感表達和歌唱的藝術表現上,會給課程的整個過程帶來一個良好的開端。
  歌唱前讓學生充滿激情地朗誦歌詞,醞釀感情,根據歌詞的內容與情緒決定抑、揚、頓、挫的聲調和字的噴口力度,形成自如生動、富有感染力的語氣。在此基礎上鼓勵學生把握歌唱內容所要求的總體形象,在腦海裡形成“內心形象”,從內心視覺、聽覺上感受音高、節奏、發音及內容表達的理想效果,引導學生感受音樂,表達情感,積極地投入歌唱——即“以情帶聲”的歌唱。它就好像講故事時的高低起伏,抑揚頓挫。這種忘掉技術、注重表達歌詞內容的歌唱才能打動觀眾。例如在《節日歡歌》歌唱訓練中,啟發學生懷著激動興奮的情緒,表現節日中歡快的氣氛。

淺談以音樂為中心的聲樂教學方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