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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計劃及相關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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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計劃及相關問題探討 一般意義上的股票期權(stock option),是指其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特定時間內以某一特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某一標的資——股票,本文所述股票期權指的是企業資產所有者對經營者實行的一種長期激勵的報酬制度,它賦予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一個權利,即可在預先規定的時間內以預先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票。其中,預先規定的時間叫期權到期日,預先約定的價格叫期權的執行價格。

股票期權強調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如果公司的經營狀況良好,股價上漲,擁有該權利的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可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票市場價格與執行價格間的差額收益;如果股價下跌,持權人可以不行使權利。股票期權的激勵機制主要是基於一種良性迴圈:授予股票期權——持有者努力工作——公司業績提高——公司股票價格上揚——持有者行使期權獲利豐持有者更加努力工作。通過迴圈,使股票期權持有者與股東的目標函式趨於一致,是一種能有效解決兩權分離下的代理問題的長期激勵機制。

股票期權計劃及相關問題探討

一、美國股票期權計劃及其會計處理

1996年《財富汾雜誌評出的全球500家大工業企業中,有89%的企業已採用向其高階管理人員授予股票期權的薪酬制度,同時,股票期權數量在公司總股本中所佔比例也在逐年上升,總體達10%,有些計算機公司則高達16%.1996年以後,這一比例仍在上升,而且擴大到中小型企業。據統計,1998年美國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佔36%,獎金佔15%,股票期權佔38%,其他收入佔11%.

1.兩種股票期權計劃。美國的股票期權計劃有兩種:激勵股票期權(Incentive Stock Option)和非法定股票期權(Non-qualified Stock Option)。兩種股票期權計劃的區別以美國國內稅法(IRS Code)為基礎,激勵股票期權計劃為高階管理人員提供了更大的稅收優惠,高階管理人員在行權時無需為股票市場價格與執行價格之差納稅,只有當其所持股票再出售時,才根據期權持有期,按資本利得稅稅率(28%)或所得稅稅率(高於28%)納稅。在非法定股票期權計劃中,高階管理人員在行權時即需為股票市場價格與執行價格之差納稅。因此,對高階管理人員而言,激勵股票期權計劃比非法定股票期權計劃更具有吸引力,對公司而言,提供非法定股票期權可得到一定的稅收減免,減免額為行權時高階管理人員所持股票市場價格與執行價格之差;激勵股票期權計劃無該項稅收減免。

2.股票期權的贈與條件。

(1)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股票期權發展初期,受益人主要是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如果某高階管理人員擁有該公司10%以上的投票權時,則未經股東大會批准,不能參加股票期權計劃,只能持有非法定股票期權。

(2)股票期權的贈與時機。高階管理人員一般在以下三種情況下獲贈股票期權:受聘、升職、每年一次的業績評定。公司薪酬委員會將根據該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公司該年的整體業績來決定合適的股票期權數量。

(3)股票期權執行價格的確定方法。執行價格不能低於股票期權授予目的公平市場價格。當某高階管理人員擁有該公司10%以上投票權時,如果股東大會同意他參加股票期權計劃,則執行價格必須高於或等於授予日公平市場價格的110%,非法定股票期權的執行價格可以低至公平市場價格的50%.

(4)股票期權授予期的安排。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需要在授予期(Vesting Period,又稱為等待期)結束後才能行權。股票期權的行權權將分幾批授予高階管理人員,這個時間安排稱為授予時間表 (Vesting Schedule),時間表可以是勻速的,也可以是加速度的。高階管理人員在獲贈股票期權五年後才可以對所有的股票期權行權。

(5)股票期權的不可轉讓性。股票期權不可轉讓,唯一的'轉讓渠道是在遺囑裡註明某人對股票期權有繼承權。除高階管理人員個人死亡;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情況以外;該高階管理人員的家屬或朋友都無權代替他本人行權,其配偶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對其股票潮權享有夫妻共同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