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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公司信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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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管理

2016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公司信貸》重點

貸款保證目的是對借款人按約、足額償還貸款提供保障,因此,銀行應特別注意保證的有效性,並在保證期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對保證人的管理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審查保證人的資格

應注意保證人的性質,保證人性質的變化會導致保證資格的.喪失。保證人應是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企業法人應提供其真實營業執照及近期財務報表;保證人或抵押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制企業的,其出具擔保時,必須提供董事會同意其擔保的決議和有相關內容的授權書。應儘可能避免借款人之間相互擔保或連環擔保。對有關聯關係的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一定要慎重考慮。對業務上互不關聯的公司的擔保要分析其提供擔保的原因,警惕企業通過複雜的擔保安排騙取銀行貸款。

(2)分析保證人的保證實力

對保證人的評估方法和對借款人的評估方法相同。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如現金流量、或有負債、信用評級等情況的變化直接影響其擔保能力。銀行應同樣以對待借款人的管理措施對待保證人。

 (3)瞭解保證人的保證意願

良好的保證意願是保證人提供擔保和準備履行擔保義務的基礎。應密切注意保證人的保證意願是否出現改變的跡象。如保證人和借款人的關係出現變化,保證人是否出現試圖撤銷和更改擔保的情況。應分析其中的原因,判斷貸款的安全性是否受到實質影響並採取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