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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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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僅是一方的宣告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怎麼寫承諾書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

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1

近期,食品質次價高、以劣充優等事件紛紛曝光,給超市及食品經營帶來極惡劣的影響,為提供合格產品,杜絕質次價高、假冒偽劣商品混進武商量販公司下屬門店,本公司鄭重承諾;

一、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

二、 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供貨企業和生產企業的企業資信證明證件和食品質量證明進行檢查登記,將索取的各種資信證明、商品質量證明的原件或影印件存檔備查,並在經營中亮明食品的產地或進貨渠道。

三、 建立進銷臺賬制度。進貨臺賬記載生產廠家或供貨單位、購進數量以及產品生產日期,銷貨臺賬註明產品銷售數量及食品銷售去向等情況。

四、 不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 假冒偽劣商品,國家規定淘汰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商品;

(二) 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製成品;

(三) 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及其製品。

(四) 低價商品冒充高價商品。

五、 實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發現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對已銷售的有安全隱患的食品,主動召回,徹底消除消費安全隱患。

六、 超市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持證率為100%。

七、 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對於顧客投訴,實行先行承諾制。

如違反上述條款,一切行政、經濟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擔。

  承諾方:

  日期:

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2

1、本人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

2、本人保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保證依法經營,不出租、出借、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

3、本人保證在進貨時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應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4、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進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定期查閱進貨記錄,並對進貨記錄儲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承諾和自檢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同時逐步加強自身的自檢能力和水平,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食品一律停止銷售,並報轄區工商分局備案;

6、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自檢中發現的和媒體公佈的問題食品,採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補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證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才能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8、本人保證積極完善今後服務體系,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接受消費者監督,爭取食品安全範店。

  承諾人:

  年 月 日

供貨商食品安全承諾書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裝置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裝置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在條件成熟時儘量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五)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三、經營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二)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和裝卸。

十四、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一聯用於建立銷售臺帳;

(二)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設定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裝置,有專職的檢測人員,每天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場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二)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工商部門。

十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