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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超市承諾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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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承諾書,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超市承諾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超市承諾書三篇

超市承諾書 篇1

XXX市場即將開業,本著對所有消費者認真負責的原則,為全面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的原則,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現向社會公開承諾如下:

1. 自覺履行商品經營者的義務,保證所經銷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保證所經銷的商品應當具有的質量、效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並自覺承擔“三包”責任。

2. 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

3. 不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4. 不摻雜使假、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短斤少兩,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5. 不銷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爛變質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6. 不使用不規範、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銷售商品。

7. 不銷售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的商品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

8. 不銷售走水路和國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 不銷售危害消費者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對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10.本單位(個人)若違背以上承諾,除接受相關執法部門處罰外,還要依法承擔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失。

11.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12.自覺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超市誠信經營承諾書(三)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和諧市場環境,維護和促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辦法》等計量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配備和使用符合所銷售商品貿易計量要求的計量器具,並定期檢定。

不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以及檢定鉛封、標識等破損的計量器具。

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計量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誠信計量責任。

加強對計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管理,保證不出現商品計量短缺行為。

否則按照相關要求以所售商品貨值先行賠付。

本人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承諾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超市承諾書 篇2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莊嚴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並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裝置、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並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儲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並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本超市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委處理消費者投訴。

  承諾單位(蓋章):

  承 諾 人(簽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承諾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本企業在食品流通經營活動中,作如下承諾:

一、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按食品品種和批次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照影印件備查。

應建立食品進貨電子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進貨票據,並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範裝訂或者貼上成冊。賬臺記錄、票據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二、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按照食品標籤標註的條件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貯存散裝食品時,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在銷售散裝食品時,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在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時,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四、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可將有關資料影印件留存所屬相關經營企業備查,也可以採用資訊化技術聯網備查。

五、對被告知、通報或者自行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六、不經營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七、不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不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八、不經營無中文標籤或中文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食品。

九、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如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除向消費者賠償損失外,本企業另行支付消費者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一、本企業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本承諾書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經營活動終止之日止,一式三份(一份轄區執法所留存,一份食品經營企業留存,一份食品經營企業在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內對外公示)。

承諾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