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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個體工商戶與有限公司的優缺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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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有三種:

註冊個體工商戶與有限公司的優缺點有哪些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一人獨資企業和一人公司的區別與聯絡:

1、成立形式:一為非公司制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承擔無限責任的,註冊資金的'多少是自行申報的,不需要驗資,有限公司是受公司法管轄的,是需註冊資本與驗資的。

2、對外承擔民事責任上:前者為以投資人的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為以其投資額承擔有限責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與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時,投資人也要對公司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稅收方面,前者繳納個人所得稅,後者繳納企業所得稅。

4、適用法律方面:前者為《個人獨資企業法》,後者適用《公司法》及相關配套法規;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於後者。

個體工商戶: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專案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私營獨資企業: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有限責任公司:是低註冊資本10萬人民幣基本要求: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需5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需5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需30萬元人民幣以上;科技開發、諮詢、服務公司需10萬元人民幣以上;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