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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東莞構建“1+N”就業創業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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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勞動力就業創業,東莞出臺“資助補貼獎勵”的就業創業激勵政策,對包括創業、全日制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參訓、校企合作等有助於推動就業創業的方式,制定了創業資助、工資補助、社保補貼、就業安置基地獎勵、校企合作補貼等激勵政策實施辦法。

廣東省東莞構建“1+N”就業創業政策體系

根據《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辦法》,落戶東莞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本市用人單位全日制就業崗位上實現就業,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月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低於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按最高280元/月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芳姨連續上班7個月後,經稽核,獲得了1960元的工差補助。

2016年10月10日,市人力資源局透露,這只是“十三五”期間東莞為鼓勵就業創業制定激勵政策受益者的一個小片斷。根據東莞《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東府[2015]88號),“十三五”期間,全市力爭實現累計城鎮新增就業40萬,完成勞動力技能培訓15萬人次,完成創業培訓10萬人次,就業創業服務率達100%,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95%以上,全市新登記註冊的初創企業戶數、吸納從業人員數平均每年增長10%以上,建立創業孵化基地50個,努力將東莞打造成為創業型城市。

而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市人力資源部門制定了包括《一次性創業資助辦法》、《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就業補貼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工資補助辦法》、《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辦法》、《企業就業安置基地獎勵辦法》等系列政策,構建了就業創業“1+N”政策體系,其中補貼或獎勵專案共23項,“1+N”政策體系將指導我市“十三五”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全面開展。“十三五”政策體系概括為“兩重點一工程”,即以穩定就業、提高就業質量為先導,突出扶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兩大重點群體就業,同時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為驅動,大力實施大眾創業工程,多渠道、全方位促進就業創業。

扶持兩大重點群體實現穩定就業

今年2月24日,東莞市人大會議書面審查了《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規劃綱要草案”首次對外公開描繪了東莞未來五年的發展藍圖。其中,到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綜合指數達97%以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累計城鎮新增就業人數36萬人。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市人力資源局以擴大就業為先導,突出扶持兩大重點群體,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推動高校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和就業困難人員兩類群體就業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實施幫扶和鼓勵就業的.補貼政策,多渠道促進就業。事實上,在這一系列就業創業政策檔案中,涉及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的檔案就佔14個。

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大力實施系列幫扶和激勵就業政策,促進實現就業、推動高質量就業。其中,針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勞動力群體,從求職創業期間生活補助、就業見習、就業工資補貼、社保補貼等方面實施8項專項補貼政策,激勵新成長勞動力就業積極性。其中,落戶到東莞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畢業生每人可補貼2000元;市屬院校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畢業年度有困難的,無論是求職還是創業,均可領取1500元的補貼。此外,2015年及以後畢業的已落戶東莞的高校畢業生,在東莞市內實現自主創業,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將給予自主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還可以獲得最高20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

將就業困難人群納入重點援助範圍,對“4050”人員(即女40週歲以上,男50週歲以上)、享受城市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連續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退役士兵、刑釋解教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精神病康復人員、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等10類實現就業物件,加強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實施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辦法、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工資補助辦法、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等措施,以此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在東莞企事業單位實現穩定就業。

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就業困難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招用20人以上、40人以下,一次性給予安置基地獎勵3萬元,招用達4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獎勵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