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調查報告>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3篇

文思屋 人氣:7.18K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十分的重要,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3篇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1

調查時間:20xx 年8月3日至8月8日

調查地點:河北省泊頭市文廟鎮

調查物件:全鎮人民

調查方法:實地考察、訪談、查閱相關資料

調查內容:土地資源的使用情況,土地流轉現狀

調查目的: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決土地問題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關鍵所在。

隨著我國生產力的逐漸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本村的外出務工經商的人員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現了土地使用分散,閒置等問題,甚至出現了土地荒廢的現象,這一問題制約了農村經濟就的發展。因此我們應該抓好土地流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實施農業規模經營,降低生產交易成本,從而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發展。

為了瞭解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狀況,就文廟鎮的土地流轉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此次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 本鎮的基本情況

從統計資料來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鎮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戶有4987戶20092人,13209個勞動力,承包耕地面積14883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受讓方53戶119起,本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034畝,佔承包耕地面積的2.8 %,其中耕地流轉面積達出624畝,林地流轉面積達410畝。全鎮流轉情況涉及10個村民委員會,39個村民小組,256戶農戶。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以5年以下為主。同時不少土地正面臨著被廢棄的現狀。由於本鎮採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本鎮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 現有土地使用不規範

我國實施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政策,農村現存的農用地管理模式落後,傳統的模式給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帶來了很多弊病。村裡的人口變動使土地出現多寡現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還有一些人隨意改變土地的使用型別,在耕地上建房、種樹,嚴重浪費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識較淡薄,農村土地流轉手續不規範,引發矛盾糾紛多。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調查中發現多數流轉不簽訂合同或合同不規範,大部分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更多的是口頭協議。有些人認為籤不籤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後再籤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規範、不完善之處,不規範的主要因素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不知曉土地流轉的程式及相關手續;另外農戶間土地流轉期限較短,短期行為嚴重。農民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農民仍把土地作為經營風險的退路,土地轉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採取短期轉包的形式流轉土地,由於流轉期限較短,造成轉入戶在生產上的短期行為和掠奪式經營,導致土壤肥力嚴重不足;三是單家各戶經營的土地面積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幹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3、 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流轉機制不完善。

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願意離開那塊能提供給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範。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執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字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親戚、鄰里關係不和諧,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轉範圍窄,流轉收益少。調查中發現多數農戶土地流轉都是發生在親戚及鄰居之間,甚至有些是被動流轉。農戶因無力耕種,導致土地質量下降,有能力耕種的,因土地流轉渠道不暢通,轉入土地困難。土地無法向大戶和種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轉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農業稅、鄉統籌、村提留前,還存在轉出土地“倒貼錢”的現象,稅費改革後許多農戶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轉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順水村、趙米克村有這情況),就這樣守著、認著、規模窄小地經營著。

三、對策與建議

1、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採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2、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泊頭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3、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4、要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具體指導幫助,及時幫助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規範引導農民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流轉,從源頭上化解農村土地糾紛,通過構築縣、鄉(鎮)、村、組四級服務平臺,對農民自行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並要求主管機關給予變更登記的,要做到有人辦理、限時辦理、辦就辦好的工作程式流程。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並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範的流轉關係。使用省裡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鑑證。

5、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於20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6、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願申請,並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製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2

主要問題

奎年來,**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願離開自己那塊有限收入的土地。二是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範。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執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字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三是土地流轉的體制機制和流轉形式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換言之,以土地經營方式的變革為顯著標志的農村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協調。

對策與建議

一是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採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二是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三是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並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範的流轉關係。使用省裡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鑑證。

五是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於20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願申請,並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製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3

為全面瞭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同有關部門一起,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一、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現狀

去年以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後,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土地流轉步伐明顯加快並趨規範。據統計,截止到目前,延州市土地流轉戶數達到23538戶,流轉土地面積34028畝,分別佔總戶數和承包土地總面積的93%和21%。調查的.46個村,有1140 戶進行了土地流轉,流轉土地面積23904畝,分別佔調查村總戶數和承包土地面積的94%和4%。從面上情況看,主要有六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延州市共有7030家農戶進行了土地轉讓,轉讓土地6805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99%和20%。

2、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後,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延州目前有2689戶進行了土地互換,互換土地3743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14%和11%。林家村鎮西麻溝村張進富,為了種植方便,自願以18畝與張樂玉134畝地級相同的地塊互換,建冬暖式油桃大棚。在他的帶動下,該村共有7戶農民通過互換土地建起油桃大棚。

3、退包。指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退回村委會。由於各種原因,農戶無力或不願繼續承包土地,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退回村委會重新發包。退包後,退包戶在承包期內不再要求重新承包土地。退包的主要原因有農戶農轉非、務工經商、不願或無力繼續承包土地、承包地自然條件差等。延州市退包戶有5784戶,退包土地7486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46%和22%。

4、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係不變。延州市共有轉包戶數4032戶,轉包土地6638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1%和195%。

5、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願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目前,延州市共有3993戶進行了土地出租,出租土地9306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和273%。昌城鎮西河崖村,有123戶自願將2906畝土地出租給本鎮東老莊日龍食品有限公司,由其組織種植出口蔬菜,期限2年,每年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方獲得。

6、入股。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枳溝鎮南老屯村王法茂等10戶農民,將50畝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實行股份制,由王法茂經營,種植花卉和苗木,每年根據經營的情況,按照入股股份分紅。

另外,由於工業園區建設用地,部分農戶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也隨之轉移。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原因

當前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加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過去,多數農民不知道要依法流轉土地,農戶間土地流轉基本處於隨意和無序狀態,矛盾糾紛不斷。《農村土地承包法》頒佈實施後,延州市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並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民初步認識到了依法流轉土地的好處,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流轉程式趨向規範。去年以來,流轉土地的農戶大都簽訂了合同,部分過去私自流轉土地的戶,也紛紛要求補簽了合同。

二是農業結構調整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市34萬畝流轉土地中,僅用於經濟作物種植和擴大養殖面積的,佔流轉土地總面積的50%。全市100多家農業龍頭企業,在農村建立種苗繁育、示範推廣和農產品生產基地,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萬洋食品有限公司在昌城鎮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以租賃的方式,租用土地1300畝,平均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戶獲得。馬莊鎮龍宿村,有94戶種植大棚蔬菜,現有日光溫式大棚99個,其中28戶的33個蔬菜大棚就是通過互換土地建起來的。

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了土地流轉。調查發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呈現鄉鎮(街道)駐地村莊流轉土地多於其他村莊,平原村莊多於山區和丘陵村莊的現象,這反映了二三產業發展是帶動土地流轉的重要因素。二三產業發展越快,務工經商勞動力越多,土地流轉力度就越大。我市424萬名農村勞動力中,目前從事非農產業的有22萬名,佔農業勞力總數的519%。程戈莊鎮程戈莊四村,在本鎮木器廠、翻沙廠、織布廠和商業街經商的勞力,佔本村勞力的70%,因勞動力不足轉讓土地的有38戶,轉讓土地面積81畝。

四是園區建設用地不斷增加。為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構築加快發展的平臺,各地加大園區建設力度,使園區建設用地連年增加,成為拉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原因。

ヅ┐逋戀爻邪經營權流轉工作雖然取得較大成績,但從調查瞭解的情況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少數幹部對土地流轉認識不夠到位,對土地流轉的形式、應把握的原則掌握不夠,對土地流轉指導不力;土地流轉還存有不規範的問題,特別是農戶間隨意流轉,不籤合同問題比較突出;個別村莊存有以土地流轉為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問題,等等。對這些問題,必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三、下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針對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在嚴格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的前提下,重點處理好四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被動流轉與主動流轉的關係。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流轉中,農民是土地流轉的市場主體,土地流轉應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政府“引導”不能變為變相“逼迫”,必須靠宣傳、引導、服務使農民由被動調整變為主動調整。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土地流轉成為農民的自覺行動,積極主動地參與土地流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應遵循的原則、流轉的形式和應履行的手續,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鄉、村兩級幹部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學習與研究,熟悉和掌握土地流轉的政策和做法,爭當明白人,指導和幫助農民進行土地流轉。要注意培育土地流轉的好典型,依靠典型帶動引導和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

二是自發流轉與依法規範的關係。“依法、自願、有償”是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自願是前提,依法是保證。只有依法流轉土地,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使用權才能得到保障,流轉土地的收益權才能得到保護。無論採用哪種形式流轉土地,都應當依法簽訂合同。農村經管部門要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好土地流轉的業務指導工作,幫助基層完善土地流轉手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建立土地流轉登記制度,及時掌握土地流轉動向。鄉鎮(街道)要完善幹部崗位責任制,把土地流轉納入考核村幹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增強責任心和壓力感。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組織開展土地流轉工作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嚴厲打擊私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搞掠奪性經營的違法行為,保證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三是土地流轉與社會穩定的關係。土地流轉政策性強,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工作中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把握政策。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土地流轉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不得動搖農戶土地流轉的主體地位,不得改變承包合同約定的土地農業用途和土地所有權權屬關係。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不搞行政命令,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標、限時間、限面積流轉土地,不準擅自截留、扣繳農戶土地流轉的收益。工業園區佔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好減免和補償政策,維護農民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是土地流轉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土地流轉有利於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有利於提高土地經營效益,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有利於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要把土地流轉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放在加快發展、富裕農民上,既不能片面強調土地承包30年不變影響發展用地,也不能因為加快發展而隨意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充分發揮土地流轉的積極效應,通過健康有序地流轉,促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