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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統計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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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部門統計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部門統計調研報告

部門統計調研報告1

部門統計是政府統計的主要組成部分,加強和改進部門統計是各級統計部門的重要課題,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統計法》賦予政府綜合統計部門的職責。

為了掌握真實的部門統計現狀,進一步理順部門統計與政府統計之間的關係,規劃部門統計工作,加強部門統計管理,從源頭上提高統計資料質量的及時性、準確性、科學性,全面提高統計資料質量和統計服務水平,為此,20xx年6月13日,統計局局領導帶領我縣統計局業務統計人員對我縣部門統計開展調研,進行嚴格檢查、認真指導,調研發現部門統計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部門統計基礎薄弱、認識不到位,因此,加強部門統計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勢在必行,必需加強部門統計管理工作,保障部門統計工作穩定、健康發展才能保障統計資料質量,提供統計服務水平。

一、存在的問題

1、有的部門統計未明確專職分管領導。

2、有的部門統計專兼職人員未明確,有的部門統計機構未設定。

3、統計臺帳不健全。

4、在統計服務方面未到位,提供統計資料不及時。

二、加強部門統計的探討

1、部門統計作為政府統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加強管理,完善機制,充分發揮部門統計的作用,對完善整個統計管理體制意義重大。

2、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提高統計資料質量的需要

加強部門統計管理,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部門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統計資料的權威性和一致性。

3、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推進統計依法行政的需要

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統計法賦予統計部門的職責之一,統計部門既不能亂作為,更不能不作為。

4、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提高統計工作效能的需要,加強統計管理,可以有效減少重複調查,保障統計工作任務不重複開展,推進資訊共享,充分發揮部門統計的休息優勢和協作精神,為基層單位減輕負擔。

5、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解決現實統計問題的需要

部門統計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困難和問題,例如口徑不一、數出多門、資料共享程度不高,妨礙了部門統計職能的正常發揮,要解決這些問題,加強部門統計管理是重要途徑之一。

三、加強部門統計管理的預期目標

按照“政府統計一盤棋”思想,加強部門統計管理,要以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建立一種“整體、協力、互補、共享”的合作關係,形成分工合理、管理規範、休息共享的政府統計體系為目標,所謂整體,就是說不管是政府綜合統計還是部門統計,工作目的都是為政府管理服務,應該把它們達成一個有機整體,發揮出的系統功能就會遠遠大於部分功能之和;所謂協力,就是說綜合統計和部門統計之間,部門和部門之間都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所謂互補,就是要明確職責、科學分工、互通有無、相互補充,避免或減少重複與交叉;所謂共享,就是指各部門要建立正常的資料互通渠道,提高資料交換效率,最大程度地實現資訊共享。

四、怎樣做好部門統計工作

1、轉變思想、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統計服務科學發展的思想理念,堅決按照統計服務科學發展的要求行動,正確履行部門統計職責。

2、部門統計的制度要規範。

部門統計應該明確責任、建立制度、明確任務,確保統計資料的規範性、時效性、準確性,各部門要如實、準確、及時地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

3、基礎工作要紮實開展,確保完善。

各部門必須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機構,確定分管領導,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統計人員必須具備執行統計任務所需的統計專業知識,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各部門必須建立完善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檔案。

部門統計調研報告2

部門統計是社會經濟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為政府巨集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了大量的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在國民經濟統計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別是近幾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為切實加強對全社會各行業、各層面發展水平的統計,建立的.各項評價、監測體系的指標設定更加關注社會全面發展指標的統計,僅靠單一綜合統計部門統計已經遠不能滿足國家統計調

查的需要。為此,做好新形勢下部門統計工作成為當前縣市統計工作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加強縣級部門統計的重要意義

加強部門統計是搞好正常統計調查工作的需要。按照正常報表制度,國家每年縣卡、鄉卡統計設計指標200多個,統計部門本身能夠提供的僅有80多個,其他指標涉及全市30多個部門,資料質量直接關係到全市縣鄉經濟發展的發展水平。另外統計部門正常承擔的名錄庫維護,經濟普查中普查單位資訊的提供都要有部門統計來完成。

加強縣級部門統計是搞好社會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尤其是做好第三產業統計的需要。目前,第三產業增加值核算的基礎資料還不全面,如交通運輸業、其他服務業增加值的計算,就是使用財政、稅務、銀行、交通、旅遊、郵政、電信等有關部門提供的指標來進行核算的,部門資料的質量直接關係全市第三產業的發展速度,特別是在現有大部分專業中最終指標的認定,實行“下管一級”的管理體制,統計指標要用相關部門指標去對專業資料進行評估、印證、認定,為此部門資料的質量,直接關係到統計部門的資料。

加強縣級部門統計是做好評價監測工作的需要。現在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考評,不僅僅只用gdp、工業增加值、財政收入等指標進行單一評比,而是利用該地區各個方面的發展指標建立一個體系,對各個指標賦予一定權重,來進行綜合行評價監測,如全國的“百強縣”,**省的縣域經濟評價,鄭州市的鄉鎮(區)經濟評價、民生福利檢測、婦女兒童監測、小康村建設監測,以及縣市開展的鄉鎮經濟評價工作,指標設定都涉及全市經濟發展的各個行業,指標來自各行業主管部門,部門統計資料直接關係評價監測結果和水平。

加強縣級部門統計是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的需要。在現有統計體制下,統計局承擔著法定資訊釋出、資訊諮詢的職能,而有些社會統計指標只能靠部門統計來進行,這就需要加強部門統計,利用部門統計資料為社會公眾搞好服務。

二、縣級部門統計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儘管縣市級部門統計工作有了較大進展,各相關部門都按照加強部門統計工作的要求,配備了統計人員,落實了統計職責,逐步完善統計臺帳,部門統計資料質量不斷提高。但部門統計仍存在統計人員更換頻繁,業務培訓滯後,統計人員在統計資料的收集、填寫、報表稽核工作環節中不規範等問題,影響了統計資料的質量,導致部門統計資料還不能及時、真實地反映社會發展的本來面貌。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領導重視不夠,統計機構不健全。除個別單位有單設的統計機構外,大部分都是放在計財處、資訊中心、辦公室等科室兼職統計工作,尤其是需設定綜合統計的而未單設,將各項統計工作分散在各專業科室,協調難度大,很難確保各項統計資料的質量。甚至有的單位領導認為,統計崗位可有可無。

(二)統計隊伍不穩定,統計力量薄弱。縣市級部門的基層統計人員變動相當頻繁,常常是才培訓不久或剛成手的統計員,又換成新人,統計業務不懂,要重新培訓學習,既浪費人力又浪費財力。統計隊伍不能穩定,業務素質就勢必得不到保證。同時人員變動頻率高,統計基礎資料不完備,交接混亂,導致統計資料不能保持連續性、穩定性。

(三)部門統計制度不太規範,統計方法滯後。在部門統計工作中,數出多門,基層工作不規範,報表變化頻繁是比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有的部門在未設定綜合統計的情況下,各業務科室為了自己工作方便的需要擅自設定、增加各種報表發至各基層單位,這不僅加大了基層統計工作的負擔,也直接影響到統計原始資料的質量。隨著形勢發展的需要,部門報表指標的不斷調整、改革,而相應的統計工作不配套、不到位,如統計口徑、計算方法、指標含義等,使基層統計人員在執行中難度也比較大,很難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可靠。

(四)法制意識薄弱,抗干擾能力差。從《統計法》誕生,地方統計法規、條例和處罰辦法相繼頒佈已近二十年。由於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實行目標管理體制,政府和部門下達的考核任務要完成,領導和統計員的統計法律法規意識較為淡薄,造成正常的統計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受到人為的因素干擾,特別是近年來各級政府部門高度重視評價監測工作,不得不按照某些人的意識更改統計資料,形成虛報、瞞報的現象,給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帶來極大的危害性。

(五)統計基礎工作薄弱,統計質量不高。影響統計資料質量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統計資料來自基層,準確性有賴於基礎,基層統計工作基礎薄弱,是影響統計工作和統計資料準確的一個重要因素。同時由於個別單位對統計工作認識有偏差,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統計環境、條件有待完善,甚至存在“帽子”意識、“形象”工程,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強化縣市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是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的領導。統計部門要通過加大《統計法》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各部門對統計工作的認識,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統計部門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幫助各部門克服對統計工作的片面理解和模糊認識,切實加強基層統計的領導,要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基層的統計工作,進一步樹立新時期統計工作的新理念,創造良好的統計工作氛圍。各級各部門要設立與統計任務相適應的統計機構,按要求配備統計人員,並保證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性和專職性。要選用有較強事業心、責任心的人員擔任專、兼職統計員,以保證按時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是提高部門統計報表質量。部門統計報表質量至關重要,因此要有針對性地對部門資料進行汲取,在滿足需要的基礎上,儘量減少統計指標,以免造成重複統計,加重部門負擔。對一些統計指標的口徑範圍進行清理,要求其按統計局的口徑進行上報,遏制“數出多門、重複交叉”現象。

三是保證部門統計人員素質。對部門統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依法進行清查,要求部門統計人員全部進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達到持證上崗的要求,定期對部門統計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上級統計局也要適時抽出人員幫助各部門有計劃地進行統計知識、資訊科技和統計法律法規等方面培訓,提高部門統計人員的素質。

四是進一步落實部門統計法律意識。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做到依法統計,避免發生行政干預統計資料的行為,堅決反對在統計上弄虛作假和虛報浮誇,部門統計負責人和統計人員對上報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部門領導承擔行政領導責任。部門要配合統計局搞好統計工作,對於拒報、遲報統計報表或漏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決不姑息。要以統計基礎建設工作為契機,狠抓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通過依法強化統計監管來加強統計基礎工作。

五是落實部門統計資訊化建設。建立部門資料協調、銜接和共享機制的資訊網路平臺,定期對上報下達的資料隨時進行互通銜接,各部門積極配合,充分利用資訊網路平臺收集的資料,建立部門統計有關指標的報表制度,及時反映全市財政收入、金融信貸、交通運輸、商品房銷售、進出口等變化情況,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反應靈敏的經濟執行監測體系,對全市經濟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為市委市政府進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要加強對部門統計的協調和管理,建立部門統計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協商需要解決的問題。同時要加強對部門執行國家統計標準的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對部門統計的評比標準。

六是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統計服務水平。各部門在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同時,要針對各部門資料反映出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分析工作,把服務作為部門統計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領導決策和理論研究工作提供資料參考依據,使部門統計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